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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人看来,我还是原来那个沉默着只知道傻傻学习的我,但我心里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满,不知道被什么填的那么满。满满的不知如何是好,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甜甜的味道,我想我是快乐的,慌乱的快乐。

我开始养成了回头的习惯,会在上课某个时间走神,回头看看周一,她很喜欢睡觉,好像总睡不醒的样子,几乎每次我看她,她不是趴在桌子上睡觉,就是单手托着腮像螳螂一样困的直点头。每次看到她点头的样子,我就忍不住想笑,怎么这样没出息。不过她困成那个样子看上去实在是可爱的很,比她醒着的时候要平易近人很多。我经常会忍不住多看两眼。

我们并不经常说话,甚至好像有时候还像原来不认识一样。不过她每次路过我窗前的时候会看我一眼,而我,似乎每天早晨都在等待这一眼,专属于我的,像是帝王的恩赐,让我万分珍惜。

那时我不曾想过,对她,为何会这样用心。

周五下午放学,我准备像往常一样陪李子去练球,走到后门,突然听到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震慑力叫出我的名字:

“林风。”

我扭头,看到趴在桌子上的她,她的目光停留在我抱着的篮球上,继续说:

“我们出去一下。”

说完,她不再看我,低下头收拾自己的书包,李子在前面等我,我看一下她,心里觉得如果这样就丢下李子似乎有点说不过去,可是,却忤逆不了周一刚才说出的话,我像一只提线木偶,走上前去,把篮球递给李子,

“今天不能陪你了。”

然后转身回教室,我似乎看到李子一脸疑惑的样子,然后骂了一句“靠”,就抱着篮球离开。

我不明白为什么她说出的话显得那样理所应得,好似并不需要我的同意,而我,竟然也没有反抗的意思和力量。有时候觉得自己像个小丑,任由别人操纵。但,平时的我尽管很乖,也不是这样的。

“今晚不回来上课了,把书包带上。”

她头也不抬,告诉我。

我再一次逃课了。背着书包随她走出学校,她平时上学是步行,于是我也跟着步行,我不知道她要带我去哪里。她穿着一件深蓝色防风外套,军绿色的书包,黑色牛仔裤,乔丹帆布鞋,短发在秋风中有点凌乱。如果是平时的我,一定会为这样一个人而愤怒,这样自以为是,让我抛下早已约好的李子,还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可是,走在她身边,刚才这件事似乎已经过了很久,我心里所想的是,她要带我去哪儿。

秋风吹动枯黄的树枝嘎吱嘎吱响,夕阳给大地蒙上一层金色,这似乎是收获的季节,显得萧条及快乐。

走到一家藏在胡同里的书店们口时,她的脚步终于停下了,我仰起脖子看看招牌,“大象图书”,

“我们进去看书。”

她扭头对着我说,微微笑着,好像是到了自己喜欢的国度,周身的冷傲感也消去几分。我点点头,随她走进去。

从外面看只是一个小店面,进去之后却别有洞天,这里是上下两层,下面一层比较拥挤,各色杂志图书,而她在下面没有一刻停留,径直带我走上二楼,与一层相比,这里像是天堂,宽敞明亮的大厅,一排排整齐的书架,靠墙还有长椅供人休息。人比较少,仅有的几个人也各自守着一个书架,或站着或席地而坐,手里捧着一本书看的津津有味,没有人因为我们的到来而抬头观望。

“选你自己喜欢的。”

她小声告诉我,然后自己熟门熟路的走到一个书架前,从中间抽出一本,盘腿坐到地上,翻到中间开始看,明显是以前未看完的。而我,站在那么多书架面前,不知道往哪里走。以前的我看书很少,可以说我是一个十分无聊的人,除了学习,就是看电视,我很喜欢金庸的武侠剧,但从未看过原著。很少去书店,一想到书,蹦出来的就是各科教材,我的父母没有什么文化,只一味让我好好学习,似乎我除了学习别的什么都不能做。

而这样一个书店,摆在我眼前,我像是初到大观园的刘姥姥一样,一切都那么新奇。我没有为自己选择一本,而是走过每个书架,扫视上面的种类。我发现,自己是这么喜欢这种感觉,安静的让人害怕,却广袤到无边无际,我害怕并自由着,从未有过这种自由。

似乎,我的人生开启了另一道门,透过这道门,我看到里面的繁华与荒芜,它们近在眼前,门内的周一伸出一只手,笑着对我说:

“来吧。我带你看看。”

