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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古代,一个普通小村庄。

喵呜~林远悠闲地拿右胳膊垫着脖子躺在纯天然无污染的杂草地上,左手拿着根狗尾巴草逗刚满三个月的白色小猫咪。

这个世界和中国古代很像,到处都是未经开发没被污染的鸟语花香高山流水的和谐美景。

经过多方打听,林远勉强从这群远离城镇的农村农民口中问出他所在的国家位居耀星大陆东南端,名南星国。与南星国接壤的北部是端星国,西部是阅星国,西北部是极星国。

其中林远所在的国家南星国因占地域优势最为富有,西北部的极星国因国民个个骁勇善战而国土面积最大。

林远他是死后魂穿的,穿越到耀星大陆才三个月。

林远觉得自己死得挺冤的。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出来的有道德有思想有文化有素质的四有青年,路遇一小孩落水就立马扑通一声跳下河去救人了。凭借着他年锻炼出来的游泳技巧,他轻松地将小孩救上了岸。可是当他自己要爬上岸的时候左瓣屁股一痛,两腿瞬间就麻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扑棱着水沉下去。临死之前,林远终于看清了害死自己的东西,一条拇指宽的小蛇,牙齿上无毒,但是有能够麻痹猎物的神经的麻药。

这蛇真不厚道,哪里不咬偏偏咬我屁股,害的我死的如此没有面子!林远愤愤地想着,晕眩的感觉突然袭来,只有一秒钟就又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一睁眼就看到一匹马粉红色的舌头从天而降。

为保住自己纯洁的初吻,林远一个打滚躲开了这匹马的舌头,同时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身体严重缩水。他一个二十又六的医学院高材生的手竟然忽地只有六岁小孩儿的手那么短了,苦练多年的肌肉和频繁操刀磨砺出来的老茧都不见了,小手白生生软呼呼的像是年糕捏成的。

林远看得很开,虽然这里没有电脑手机汽车电灯,但是胜在环境优雅清新。他那个便宜老爹还送了一座占地三百平方米的豪宅,他默默对比了一下自己打工时租的十平米小房间。觉得自己虽死得冤,但是也死得赚。

其实林远这三个月来只见过他那便宜一次,就是他老爹划房子给他的那次。他的便宜母亲本来是正室,可惜生下他这身体的原主人(注:主角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也叫林远)没多久就死了。

他那便宜老爹根本不在乎哪个女人做正夫人的位置,死了一个他立马就随便换了女人上去,原来正夫人生的儿子也忘到了脑后。弄得小林远经常被势利的仆人丢到马棚里去和马同睡。

不过现在的林远可不是以前的那一个任人欺凌的小孩子了。

林远他那便宜老爹叫林广斌,南星国宰相,家里田地豪宅无数。林远制造了个机会找上他爹,一副小大人的样子提出要搬出去住。林广斌巴不得少一个将来有可能成为他的阻力的人,大手一挥,准了林远小小的要求。划了某个小农村里刚完工没多久的豪宅给他,还找了一个丫鬟一个小厮服侍他,另外每月还给一千两零花钱,就不管他了。

这几乎是林远梦寐以求的生活啊!

放到到现代去,林远也算是有房有车(马车)有爹有存款的富二代一族了。

林远表示除了他六岁的年龄外对一切都很满意。

年轻了不好吗?当然不好!古代最大的资源优势是什么?纯天然美女!合法勾栏院!

林远是对现代女性绝望了。可能是他运气不好,他老妈给他介绍的八个女人中有五个一见面就盯着他的裆部看,剩下三个是直接问他身体有没有什么难言隐疾之类的。唉,地球真危险!

可是一个六岁小孩,小弟弟功能都还没有发育完善。面对着来来去去的如花美女,林远就如玻璃窗外看蛋糕,看得见吃不到。要是等吧,他看中了哪个美女,等他长大,美女都人老珠黄了。

林远现在手底下除了养着一贴身丫鬟一打杂小厮外,还从隔壁的农户家里买了一只刚生下没多久的卖萌小白猫,林远觉得全天下的白色小猫都叫小白,太俗,就给它取了个脱俗的名字——大白(……其实他只是想要恶搞吧)。

每天早上,林远用完早膳,会带着大白去田边散步消食。等他把大白逗困了,就把它抱回去睡觉,自己拿了个小钱袋挂腰间,去附近的小镇子上逛街去。

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有这么一种人,职业为扒手,干的好了叫大盗,江洋大盗干的不好叫小偷,小偷小摸。

林远上次出门逛街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绣着两朵代表富贵的牡丹花的小钱袋也是这么明晃晃的在腰间挂着。结果没出十步,就和一个满脸虬结着的大胡子的壮汉撞上了。

明明是自己撞上来,这壮汉却一瞪铜铃似的大眼恶人先告状,你没长眼?!

