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乾坤朗朗,一作小厮打扮的少……年,在方家后门贼头贼脑东张西望了一小会,才小心翼翼地迈出了门槛,轻轻阖上门,沿着小巷快步走出百来尺,到达一拐角,终于按耐不住兴奋的心情,撒欢跑了起来。
此正是本文的主角,之一,崔斯特。
那欢天喜地的表情,就仿佛在牢房里关了一年,终于被放出来了一般。
而他的确,也差不多被“关”了一年。
让我们且先回忆回忆一年前的事。
话说这一年前,崔斯特同学还只是天朝那蓝天下开得……一朵一般的花朵,然后因为某晚看小说熬夜,便不小心猝死了,再然后,就穿越了,穿到了正在看的那小说中——因为这年头比较流行穿书。
那小说设定上也没多出彩,就一普通的古风宅斗小言,有点长,然后崔斯特强迫症犯了,想着一定要看完,一个通宵就过去了——虽然到死也还只看了一半。
咱暂时先不八崔斯特明明是正儿八经天朝人,却为何取了个如此洋气的名字——咱先说说,他穿的这篇小言的主要剧情:这小言讲的是身为庶女的女主和身为嫡女的女配斗智斗勇斗心眼,抢钱抢房抢男人的故事。简单粗暴地概括一下剧情,是这样的:某天,女主穿着男装上街,遇见了男主,男主智商很高,一眼就看穿了这清秀的少年其实是个女的,然后在对上女主的眼睛的那一刻,智商突然降到水平线以下很远的地方——他对穿着男装的女主就这样一见钟情了!于是身为超级高富帅的男主一下子就打探到了女主是谁,然后就去女主家里提亲了。但是女主的爸爸是个贪财好色怕老婆的,女主的亲妈死得早,女配的妈妈也就是女主爸爸的正房是个坏女人,于是他们就合伙把女配嫁了过去。迎亲的时候男主就发现了,救出了被虐得伤痕累累关在柴房的女主,然后痛斥女主一家,然后要他们把女主嫁过来……到此为止,故事才进行到一半,中间充斥着各种宅斗——因为这篇穿书文的作者不会写宅斗,所以就略过不提了,反正这也不是重点。
崔斯特便是看到此处,穿了的。
而他穿的,就是这小言的女主——方兰。
接受了女主全部记忆的崔斯特,震惊过后就只有一个表情:_,所以我要生孩子了么?
然而等他疏理完全部的记忆,表情麻木地将手伸到胯|下,mo到了二两肉的时候,也就只剩一个想法了:还能更加坑爹吗?
倒不是他想变成女孩子,只是按照自己现在的智商,玩宅斗那是分分钟被玩死的节奏,要是被发现了自己其实是男孩子,那岂不是秒秒钟就要死了?因为根据这遗留的原主的记忆,这身体不是被穿越才长出二两肉的,而是原本就是个可爱的男孩子——原主的亲娘是妾,然后原主那个爹的正房夫人貌似是个很坏的女人,自己生不出儿子,却也不允许别的女人生儿子,生下儿子就必死的节奏。而那个爹也是个奇葩,对此竟然也睁只眼闭只眼的,弄死就弄死了——大概真的是因为正房太可怕了,正房的娘家也很可怕。所以原主的亲娘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就把他当女孩子养了,甚至还找了些药给原主吃着泡着,以防他被养成了李狗蛋。而那些奇葩的药竟然真的有效——骨架小就不说了,mo了mo喉结,竟然也不
明显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没有把x_io_ng整出来。
崔斯特mo了mo下巴,思考起一个问题来:所以,自己熬夜看了一个晚上的小说,难道其实是本bl?