以前的我,就是一个土包子,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问,在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在同学眼里估计是被鄙视的对象,甚至我在想,是不是在老师心底也是鄙视我的,这样高分低能的一种动物。我没有任何才华,不会任何乐器,家里没有条件让我学习乐器,不会画画,不会写毛笔字,不会唱歌,不会跳舞,所有别人会的,我都不会,我只是蜷缩在学习的世界里,把成绩提到最高,把自己埋进土里,等待生根发芽的那一天。

周一盘着腿坐在地上看她的书,不曾抬头看我一眼,她那么专注,也不觉得地上凉,这时的她与上课打瞌睡的她完全不同,与平时目中无人冷冷淡淡的她也不同,现在的她是安静的,虔诚的,像个十五岁的孩子——对,她确实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平日里却有着与这个年龄不符的成熟感,让我忽略了她的年龄。

我拿起一本,驻足观看,是什么书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那一刻的宁静,让我的心没有一丝波纹,像一口深井里的水,我喜欢那种宁静。也喜欢上了纸质书籍带来的慰藉。

不知过了多久,周一合上她手里的书,深深的叹出一口气,站起身来把书放回书架原来的位置,轻轻的走到我身边。我并没有专注于某一本,随意翻看的几个都未深入,待到她走近,我抬头看看她,小声问:

“要走了吗?”

“如果你看完,我们就可以走了。”

我合上书,小心翼翼的放回书架,说:

“走吧。”

她点点头,走在我前面。后来我发现,无论什么时候,她总是走在我前面,主导一切,该怎么走,我不必思考,只需跟随。

穿过胡同,来到一个小广场,时间大概已经晚上九点,凉风吹起路边的草,行人不多。广场正中有一个喷泉,灯光闪烁,在这样清凉的夜里,兀自跃起,再重重跌下,这喷泉显得格外孤独。

她带我走到喷泉边上的椅子上,坐下。

“我喜欢书店的感觉。安安静静,无忧无虑。只有在那里,才能感觉到自己是快乐的。”

她似乎在对喷泉说话,她说话的样子总是那么空灵,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却又带着最凡夫俗子的烦恼。似乎在自嘲自己的心事,也在嘲笑周围的人,她似乎冷眼看周遭的一切,到处都是令人失望的。唯独在书店的时候她是安静的。

“你不快乐吗?”

我终于主动问出一个问题,她扭头看看我,眼神里似乎闪过一丝欣喜,大概她是为我终于主动开口而欣喜吧。我想。她再度恢复到面对喷泉的姿势,看着喷泉跃起又落下,反问我:

“你快乐吗?”

一时间,我哑口无言,我快乐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己要改变自己的命运,要从土里长出来,长成一棵大树。

沉默良久,她见我不答话,才又说,

“林风,为什么你从来不问我会带你去哪里?你不奇怪吗?”

我自己其实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不问,每次面对她,只有一种意识在操纵我,那就是服从。像个奴隶一样服从。

“不知道。”

我如实回答。

她看看我,不再追问。大概也是懒得问吧。我总觉得她有很多自己的烦恼,应该不会再把别人的事放在心里,我不知道年纪轻轻的她为什么会有着与同龄人不符的成熟,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她对我来说,是一个待解的迷。而我,恰恰想解开这个谜。第一次对别人的生活开始有些好奇心。

我们两个的相处模式,与我曾经与别人的相处模式都不同。我不知道这种不同源于什么。心里总是有期待,又总是很惶恐。得到过从未有过的宁静,也开始出现从未出现的波澜。

再一次考试之后,班主任开始安排座位,好巧,我与周一成了同桌。这种安排,让她和我的世界,开始融合。不再是独立的个体。

她也从遥不可及的天上,开始落入我的土地。我们的交集渐渐多了起来。我才发现,她并不是那么不食人间烟火,她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酷,她也还是个孩子,甚至有时候她那么可爱。

以前,我总是只能看到她的孤独。现在,我可以感受到她的一丝快乐。

听音乐的时候她是快乐的。她喜欢唱歌,王菲是她最爱的歌手。会在某个课间,她趴在桌子上给我唱王菲的歌,我趴在桌子上安静的听。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我以前听到的歌,大部分是电视剧里的插曲,或者大街上音像店里放的街歌。王菲,当时对我来说是陌生的。

记得那次,她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在灯光下有微微的颤动,她在唱: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懂事之前情动以后,长不过一天。”

我觉得这个词写的真好。

我决定开始听歌,听王菲的歌。

作者有话要说:这篇文章的气氛似乎与之前的不太一样,像是自说自话的讲故事,故事里还带着些阴郁的感觉。

不知是否有人喜欢这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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