彼时彼刻,朋友问简尧,如果有一天穿书,他愿意穿进哪一本小说里。
前提是不能穿成主角。
简尧认真思考过后,认为自己喜欢的龙傲天小说都不能穿,毕竟要是穿成主角的敌人,他的能力不足以跟开挂的主角一较高下,要是穿成主角的小弟,他的性格又不能让他毫无抵触的去拍马屁。
如果只是穿成普通路人甲,那还不如不穿。
于是他在自己不喜欢的小说里挑了挑,最终挑中了一本书名叫惊蛰的小说,这本小说的靠龙傲天简介把他骗进去,骗进去后才发现货不对板,主角不仅不是汤姆苏龙傲天,还是个最让人怒不可遏的无脑圣父。
不是损人利己的假圣父,而是损己利人的真圣父。
别人陷害他从不辩解,别人甩锅他主动背上,是个人都能利用他,小到偷东西让他背锅,大到杀人让他去坐牢,只要这个人心够狠,男主就能承担所有错误。
看小说的时候简尧最开始还想看男主反击,看到后来连简尧都放弃了,认为男主这种包子活该被狗咬。
但是如果必须要挑一本小说穿进去,简尧思索良久,震惊的发现他竟然只能挑这本书。
不必担心自己成为男主的敌人,也不必担心要去拍男主的马屁,稍微用点小学生的心机手段,就能从男主身上捞到好处。
然而此时此刻——
“小尧,吃不吃瓜子?”穿着花衬衣的大婶从兜里抓出一大把瓜子,蒲扇般的大手抓一把就能让简尧用双手才能捧住。
简尧不得不伸手接住,近乎崩溃的低头看着还沾着灰的瓜子。
如果这世上真的有神仙佛祖,那他现在绝对能壮着胆子跟对方掰头。
大婶没有听见回应,抬眼看向正在发呆的简尧,正想说什么,嘴边的话却忽然变了:“乖乖……大城市来的娃,长得就是俊。”
阳光散在简尧身上,卷翘的睫毛上像落了一层金沙,投射出一片阴影。
他脸上的婴儿肥还未消,自然卷的短发在阳光下微微泛出橘色,皮肤细腻光滑,跟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白得像是从未见过光。
他的眼睛没有焦距,仿若刚刚落入尘世间的天使。
就在此刻,明明晴空朗照的天气,突然响起了一声惊雷。
简尧被吓了一跳,他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个可怕的念头——小说里穿越都伴随着雷击或者车祸,现在又正好在打雷,这是不是说明只要他被雷劈中就能穿回去?
这个念头一旦浮现就无法再抹去,简尧抬头直愣愣地看着天空,似乎在观察闪电会从哪里劈下来。
昨晚睡觉之前他还躺在自己租住的小屋内,手里拿着大学通知书,作为一个孤儿,他凭借自己数年如一日的努力考进了全国排名靠前的名校,并且拿到了全额奖学金。
这意味着他再也不必一边学习一边打工挣生活费,也意味着他的命运被彻底改写。
美好生活刚刚朝他打开大门,但一觉醒来他就突然成了另一个世界的“简尧”。
前面十几年的努力瞬间化为泡影。
他希望这是一个梦,但所有真实的触感都在提醒他,他处在一个真实的空间里,疼痛和清醒的意识都无法把他从这个“梦”中唤醒。
“小尧,你在看啥呢?”大婶奇怪的看着简尧,她顺着简尧的目光往天上看,发现天空没有任何出奇的地方,只有乌云在慢慢聚集,她不当回事地说,“这几天都没下雨,也该下了。”
大婶忽然拍了拍自己的脑门,用一种看鄙夷又带着幸灾乐祸地语气说:“小尧啊,你刚搬来不久,不知道,就你家隔壁那户,他们家有个儿子,跟你差不多大,你可得离他远点。”
奈何简尧的心思根本不在大婶身上,她说什么简尧根本没听清。
但大婶不在乎,她不需要简尧接话也能自顾自地继续说:“你不知道,霍衍那孩子从小就会装模作样,只是看起来懂事,什么偷钱偷东西,反正坏事他一样没少干!”
大婶朝不远处的空地看了一眼,那里聚了不少人,她努努嘴,嫌恶地说:“以前都是偷点小东西,邻里邻居的,都不跟他计较,这次他可摊上事了。”
原本什么都听不进去的简尧忽然身体一僵,他听见了在这个陌生世界唯一熟悉的两个字,像抓住救命稻草般看向大婶,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对方,嘴唇张合:“霍衍?”
大婶终于得到了回应,她愈发激动,眉飞色舞地说:“对,就是他,那么大一条金链子呢!”
“得花多少钱买啊!几万块!这他都敢偷!”