……
最后,花了一些时间做心里建设,接受了穿越事实的崔斯特安we_i自己道:至少丁丁还在,不用生孩子,也不怕来大姨妈。
于是以后该怎么打算呢?崔斯特想了下就觉得攒钱跑路,因为他已经不记得那小说宅斗的细节了,也没有玩宅斗的智商,觉得肯定玩不过女配;而最最重要的一点,因为崔斯特看小说有个习惯——看得没耐心了就翻后面去看下“剧透”再回来继续看,所以他曾经翻到最后看到了男主要掐死女主的场景——也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误会那么虐恋情深,但总之,为了自己不被男主掐死,也果然还是要珍惜生命远离男主及时跑路了。崔斯特还是很怕死的,否则以他本来就不太正直的某种取向,怎么会浪费那么好的一个和帅哥打交道的机会?
而似乎那已经死去了的亲娘也已经预见到了自己的儿子将来会有要跑路的一天,所以偷偷给他留了一大笔钱——崔斯特攒了一年的月钱和这比起来,真的是小巫见大巫。
而这一年来,崔斯特本着低调做人低调做事的原则,鲜少被女配找麻烦,总算是活到了跑路这一天。
崔斯特之所以会选择这一天跑路,不是因为黄历上说今天宜逃跑,而是因为今天是个逃跑的好机会——女配今天要出嫁。
嫁的谁?——那自然,是原著小说里的男主上官昊了。
虽然说这一年崔斯特乖乖地呆在家里,没有穿着男装出去被男主一见钟情,但时间到了,男主还是上门来提亲了,而且还是向崔斯特提亲。
崔斯特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剧情不带这么玩人的啊!
于是在被女配因为没有被看上而迁怒于他的时候,崔斯特就更加安分乖觉,贬低自己,抬高女配,把男主“许配”给女配了——上官公子英俊潇洒,姐姐蕙质兰心,真是佳偶天成,天生一对!
——我求你们快点结婚吧不要破坏我的逃跑大计!
被崔斯特夸得心花怒放的女配,就这样很顺理成章地代嫁了——虽然他们本来也就没有要让崔斯特嫁过去的意思。
而崔斯特,就趁着迎亲出嫁,大家都去前门看热闹的空隙,穿着一身小厮的衣服,就从后门溜了——也就是此章开头的一幕。
崔斯特跑出小巷之后,在人群中张望了一下,终于找到了接应自己的丫鬟——碎碎。
这是逃跑计划中的一环。崔斯特本就怕自己逃跑之后,一直对自己忠心耿耿的丫鬟会被这样欺负那样虐待,所以干脆就先让她拿钱赎身先出去了,也好自己跑的时候有个接应——平时基本就宅在屋里,这样贸贸然跑出去,还真容易迷路,因为迷路导致自己最后又被抓回去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碎碎接到了崔斯特,把他带去了一家客栈——碎碎这几天一直住在那里。
碎碎拿出了一套男装给崔斯特换上,又给崔斯特梳了头换了个发型,然后把整理好了的细软行李递给崔斯特,含泪道:“小姐,你真的不带上奴婢吗?”
见碎碎要哭,崔斯特心里咯噔了一下——最怕女孩子哭了。沉默了片刻,崔斯特叹了口气,道:“你还叫我小姐?”
碎碎:“……少爷。”
崔斯特又叹了口气,说:“碎碎,
你已经是自由之身了,已经不用再服侍我了,也不用再叫我小姐少爷的了。你也到了要嫁人的年纪了,拿着钱,回乡下找个老实人嫁了,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吧。”
“可是少爷,碎碎担心——”
崔斯特打断了她的话:“我又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又什么好担心的?好了别哭了,我走了啊。你也保重。”说完怕碎碎继续纠缠,崔斯特抡起包裹甩在背上,就出了客栈——手里还拿着一张地图。
碎碎依着门槛目送着崔斯特走远,离别愁情起,泪如雨下——可是少爷,你的力气,比奴婢的还小啊……
然而崔斯特,已经出城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立了很多flag。
开始会有些啰嗦,到了后面……好吧还是一样啰嗦。
虫,2014510 19: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