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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日一早下了细雨,雾倒终于散了,看来这场雨是某股来早了的弱冷空气留给伦敦的告别礼物。

晚上John再次跟同居人一起去了苏豪区,雨恰是时候地停了,但地上还湿着,坑洼不平处有浅薄的积水,映出道边粉红色的霓虹灯牌:GIRLS GIRLS GIRLS距离第一具尸体被发现已经过了将近一个月,现场早被破坏得一干二净,John怀疑他们根本找不到任何线索,而Sherlock似乎也这么认为,他甚至没在现场驻足停留,只是走过去,带着室友在周边的街巷七转八绕。

“你对这儿还挺熟。”John发誓自己没在暗示什么,不过是随口一说,他知道Sherlock早把全伦敦的每一条大街小巷都记在了脑子里,事实上自打跟Sherlock一块儿住,John就再没用过google地图。

“几年前来这儿办过一个小案子,”Sherlock漫不经心地回道,“人口走私案,帮Lestrade找到了三名失踪的中国少女※,笨手笨脚的犯罪团伙,漏洞百出的障眼法,无趣至极。”

“哦……”John眨眨眼,“虽然无聊了点,但至少她们的妈妈肯定很感激你。”

“关我什么事儿,”Sherlock仍是那副漫不经心的态度,“John,我以为你早知道了,我接案子不是为了获得人们的感激,更不是为了什么世界和平,别把我说得跟那个穿着可笑的红色三角裤的氪星人似的。”

那又怎么样,不管出于什么目的,结果总是好的。John在心里反驳了一句,可也没把话说出口,反正在这一点上他们似乎永远达不成共识。

“……等等,你竟然知道超人?还知道他不是地球人?”John突然反应过来,“我还以为咱俩认识前你连Js Bond是谁都不知道。”

“这事儿Mycroft得负全责!”每次提到他哥Sherlock都会稍微多用点感叹句,“简直不可置信,我十四岁那年他竟然把我关在一个装了密码锁的房间里,就为逼我看一部荒谬的超人电影!不过当然最后密码还是被我解出来了,他该再有点新意的。”

“他或许是想让你感受一下……英雄主义?社会责任感?whatever,”John忍不住笑出声,“总之肯定是为了你好。”

某种程度上John对Mycroft的处境相当心有戚戚焉,他知道Sherlock的父亲在很早前就去世了,长兄如父,Sherlock又是个……挺不同寻常的孩子。

“多此一举,还有你想在这个话题上纠缠多久,我们有更重要的事儿做,”Sherlock的语速加快了,大约已经把藏在衣服下的控制按钮拨去了“案情分析”那一档,“看看这两个地点,John,仔细看看它们周围的环境,告诉我你想到了什么。”

“Well……都在红灯区……第一个比第二个更隐蔽,不过也

不是特别隐蔽,我是说有好几条路都能通到大街上……”

“的确,John,凶手很谨慎,非常谨慎,第二个犯罪现场证明了这一点,他戴了手套、鞋套,穿了防水雨披,不是短外套,是长的那种,且如我先前所言,不是一次Xi_ng的薄雨披,因为它太容易破了。看看被害人的指甲,她们都做了花里胡哨的假指甲,凶手追求万无一失,并打算凌虐尸体,他不想在她们反Sh_eXi_ng挣扎时被指甲划伤,也不想让身上沾上一点血渍,所以他穿了长而厚的防水雨披,那玩意儿脱下来后占地可不小,他没时间好好叠它,更何况从伤口情况判断,他用的可不是把小刀,所以他绝对需要一个大点的包把它们全塞进去。”

“有道理,然后呢?”

“然后不是明摆着,杀完人后他要怎么离开?乘出租车?John,这是红灯区,深夜的治安可不怎么样,等活儿的司机流动Xi_ng不大,会被当做潜在目击者盘问,没准就对一个随身带着大包的人留了印象。”

“所以是公共交通?或者自己开了车?”

“那个时间地铁已经停运了,最近的夜班车站也要走上好一会儿,以凶手的谨慎不会忽略警察巡检的可能Xi_ng,他带着装满血衣和凶器的包,不愿意步行太久,所以极有可能是自己开了车,而两个作案地点都离可以行车的街道不止一条通路,并且街道上都有投币泊车位,我是指凶手肯定不想在杀完人后回到车旁发现车窗上贴着张罚单,毕竟Son of Sam※最后可是因为乱停车被捕的,他总该吸取点前车之鉴。”

“所以他开了车,”John点点头,“可全伦敦有那么多辆私家车,我不认为会有人闲着没事儿去记一辆合法停靠的私家车的车牌号。”

“以及凶手同样对这个地区很熟悉,他在不同的天气下选择不同的作案地点,正如你所见,第二个地点比第一个更开放,说明他对自己有信心,即使作案时被人发觉也能够迅速甩脱追踪——他对周边的每一条街巷都很熟稔,在浓雾中也不会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目前我无法百分之百确定他开了车,但如果他没开车的话必定住得离这个街区不远,甚至有可能就住在苏豪区里。”

“嗯……你真觉得会有人在离住处那么近的地方杀人?我是说……”

“当然我知道犯罪心理学,也知道什么三角定位法,但凡事无绝对,在未掌握足够的证据之前必须把所有的可能皆纳入考虑范畴。”

“好吧,我承认你是对的,尽管我认为在那么多的可能中圈定嫌疑人可不比大海捞针容易多少。”

