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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的天气已经格外燥热,所幸近日下了几场雨,为这喧嚣的都市降了降温,也洗净许多浮尘,空气里干净了许多。摊开的书在台灯下散发出苍白的光,我原以为文字可以让我安静下来,但今晚却格外焦躁不安。微风吹动淡蓝色的窗帘打在椅背上,我终于把目光从书页上移开,打开电脑,敲下风继续吹几个字。

我叫林风,女,今年26岁,身高170,在Z大读博一,都说女博士是灭绝师太,对这种说法,我只能一笑而过。至于为什么我会读到博士,大体上是由于自己避世的态度,大学毕业那年,觉得本科学历找不到满意的工作,于是奋战几个月,考到Y大读硕士,读了硕士才发现天上掉下来一块砖砸到一个人,那个人就会是硕士,所以,硕士三年之后,我决定读博士,就这样,到现在,原来的姐们儿很多都结婚生子了,我还可以躲在学校不去理会家人催婚的唾沫星子。

掰着手指头算一下,我们认识已经十一年了,呵呵,十一年。转眼之间,已经这么久了吗?

15岁,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到市里最好的高中,爸爸为了奖励我,开着他的三轮摩托车带着全家去吃了一次海底捞,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他喝了两瓶啤酒,笑的合不拢嘴,我呢,我不太愿意离开原来相处的同学,情绪并不是很高涨,用初中老师的话说,我就是一个闷葫芦,什么事都不说,乖得像一只锁在笼子里的小狗。我一直以为我就会那样乖下去,按照他们给我安排的路一直走一直走,最后像他们想的那样考上大学,找个好工作,嫁个好老公,生个好孩子,然后安安稳稳的过完这一生。

可是,生活往往不会那么按部就班。

来到高中,面对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我像以往一样,淡淡的做自己的事,谁也不理。大部分的同学很兴奋,互相自我介绍,然后认识,打成一片。在他们的兴奋和我的淡然中,高中就这样开始了,发下军训的迷彩服的时候,我甚至没想着认识任何一个人,就骑上爸爸给我买的一辆八成新的二手自行车回家了。

但我却清楚的记得,当我穿着厚厚的迷彩服站在大太阳下的操场上的时候,有个穿着丝袜,乔丹帆布鞋的女生坐在树荫下乘凉,迷彩裤有点儿短,露出脚踝,我心想,这人怎么会穿丝袜?这样搭配真奇怪。而且,十几岁哪里有穿丝袜的?在我心里,丝袜似乎是妈妈那个年龄才穿的。于是下意识的把目光转移到她脸上,短发,刘海盖到眉毛处,眉毛很细,弯弯的,深眼窝,眼睛大大的,双眼皮,脸上还带着婴儿肥,苹果肌比一般人更凸起一些,有点像张曼玉,但又没她那么凸起,太阳把她的脸晒得有点儿红,她看到我在看她,对着我笑笑,她的眼睛笑起来是弯弯的,后来大家都说她有一双会笑的眼睛。的确是那样的。我尴尬的回一个笑容,然后听到教官组织开始军训的声音,于是赶紧跑过去站队。

等大家都站好的时候她才慢悠悠的走过来,站到我右边,众目睽睽之下的她显得特别酷,大概那时候她也觉得这样独树一帜挺酷的吧。我才知道原来我们是一个班的。

这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但军训期间并没有互相说话,大概她和我都是不爱说话的人。那时候站在我身后面的是一个篮球特招进来的姑娘,头发特短,最初我以为她是男生,后来我叫她李子。大家聚堆休息的时候经常可以听到她爽朗的笑声,我曾偷偷笑她笑这么大声,不过他们似乎都是快乐的。

但我是个自卑的孩子,我不知道这自卑来自哪里,也许是环境不同,我的家庭很普通,父母没什么文化,自己开个小店做生意,生活简朴,我对穿衣从没有什么要求,只要简单大方,干净就好。但这样的自己,在高中开始之后,心里有点不那么平静,我们高中很多孩子家里很有钱,穿的是阿迪或者耐克,我只是地摊上或市场上小店里淘来的衣服,没什么设计,经常很宽大,在那个开始知道美的年龄里,我的穿着显得很寒酸。也许是这样的虚荣心,使自己更加自卑。

军训后,开始正式上课,我找到一个靠窗的位子,每天安静的坐在那里,除了认识同桌之外别的谁都不认识,同桌是一个来自农村的女孩子,我们两个也很少说话,只是各自学习。我们不与别人交流,别人似乎也无视我们的存在,并没有什么人来主动认识我们,我想,这样也好,我可以安静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总有一天,我会脱离现在的境况,总有一天,我可以高傲的做自己,而不是自卑的做自己。