擦!你才没长眼呢!林远正要回敬,却见大胡子壮汉用手指弹了弹衣袍,走远了。林远低头,发现腰间悬挂着的钱袋子在他不知不觉中被人给扒走了。

竟然偷到老子头上来了!林远很愤怒,决心下次出来要严惩这个扒手一番。

于是,林远在这次逛街设了个小陷阱。

这次逛街几乎就是上次的翻版。林远刚在一个馄饨摊子面前站定,那个大胡子就又“不小心”地撞了上来。

大胡子壮汉估计是偷的人多了,没记住过受害者的脸,也就没防备哪个受害者反过来捉弄他。也该他倒霉,偷到了林远这个混世小魔王的头上来。这也就注定他要有十个难眠之夜。

林远这次是特意把钱袋挂在腰间的,钱袋里面没有装银两,而是装满了小石头,洒满了他特制痒痒粉的石头。

林远这次又收到了一句“你没长眼啊”,不过林远笑眯眯地没生气。他那特制痒痒粉,一旦沾上,就要痒个十天十夜。让他嘴贱,好好享受噬骨之痒吧。

当然,林远并不是专程来捉弄大胡子的,他还不至于因为一个小偷而特地出来逛街。林远没穿越到耀星大陆之前对解剖学那是森森的爱啊,连他的老师都夸他,说他看见尸体就像看见了情人,眼睛pikapika的闪闪发光。所以他这次出门是要来买把趁手的“手术刀”的。

可惜林远满腔的期待和热情并不能够弥补这个时代的科学技术与生产力上的不足,逛了好几条街,进了数十家店,愣是找不到一把能够充当手术刀的短刀,不说别的,这些刀光是厚度上就全部不过关。

“诶,前面那位小兄弟,请停一停。”就在林远要打道回府的时候,一个脸色青白贼眉鼠眼的道士叫住了他。

林远懒洋洋地转过身,虽然他并没有期待这个人能够给他什么惊喜,但是他现在正闲得无聊,如果有人自动送上门供他消遣,他也是不会介意的——林远人生仅有的那么一点点小癖好就是捉弄人。

“我刚刚一直跟在小兄弟的后面,发现小兄弟似乎在找一把趁手的短刀。”满身妖气的道士自以为是地摸了摸黑色的长胡子。

林远闻言先是想,靠!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竟然光天化日之下站出来这么直白地告诉我,他一直跟在我后面!接着发现重点不在这里,这个妖里妖气的道士好像是来推销短刀的。真没想到,推销员的历史还能够追溯到异世界的古代啊!

看他演得这么卖力,林远决定配合一点,很礼貌地问那道士:“道长可是有什么宝刀?”

“我是有一把宝贝短刀名叫八面玲珑,施主若是看重了,贫道可以五百两卖给施主。”道士说罢,装模做样的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捧出一把长七寸通体纯黑的短刀。

其实这倒是压根不知道这把刀叫什么,他只是随便乱绉了一个名字而已。

这把短刀看起来很有来头,握柄处雕着八面鬼脸,刀身薄如蝉翼坚比金刚,五百两卖给林远,倒是林远占了便宜。林远只看一眼就喜欢上了这把短刀,略一思索就爽快的付清了银两,欢快地哼着走调的歌回家。

那个道士一脸的贼眉鼠眼奸人相,却将这把宝贝短刀这么便宜地卖给自己,一定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林远表面上装作一副小白样,心里却偷偷留了个心眼,在街上又晃荡了几圈才回家。

这个道士确实没安好心,这把短刀他已经卖出去又偷偷回收数百次了。

这个道士是个低级的修真之人,会一点小法术。他天资愚钝,几十年的功夫也才勉强到了筑基期,自知修仙绝对无望,便一心追求人间的金银财宝。普通人赚钱当然不容易,但他是修真之人,他只需要在这几年囤积起来的几件灵器里加入一丝灵识,然后低价卖给普通人。过个几天后他按照灵识所在的位置找到灵器回收便可。

他那堆灵器之中,最高级的就是那把短刀了,不知是什么材质做成的,看一眼就让人觉得阴冷无比,他使出浑身真元去祭炼也没有半点反应,他猜那把刀可能是极品灵器。

俗世修真界的武器分仙器灵器宝器三种。一般低级的修真者只能够使用宝器,而那些大宗族的高级弟子才有机会使用灵器,至于仙器,整个修真界也没有几件,分别为四国里八大宗派宗主所有。

这道士每隔几天就换一个地方换一副样貌专门找普通人行骗,几十年来倒也没有栽过跟头。可惜,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一次他遇到了林远,注定要倒霉。

作者有话要说:夏酱我又重出江湖了咩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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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异世修仙途第1章_惨遭溺水,穿越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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