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前宋司马光在《涑水家书议》中所言:
“凡为人子者,毋得蓄私财。
俸禄及田宅收入,尽归之父M_。
当用则请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此言为家长管教子孙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据,但凡子孙在外蓄私产者,皆为大不孝。
贩卖菜蔬之时,贾赦夫妇尚在,且未知。
这已算得上是蓄私产了。
只这一点,就会生出无数是非来。
因此只要贾M_等人不触及_geng本,寻常折腾贾琮都会容让一二。
在他看来,都是无足轻重的nei宅把戏罢了。
如今他就要另居东府,日后交往只会越来越少。
何必为逞一时琐碎之气,闹到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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