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冬去春来,夏荷又至,秋叶金黄,三年之期将至。
李寻欢的病这半年间似乎大有起色,只偶尔轻咳几声。咯血,心悸已经很久没发生过,精神好了很多。李园人人心情愉快,走路都轻快许多。
叶开更是高兴,师父终于能每日教他读书习武,教他雕刻木头训练手的稳定。 师父拿着薄薄的小刀雕刻的样子真的很美,纤长有力的手指,专注深邃的眼神,每次都让叶开看得目不转睛。看见在那锋锐的刀下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小狗小猫小兔子小鸟渐渐出现,叶开就快乐得恨不得飞起来。
师父的手真是神奇呀,能发出世上最快的飞刀,能写出最好看的字,能抚出最优美的琴曲,能画出最生动的画。抱着叶开的时候则分外慈爱。可惜叶开快九岁了,不好意思常常让师父抱。不过他发誓,一定要好好读书练武,将来也要拥有这么一双神奇的手。
很多年以后,叶开才知道,那双手到底神奇在哪里。
还有飞叔叔,前日飞鸽传书回来,说已在路上,三年期满之前当可到达李园。师父明显非常高兴,出神的时候唇边都是笑意。
有一个人,却没那么轻松。梅二每半月一次的诊治完后,暗地里脸色越来越凝重。
这一日,孙小红却突然病倒了。李寻欢接到伺候她的婢女竹青送来的消息匆匆赶去时,她正发着高烧昏睡不醒,梅二先生诊治完毕,只叹口气说孙小红这两年忧心操劳太过,又着了风寒,休养几天就好了。李寻欢衣不解带和竹青服侍两天,握着小红的手,看着她苍白的脸,心中百感交集。这么好这么年轻的一个姑娘,本应该在蓝天下自由地欢笑,却被自己拖累良多
。祖父为自己送命,她又一心一意全扑在自己身上,这份情意今生怎么报答得了。
小红果然渐渐好了,似乎也恢复了往日百灵鸟一样清脆活泼的声音,灵活的大眼睛流转之间,依旧动人心魄。可是她眼睛底下的黑圈越来越明显,下巴又尖削了许多。李寻欢问她怎么了,她说只是没睡好。
李寻欢没再问下去,只是望着她若有所思。
轻轻的扣门声,在寂静的夜里分外清晰。
梅二没好气地打开门,见月下,那人比月色更清几分,“小李探花?”
李寻欢微微一笑,举起刚才托在身后的小小酒坛,说:“深夜打扰先生,特意携了此酒来赔罪。”
梅二大喜,夺过酒坛,揭开泥封,也不用酒杯,立即如长鲸吸水般,嘴对嘴的就将一坛子酒喝了大半。喝足了,他便眯着眼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若是别人一定只道是他酒喝得太急,忽然一囗气喘不过来抽了筋,李寻欢却知道他这只不过是在那里品味。
“好酒好酒!哈,能喝到这四十多年的状元红,这样的深夜打扰,探花郎最好多来几次!”
李寻欢道:“这是家兄出生之际先父亲手埋下,期许李家能出一个状元的,谁知我兄弟都只中了探花。这酒也就一直埋到如今。”
梅二瞪眼道:“这么重要的酒,为什么现在才说?”
李寻欢笑道:“这酒总不能一直埋在地下。先生是知酒之人,这坛酒给先生是所托得人。何况你先喝了,我问你几句话你总不好意思不回答吧。”
梅二道瞪着他道:“你想问什么?”
李寻欢微笑道:“先生,我还有多少时间?”
梅二怔住,道:“探花郎此言何意?”
李寻欢道:“我最近精神好得出奇,照顾了小红两夜居然不觉得多疲累。我从出生起精神就没这么好过,这不是很奇怪么?最重要的是,除了我的生死,还有什么事能让小红大病一场,短短几天憔悴若此?”
梅二喃喃道:“这丫头,我就说过瞒不住的。小李探花之敏锐世所罕有,要是连这么明显的事也觉察不到,根本不可能活到现在。”
李寻欢道:“这么说我果然活不长了?”
梅二道:“唉,你把自己的身子糟蹋得太厉害了,心肺伤损已久,日久五脏俱损,沉疴难以消除。你又难睡易醒,失眠多梦,助眠安神的药物用多了就不灵了。睡眠不足最是伤损气血,更是雪上加霜。现在病情看似好转,其实全是靠药物和你深厚的内功暂时压制下去而已。我用尽全力,也只能让病情暂时稳定,终究还是要再发作的。你也说过,精神好得出奇,其实那是身体在透支自己,一旦到了强弩之末便会倒下。你已戒酒,若是能再戒武戒忧,还可以撑个两三年,若是违反,则连我也难以断定。唉,我这个“妙郎中”招牌应该砸掉才好。”
再豁达的人,骤然确认自己快要死了,心情也不会太好。
李寻欢呆了半晌,苦笑了一下,喃喃道:“老天爷,你是不是也很寂寞,所以喜欢和世人开开玩笑?”
眼睛瞪向梅二先生:“你是不是准备等把李园藏的好酒都喝光了才告诉我?”