每天晨读快要结束的时候,我都可以看到一个人慢悠悠的从窗前走过,走到后门然后进入教室。我清楚的记得,她经常穿着宽大的红色短袖T恤,黑色牛仔裤,乔丹帆布鞋,走路的时候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如果是别人我一定觉得这人很讨厌,但恰恰是她,齐刘海趴在额头,深深的眼窝里看不出的深邃,明明一个女孩子,却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每天迟到老师却不管。她似乎也不再认识我,只是每天从我窗前路过。每次我都会看着她走过去,然后再回过神来继续读书。

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她路过都能被我看到,每一次路过,我心里都会有点儿不一样,觉得她离我好远,好像她不是属于我们这个年龄的人,她似乎有一个金钟罩,把我隔在几米之外,永远不可能靠近。别人即使也在我的世界之外,也并没有让我有这种距离感。所以,我只是默默的注视她的每一次经过,然后再低下头继续学习。可就是这种距离感,让我想要靠近她。

十五六岁的孩子很容易打成一片,很多同学已经玩的很好,每天的课间都非常热闹,可以听到李子爽朗的笑声。我很无聊的除了上厕所就是趴在走廊的栏杆上看人,我不喜欢说话,但是我喜欢看人,而这样审视别人似乎让我觉得安全,我想,没有人看到我,我却可以看到每个人,他们才是不安全的。但时常我又会很失落,即使我安全又能如何?我还是一个无名小卒,我的未来只能靠自己,没有人给我铺一条路,甚至没有人给我一块砖帮助我铺一条路。

其实每个人的未来归根结底都是要靠自己的,但在那个环境里,当周围的每个人都有一条光明大道的时候,自己没有路就显得异常贫穷,穷的像一个乞丐。而我是一个有骨气有志向的乞丐,我知道,终有一天我可以走出原来贫穷的世界,让所有没有看到我的人后悔曾经对我的忽视。也许我是一个心理有点儿畸形的小肚鸡肠的人,别人也许并不在乎我的贫穷,只是自己太在乎所以才变得敏感,以为别人也是嫌弃的。

我只是努力的学习,在第一次考试中,一鸣惊人的拿了年级第一名,这时候似乎才有人注意到有我这么一个人的存在,而在他们惊讶的眼睛里,我看到的不是自豪的自己,而是与别人格格不入的自己,我不知道怎么面对前面同学突然的热情,不知道该如何解答后面同学问我的问题,似乎一下子,我变得很慌乱,慌乱的找不到自己的路在哪里。想要逃离这突如其来的热情。

但,别人似乎对我这个人兴趣不小,那时候虽然大家都爱玩,但在这个重点高中里,学习成绩还是很有说服力的,好像无论这个人平时如何,只要成绩好,就能创造一个传奇。

有同学主动给我打招呼,有人课间会叫我一起去学校超市买东西,我原本冷淡的心,似乎也温暖了一些,慢慢的接受别人对我的热情,这其中就包括李子,她是一个热情开朗的人,之所以跟她最熟,是因为她的笑声总是那么爽朗,让我觉得很阳光。因为她是篮球特招进来的,身高比我们都高,那是我一米六三,她一米七,她对人很不见外,刚认识没多久,她就会搭在我肩膀大大咧咧的说:

“喂,林风!超市去不去?”

“好。”

她是第一个让我觉得亲切的人。似乎我再不是一个人。李子,用现在的话说是很潮,当时的她经常戴着一顶嘻哈的棒球帽,衣服松松垮垮的,再加上打篮球,更多了几分飒爽。我与她,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但恰恰,我们最先成为了朋友,后来我想,以李子的性格,很难让人拒绝她的热情,她是一个会给人温暖的人。

我经常在下午上完课的时候去看李子练球,打球时的她显得那么得心应手,那种自信和开怀,我想,我一辈子也不可能有。夕阳下球场上李子的笑脸似乎是我对那个夏转秋的时光里最深的记忆。

而,每天,酷酷的她还是会在晨读结束前路过我的窗前。

我会悄悄关注她的动静,她坐在最后一排,所以总是从后门进教室。她叫周一,很好记的一个名字,与这样特立独行的她似乎不太相符,但,这就是她,周一。

她似乎总是有什么心事一样,自从第一次在操场上见到她那个微笑之后,我再没见她笑过,或者说,再没见她那么真心的笑过。如果说我的沉默是因为自己的自卑,她的沉默则是因为她的孤傲。是的,她有一种冷冷的孤傲的不可靠近的气场。

虽然那时才15岁。

作者有话要说:原本打算七月开文的,但近日的雨让我再也按耐不住。

今天开始这个故事。

原本是想要先写一篇武侠长篇,名字和大致轮廓已经有了,写武侠需要功底,我再学习学习。今天却异常想要先开这个文,也许是我再也等不及。

这个文以第一人称描述,势必会有些不能够全面把握两个主人公的性格和思想,但这就是我想表达的。我们的故事里,总是凭借着自己的感觉摸索前行。无法客观。

不想写到几十万字那么冗长,大概会控制在十五万字以下,也可能会在十万字以下。

如果没什么意外,会保持日更。

欢迎热烈撒花打分以及评论。

我来了,你在哪里?

【树大大】

——2013625,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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