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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杨成家里即将添丁,养一个孩子不容易,吴永兰将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处在生养阶段里,虽说村里的女人没那么娇气,但是总归干活儿不能像以前一样猛干,孩子出生后又是吃喝拉撒,两口子的压力一定会变大很多。

杨晔便趁此主动提出往后由他自己负担自己的家,不再让杨成帮助自己的主意。

不光是那一亩地由他自己管,他生活起居,任何的开支用度都不在让杨成出,彻底的由自己担负起生活。其实这是他本来就该做的,只不过原主的秉性在哪儿立着,他原本还不知道拿什么理由和杨成谈才不会让他有过多的疑虑,如今借着孩子的由头,倒是正好说清楚。

杨成闻言从即将升级成父亲的喜悦中缓过劲儿来,弟弟有这样的觉悟他本该是高兴的,可这些年弟弟依靠他早已经成了习惯,一下子说出这么大彻大悟的话来,他第一感觉不是高兴,反而是担忧,他怕杨晔干出些极端事情来。

“阿晔,你这样想大哥很欣慰,可你从小就没怎么下地做过活儿,一直以来都在读书,往后科考还要花不少银子,你和阿喜怎么负担的起?”

“大哥,你不用担心,现在我已经成家,再靠着你和大嫂也太不像话了,就算不怕别人的口舌,自己也会过意不去。你就安心照顾嫂子,多腾些时间在孩子身上。”

昏倒后早苏醒过来的吴永兰听了这番话倒不像杨成那般忧心,反而帮着杨晔劝说自己丈夫:“大成,二弟既然有了这份心,是好事情,爹娘去的早,你这些年疼二弟,他心里都有数,可别因为自己一味的心疼,反倒是误了二弟。”

杨成背着身体,不答吴永兰的话。

当初吴永兰嫁到杨家,头顶上没有公公婆婆,又是和杨成互相看对眼才在一起的,原本日子自由快活,不像一般人家的媳妇那么难做,心里暗自高兴了很久。

但是时间一长,她才知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什么都好的杨成对弟弟偏宠的极为厉害,谁乐意像养儿子一样养着弟弟,她当初心里不满,明里暗里和杨成闹过几次,可却没有撼动杨成态度,闹的次数多了,反倒是影响两口子的感情。

后来她肚子久久没有动静,心里对杨成有愧,也不敢再拿杨晔说事儿,慢慢倒是也想通了,杨家二老去的时候杨成才十五六岁,而杨晔不过十岁,两兄弟是相依为命过来的,丈夫就那么一个亲人。

而且她俩成亲的时候,杨晔也提出了分家,不住在一起打扰他们两口子生活,她心软,也就跟着丈夫一起惯养着杨晔了。

可现下杨晔主动提出自行负担生活,无疑给她埋在心底的种子浇了一瓢水,句句说在了她的心坎上,她没道理不帮着杨晔说话。

吴永兰推了一把闭口不言的杨成:“大成,人家二弟现在也成亲了,阿喜可是个能干的小哥儿,衣食起居上会照顾着二弟,你还硬参和什么,小两口的日子靠着别人,二弟是读书人,心里会不好受。”

杨成拧着眉头,呼着气不想答应。

这时候吴永兰想给阿喜使个眼色,可见着人在低着头看脚尖,于是喊了一声:“阿喜。”

阿喜闻声抬头,话他都听着,可他不知道杨晔是真心想要自己负担起生活,还是只说些气话,于是看了一眼杨晔,本想得到些该帮哪边说话的提示,可杨晔并没有看他。

他抿了抿唇,只好道:“大哥放心,我我会照顾好......”

该怎么称呼他呢,当着杨晔的面,他话捋不直了。

还好这时候杨晔开口:“这件事就这么说定了。”

他的话很决断,杨成紧锁的眉心几乎能夹死只苍蝇,为了不让他再说什么,杨晔挂了个不到眼底的笑:“不如大哥给我几个月的时间,到时候真过不下去了,不用大哥说,还不得照样向大哥伸手。”

这话倒是让杨成心里宽松了不少。

吴永兰道:“这样总好了吧,二弟想的周到。”

杨成也只好松口:“行。”

事情说定以后,已经要正午了,杨成原本要留杨晔和阿喜吃饭,但是杨晔没答应,两口子才得了孩子,一定还有不少体己话要说,他就不在这里凑热闹了。

“我瞧着二弟一下子像是长大了一样。”两人走后,吴永兰喃喃道,杨晔的变化她自然而然的归功到了娶亲身上,都说女子在嫁人之后会一夜成长,看来男子娶了亲也是一个道理。

回去的路上杨晔一直没有说话,他感觉少年就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他屁股后面,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等要到家门口时,他想到了今天少年开口说话的犹豫。

