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接下来的一个礼拜,两个人再也没有联系过,只是让记下的号码平静地躺在各自的联络薄里。许诺路过隔壁往里看,李哲总是在打游戏,可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快乐,但也不是悲伤的样子,平静得如没有涟漪的湖面。
许诺从小就知道自己喜欢男生。他最喜欢夏季。每到夏天烈日炎炎的时候,总有一帮大老爷们光着膀子逛大街。尤其是那些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小伙子,有着或消瘦或健壮的身体,肌肤在太阳底下折射着光,看了实在想咬上一口。
正当青春期的男孩子们对女生释放热情的时候,许诺唯独对操场上活跃的篮球少年情有独钟。少年们光着膀子驰骋操场,一个帅气的投篮就让他心花怒放,从明显的喉结到腹肌分明的六块,每一个动作都引来无数瞩目,而少年们万万没想到,引来的可不仅仅是女生的痴迷目光。
陈承大概是许诺第一个真正喜欢的人。每次许诺看到陈承和别人有说有笑,而到和他说话时只是寥寥几句,这时候的他便会感到莫名的愤怒。看到陈承收到别人的礼物笑得格外开心时,许诺便会闷闷不乐。偶尔许诺拿到陈承的手机却看见他和别人满满的聊天记录时,多得几乎可以和他们的媲美,他就想把手机从窗台上扔出去。
喜欢就是这样。当一个人会因为嫉妒而吃醋,那大概便是喜欢上这个人了。可许诺知道他不能喜欢陈承,他是直男。生命中的有些人就是这样,不甘心做朋友,而又不可以做恋人。朋友是一辈子的,而恋人,一旦失败就形同陌路。与其变成陌生人,许诺宁愿一辈子只做朋友。
喜欢一个人却不能说大概是世上最煎熬的事情。每当陈承沮丧的时候,许诺多么想把他揽在怀里,轻声说他有多么喜欢他。几次喝醉,许诺摇晃着陈承的身体问他知不知道,可最关键的几个字始终说不出口。每天他们都混迹在一起,很多人说,要不是陈承有女朋友,大家都以为他们在一起了,许诺心里多么希望那是真的。
陈承有女朋友了,一个漂亮苗条的大眼睛女孩,和他很般配,这是消灭许诺幻想的最后一根稻草。几个礼拜前,陈承突然告诉许诺他要找女朋友,许诺昧着良心说加油一定会找到的,结果没几天就在一起了。原本以为陈承有女朋友后他们会联络渐少,这样许诺也可以慢慢不再喜欢他,可事实上却并非许诺想象。只要一天没找对方,晚上陈承便会发条消息过来,“你今天为什么没找我”,于是他们又会聊天至深夜。
许诺知道再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他会掩藏不住那份喜欢,于是他就在某个交友软件上告白了李哲,然后就发生了后来的事。而许诺发现,即使他和李哲做了那么亲密的事,可他心里喜欢的依然是陈承。现在许诺每天见陈承的时候,虽然表面上还是和以前一样打打闹闹,可许诺心里却什么滋味都有。
论身材,李哲那雕刻般的身形要比陈承好太多了,论外貌,李哲更是可以甩陈承不止十条街,他可是校草级别的人物,论家世,李哲更是无与伦比。可许诺为什么就是对陈承念念不忘?爱情啊,真让人搞不懂!
这天深夜,许诺被尿憋醒,去厕所的时候路过隔壁,门开着,李哲光着膀子不知疲倦地玩游戏。回宿舍躺下,许诺却睡不着了。那些此生难忘的画面如电影般循环播放,任凭他怎么清心寡欲都无法驱散,在荷尔蒙的驱使下,他点开李哲的头像,一条消息发了过去。“嘿,这么晚还在打游戏啊?”
过了几分钟,一个冰冷的字出现在屏幕上——“嗯”。正当许诺想着扯点别的话题的时候,屏幕上又出现几个字——“想着我的大鸟睡不着?”
男人天生就是食肉动物,越是荤的话越是感觉亲切。许诺立马摘下面具露出本性,用更荤的话给予反击。“对啊,大晚上饿着睡不着,想吃香肠。”
这次几乎秒回,“有胆量就来厕所,爸爸给你做大餐。”
许诺兴奋地爬起来走向厕所,连衣服都没有穿,等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上当,再看屏幕的时候,两个字映入眼帘——“蠢零”。
作者有话要说:这次回来填坑,觉得还是用第三人称写比较好,毕竟可以写更多内容嘛!谢谢大家的阅读!这次肯定不会弃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