大婶喊完后还看了眼简尧,她担心简尧认为自己没见过世面。
邻居们大多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只有简尧一家不是,他们刚搬来不久,跟邻居们还不算熟悉,但正因如此,他们才对简尧格外客气。
简尧记得这些话,虽然他当时看书只是一眼瞟了过去,但这个剧情点当时看得他头晕脑胀,恨不得穿进书里把每一个冤枉主角的人头打爆。
原剧情里,男主霍衍的爸爸偷了邻居家一条金项链,转身就到县城里的二手店卖了,原本价值八万的金项链他只卖了三万块,失主到处寻找,最后还是另一个邻居说当天只看到霍家父子经过失主家。
失主带着邻居和亲戚打上门,霍父面对失主跟失主亲戚手里的棍棒很快“招供”,说自己毫不知情,偷东西的人肯定是霍衍,还说霍衍当天一直鬼鬼祟祟,用各种借口把自己支开。
明明是这么拙劣的谎言,但每个听到的人都信了。
人们都以为虎毒不食子,当老子的再不靠谱也不会诬赖自己儿子,更何况霍父在邻居眼里是个虽然没什么出息,但也不会惹事的老实人。
而且青春期的男孩,干出这种事也不出奇。
就算霍衍平时表现的再好,但知人知面不知心,杀人犯的朋友还说他平时是个好人呢。
于是放学回来的霍衍就被堵在了路上,被所有人围在中间指责,而他百口莫辩,因为指认他的不是别人,是他的亲生父亲。
简尧还知道,霍衍会因为这件事去少管所。
他读不完高中,念不了大学,人生似乎从这件事开始就跌入了无底深渊。
刚看书的时候简尧并不知道霍衍是个圣父,那时候他还等着看霍衍打脸,可偏偏霍衍就跟圣父附体一样,对所有加诸在他身上的苦难逆来顺受,别人打他一巴掌,他可能还要担心别人手疼不疼。
结果看到连载的最后一章,说好的都市爽文,男主没打反派的脸,简尧的脸倒是快被作者打烂了。
弃文前简尧还义愤填膺的给作者写了负二长评,结果作者秒回——“谢谢你告诉我评论区还有活人,千字长评我第一次收到,辛苦了”。
甚至还给他发了个五毛钱的红包!离谱!
简尧这时才能确定,自己真的穿书了,还穿进了自己挑选的惊蛰里,成了男主霍衍的邻居。
“他没偷。”简尧忽然开口,他的声音不大,与其说是对话,不如说是下意识的自言自语。
但大婶的听力显然好到非人,她瞪大眼睛,迅速地抓住了简尧的胳膊,急切地追问:“你怎么知道?你看到了?!”
还不等简尧挣脱她的手,大婶就已经半拉半拖的拽着简尧朝人群聚集的空地那边走。
她也不看简尧的脸色,絮絮叨叨地说:“这种事就要说出来嘛……”
简尧心里正烦,但他不是会对着长辈发火的人,再加上常年体力活的大婶力气比他大得多,只能被动的被拉走。
他也知道,大婶不是真的想为霍衍鸣不平,想洗清霍衍身上嫌疑,她只是想让热闹变得更大,想找到参与感。
——因为书中霍衍身边没有一个好人。
人群像蚂蚁一样聚集在空地上,在这个几乎不会有大事发生的地方,价值几万块的项链被偷就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很值得人们反应激烈一些。
简尧被大婶拉到了人群外围,他刚走近,就听到了人们的议论和批评,带着居高临下的“教导”意味,高调的秀着道德上的优越感。
“平时可看不出来。”
“就是,还是老话说得好,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是不是妖怪披着人皮?”
“还不把东西拿出来,说不定已经卖了。”
“他家也赔不出钱,肯定得关进去坐牢。”
“必须要报警,把他关进少管所!现在就敢偷金链子,以后不知道还要偷什么。”
“就是,好竹出歹笋,霍乾和金凤怎么就生出这么个儿子?”
这些话简尧都没听进去,他透过人群的缝隙朝里望去。
电光火石之间,被人群围住的人也正好抬头,两人四目相对,简尧全神为之一颤。
但简尧的视线很快偏移。
他的全部注意力全都被对方额角的那道伤疤吸引。
睡前还在看的书,不至于这么快就忘记。
简尧记得书里对这道疤的描写,隐藏在额角处,从正面只能看到隐约的痕迹,从侧面看才能看到那道如刀尖般锋利的疤痕。
跟其它伤痕不同,这道疤愈久弥新,永远都像是刚受伤一样鲜红。
他可能会认错脸,却不会认错这道疤。
不可能有人会有一道永远鲜红的伤疤。
确认了对方额角的疤痕后,简尧才终于认真地打量霍衍。
就像书里写的一样,霍衍有双专注且温柔的双眸,像是蕴含着一片无边际的大海,能包容世间一切苦难,英挺的鼻梁,薄唇却不会显得薄情。
只有额角的那一道伤疤,给他增添了一丝戾气,像是神龛里的石像多了残缺,从此丧失了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