梅二有点心虚,强词夺理道:“呃,你说生死等闲事尔,怎可为此等小事影响喝酒。既然是小事,早知道晚知道有什么分别?“
李寻欢涩然笑道:“大丈夫生有何欢,死有何惧,只是生死若是牵扯的不止我一个人,就不等闲了。”
梅二道:“也不是全然没有希望,若是能找到海外仙山上的玉参果做药引,我有八分把握能根治你的病。”
李寻欢道:“这个玉参果,我倒是听说过。三十年一开花,三十年一结果,其果洁白如玉,采摘后须以玉盒储存,否则药效立失。要在两三年之内,到不知名的仙山,
寻到这不知什么时候结的果子,无异于痴人说梦。先生就不必耗费心力了。”
慢吞吞取过桌上的酒坛,倒了一杯酒,仰头一饮而尽,闭上眼睛回味了一会儿,喃喃道:“果然好酒。总算还不错,让我死之前还来得及喝几口好酒。世上有这样好运气的人好象并不多。”
对梅二一笑:“ 多谢相告。药医不死病,佛渡有缘人,生死原本有命。先生不必愧疚。“拱拱手,转身去了,姿态潇洒从容,神色坦荡,好象先前的苦涩只不过是错觉。
梅二先生呆了半晌,摇摇头,“唉,这般妙人\",也倒了一杯酒仰脖灌了下去。
李寻欢的心里,远远没有看上去那么平静。
站在廊下,抬头望天,喃喃道:“好象遇到女人,我果然就没什么好事。”
第一次放开林诗音的手,是个错误。 第二次牵起孙小红的手,居然又是个错误。
他知道小红很坚强,但是再坚强,也是一个女人。让一个女人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男人在病榻上慢慢被杀死而什么也做不了,实在太残忍,何况还有后面几十年的孤单日子怎么熬。即使知道小红心甘情愿,男儿的骄傲,也使他绝不能接受一个女人为自己如此牺牲。
他已不能娶她。携起的手,也不得不再一次放开。
果然是世事无常,命运弄人。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yin阳为炭兮,万物为铜。
孙小红远远看见李寻欢在亭子里坐着出神,一条长腿曲起,手肘搭在膝盖上。男儿特有的潇洒坐姿,额角边几丝鬓发在风里微微拂动,衬着朱红的栏杆,看起来又如画中之人。
心中酸痛难耐:“这才该是他本来的样子,风流无碍,笑看红尘。 却偏偏生就热血柔肠,做了入世之人,受尽摧残。”
凝目注视李寻欢片刻,脸上带上最灿烂的笑容,脚步欢快地踏进凉亭,唤道:“大哥。”
李寻欢回过头来,向她一笑,眼神温柔,象有水光流动。
孙小红心里一颤。李寻欢看她的神色,一向温暖柔和,疼爱欣赏,很多时候,她觉得他更象是在看着女儿, 而不是未婚的妻子。但是现在他的神情太温柔,温柔到让人心里发痛,让她一瞬间产生了不详的感觉。
缓缓走近李寻欢,闻到他衣上若有若无的暗冷梅香。
李寻欢出身世家,一贯衣履精洁。他素爱梅花,林诗音便给他把里外衣裳都熏上梅香,取笑他要学林和靖梅妻鹤子。李寻欢笑着说表妹比梅花还美得多,林诗音的脸就红得也象粉色的梅花。
后来江湖飘泊,当然顾不上讲究,很多时候他穿的衣衫比街头的流浪汉还要落拓。回到李园之后,家中旧仆心疼少爷流落江湖吃尽苦头,自然衣食起居无不精心伺候,仿佛又变回了多年前的那个世家公子。婢女听一位伺候过林诗音的老妈妈指点,又给他熏上衣裳。 衣上绣样,也多取梅花暗纹。 孙小红本来担心会触动他伤心往事,李寻欢却笑笑说“无妨”。
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李园处处触景伤情,若顾忌太多,当初就不应该回来。
现在,却连怜取眼前人也做不到了。
往常靠近李寻欢,闻到他身上清冷的梅香,夹杂着温和的男子气息,孙小红便格外安心,偷偷地陶醉不已。
今天的梅花香里,却混合了淡淡的酒气。
孙小红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瞪大了眼睛,惊恐地看向李寻欢。
李寻欢微微一笑,柔声说:“小红,我问过梅二先生了。”
孙小红伸手捂住了嘴,一下子泪如泉涌。
李寻欢的眼中也似将有热泪涌出。 他闭了闭眼,伸手将孙小红揽进怀里,轻轻抚着她的头发:“小红,对不起我送你回家吧。你的同门师兄弟和姐妹们很惦记你。”
孙小红浑身发颤,嘴唇瑟瑟发抖,“不,我不走。让我陪着你。”
李寻欢温柔地凝视着她的眼睛。曾经能勾走男人魂魄的美丽的大眼睛满是哀伤,泪水婆娑地望着他。
叹了口气,李寻欢十分温和地说:“傻丫头,我已经误了你三年,总不能再害了你一生。”
停了一下,又轻轻说:“ 你真的要我死也不能安稳么?”
他的眼神很清明,没有一丝自怜自伤,澄澈如水的眸子里满满的只有歉疚,怜惜与无可奈何。
孙小红心如刀绞,凝视着李寻欢,说不出话来,只是哽咽。
事到如今,纵有千言万语,已不必再说。 他想说的话,她都明白;她想说的话,他也知道。
无可奈何。
这四字看来虽平淡,其实却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最大的痛苦。
莫非他到红尘中来本就是为了受苦,所以才如此光风霁月,受尽折磨,还是一心只会顾念
他人?
她什么也不能为他做,只能象三年前送他去与上官金虹决战一样,让他走得安心。只不过三年前,孙小红虽然悲伤,心里还是很有信心,他会战胜敌人回到她身边。而这一次他一去,永不会再回。小李飞刀再快,也穿不透死神的掌心。
凝视着李寻欢很久,很久,孙小红终于点头:“好,我回去。”,良久,又轻声说:“你放心。”
从此山高水长,勿复相思。 她会珍惜自己,努力做好别人的妻子和母亲,活出一个坚强精彩的人生。
初秋的风渐起,轻轻拂过两个相拥而立的身影。
作者有话要说: ”这么说,我果然活不长了?“"总不能再害了你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