他道:“阿喜,你以后就直接叫我名字吧。”

阿喜心里咯噔一下,有点小雀跃杨晔注意到了他的为难之处,却又懊恼,今早的话他果然是听到了。

“知知道了。”

午时后太阳很大,黄泥小路烫脚板,沙土像是被煮沸了一样,就是地里再忙,这个点也没有村民出门下地,就算能瞧见两个身影,那也是带着草帽在自家院坝里晒麦子大豆的。

天气热的时候胃口也小,杨晔中午照旧喝了些稀粥,拎了把椅子在院子的树下歇凉。

乡野流传这样的话,“哪有出门就见天的道理”,所以几乎家家户户都在院子里种了树。他们家的小院儿也不例外,同样也有种树,并且还是两颗,一颗就是他现在乘凉的高大槐树,而另一颗则是枣树,圆润的枣子沉甸甸的缀满了枝头。

枣村之所以叫枣村是有道理的,整个村子有两三百颗枣树,山里的是野生,村子里的都是村民种植的。七月份里,枣子已经结满了枝丫,还有个把月就成熟了。

村里到处都是枣树,村民们没多稀罕,到了吃枣子的旺季里,大家会把枣摘去城里卖,但是村里卖枣的人太多了,卖不了好价格,也不太卖的出去。

卖不出去的枣子要么送给别村村民,要么就晒干了存储着当零嘴,可惜一年到头的吃,别说大人了,就是馋嘴的小孩子也吃的腻味。

早些年杨成拉扯着弟弟读书,家里过得很苦,他什么活儿都干,就把村民们晒干的枣收起来,奔走好多县城小镇去卖,当了好几年的货郎,就此挣了些钱,这才能继续供着杨晔读书,并且还娶上了媳妇儿。

杨晔看着枣树连带着想了些原主的往事,倒是羡慕起原主有那么个有担当又有责任心的兄弟来。他是个独生子女,从来没感受过这些兄弟间的情谊,往后要是相处的好,他会试着把杨成当自己亲大哥来看待。

“井,井里打的水,很凉快,要喝点消消暑吗?”

吃了饭后不让他收拾碗筷的阿喜不知什么时候也到了树荫下,端了一杯水放在他身旁的木头墩儿上,连带着还有一把用晒干的棕叶做成的蒲扇。

他看了阿喜一眼,眉心一动,不知少年是天生就温柔细腻,还是他仍旧在渴望着什么,他很想问问,可这话说出来必定伤人,见少年局促的捏着自己的手指,到了嘴边的话又让他改了口,变成了一句谢谢。

“这扇子挺好,买的吗?”

杨晔拿起蒲扇挥动了两下,风便铺面而来。

阿喜摇了摇头:“是,是做的。”

这手艺是阿喜的婶子教给他的,两人依靠着过日子,总要想着方儿挣些散钱填补家用,每到夏天干完一天的活儿,月色好的夜晚里两人就会在院子里一边乘凉,一边做蒲扇,等着去城里的日子就拿去卖了。

他们做的时候花的功夫多,倒是挺好卖,一把能卖出两文钱,天气最热那段儿能卖三文。

听杨晔也说做的好,他挺高兴的。

杨晔笑了笑:“你会的东西还不少。”

午后,约摸申时的模样,正悬于空的太阳往西边偏了些,热度也消减了几个度,阿喜背着背篓要去下地。

既然已经彻底分家,那一亩地就只能全凭他们自己操持了,阿喜打算早一些出门,等把豆子割回来,晚上凉快就能把豆子剥出来了。

杨晔从屋后的水井去打完水回来时,家里就已经没有了少年的影子。

说分家是他的事情,没想要阿喜吃苦头,太阳是小了,晒了两个时辰的地表温度却还是照样高。

他带着镰刀,也匆匆赶去了今早的豆田里。

远远就瞧见弓着背在褐黄豆子地里像个机器一样运转的阿喜。

“你怎么也也来了?”

杨晔重新回到早上割豆子的那块儿地上去:“是我说要分家的。”

阿喜直着腰站了一会儿,书生果然把面儿看得重。

今儿早上都瞧见他一手豆子毛,手掌还磨出水泡了,他以前第一次做这些活儿的时候双手难受了好多天,要是再割会儿豆子,保管把手上的水泡磨破,到时候豆子毛扎进肉里,双手又汗津津的,那滋味可不好受。

果不其然,没过一刻钟,阿喜便见书生的眉毛拧了起来。

他抿了抿嘴,放下镰刀从衣服里拿出一块手帕走过去,他上午就想给他了。

“把把这个绑在左手上,细毛就就不会扎到肉里了。”阿喜放低了说话的声音,像是怕被地里的其他村民听到一样:“要要我给你绑吗?”

杨晔握着镰刀的手僵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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