“Dinner?我有点想念那家中国餐厅的煎饺了,你觉得如何?”Sherlock却突然换了话题,显然已经决定结束今晚的工作,直到两人一起坐上出租车,车开出去好一会儿,他才望着车窗外灯火繁盛的街景,若有所思地补了句,“雾有消散之时,John,没有那么难。”

第二日John清早走进客厅时讶然发现Lestrade已经坐在了壁炉前,似乎正在和Sherlock争执什么。他抬手看了眼表,没错,才刚过八点,看来不是自己起晚了。

“听着,Sherlock,我们不可能派人去记下每一夜、每一辆停在公共泊车位里的私家车的车牌号,这工作量有点太大了……”

“只是一个多礼拜,我又没让你整年都这么干,再说装了摄像头的街道已经排除在外了。”

“我是指,这太引人注目了,你明知道上头不想把这案子闹大,万一有人发现自己的车在红灯区被抄牌,我们绝对会被起诉!”

“那就让你手底下那群人换上便装,别在脸上写着‘我是警察’,”Sherlock露出一个“这事儿难道还要我教你”的表情,翘着腿靠在沙发里,“反正我警告过你了,凶手不会忍耐太久,接下来的十天内极有可能再次作案,如果你想亡羊补牢就老老实实地给我去抄车牌号。”

“万一他用了假牌照呢?”

“那么你至少知道了车型,John,黑咖啡,两块糖。”

早料到了,John站在厨房里挑了挑眉,把方糖扔进已经煮好的咖啡里,叼着烤好的面包,举着两杯咖啡走进客厅,边把室友那杯塞过去边冲探长点了点头,用眼睛示意咖啡在厨房里,你想喝就自己倒,别客气。

“Thoughtful,as always。”Sherlock接过咖啡,仰头挤出一个皱皱巴巴的假笑。

“……我知道了,会按你说的办,”Lestrade显然没空享受一杯自助咖啡,妥协地叹了口气,站起身往客厅门口走去,“不过你也得记着,有什么线索就马上告诉我,Sherlock,我是让你协助破案,不是让你独断专行。”

“Well,看来你没跟他提凶手住在附近的可能?”John听着楼下大门关合的声响,嚼着面包问了一句。

“跟他说有什么用?让他们挨家挨户地敲门打听?以他们的智商也就只能想出这么屁用不管的法子。”

“Seriously?十天内?”John倒没介意室友偶尔的粗鲁用词,继续吃他的早餐,“所以你能在他再下手之前抓住他?”

“不能。”

“Goo……What?”

“我说不能。”Sherlock一口气喝光咖啡,回手把杯子递给同居人,“再来一杯。”

John下意识地接过杯子,多少讶异于Sherlock如此坦白地说出“不能”两个字:“所以……你是说肯定会再死人?”

“Obviously。”

“Obviously?Sherlock,我以为我们在谈论人命。”

“So what?”

又来了,这种漠然的态度和口吻,John想自己要不要又为了这事儿跟他吵,反正也吵不出什么新意,更吵不出什么结论。

“听着,John,破解谜题的基础建立在事实线索和证据之上,”Sherlock却没理会John带着退让意味的沉默,口气实有些咄咄逼人,“假如得到它们的方式是再多一个现场和一具尸体,是的,我不介意,不关心,不在乎,了解了?”

“完全了解!”John砰一声把空咖啡杯撂在桌子上,心说这人怎么永远有一千种办法招逼得人不得不跟他发火!

“早跟你说过了,我不是你以为的那种可笑的英雄,更不是神,没有普度众生的小爱好。I DO NOT love the world,高功能反社会人格,rmber?”

“Shut up Sherlock,事实上你老把什么见鬼的高功能反社会人格挂在嘴边也挺可笑的!”

“哦,可不是嘛,所以同情心泛滥和英雄主义过剩的Dr Watson不打算给他可笑的室友再倒杯咖啡了,”Sherlock显然还没忘记那杯该死的咖啡,飞快地换了个姿势,把腿也缩进沙发里,翻身背朝着John,把自己扭曲地团成一团,“随便你,反正我要睡了,不喝咖啡也无所谓。”

“你……算了,”John再次抬手看了眼表,确定自己再不出门上班就要迟到了,“你要睡就回床上睡。”

没人回答。

“晚餐想吃什么?”

依然没人回答。

老天爷……John翻了个白眼,懒得搭理室友幼稚透顶的赌气方式,抓起钥匙走出了客厅。

但之后整个白天John都在等Sherlock的短信——顺便反省这次是不是自己错了——可是完全没有短信,一条都没有,让John觉得这次可能真的是自己错了。

说实话,他不觉得Sherlock现在这样有什么不好,也不想硬把他塞进那些世俗的条条框框里,比如对着被害人的尸体痛心疾首,或者发表一篇“哦,上帝,愿她们在天国中获得安宁”的演说。

况且John直觉认为Sherlock并非真如他所表现出来的那样不在乎——很多时候John只把同居人当成个还处在叛逆期的青少年,并像每一位负责任且耐心的家长一样,比起谴责他的缺点,更愿意看到他的优点并加以赞扬。

John知道自己这种想法如果让某些外人,特别是警局里那帮跟Sherlock不对盘的人听到一定会毫不客气地加以嘲笑:“得了吧,Dr Watson,只有你才会真把那个怪胎当成一个无害的普通人看。”

不过John也不在乎那些外人怎么说,反正他们又不跟Sherlock住在一块儿,自己才是他唯一的室友、朋友、助手,某种程度上最接近他的那个人,而他有自己就够了。

“他有自己就够了”,这个想法让John的心跳突然快了一拍,或者是慢了一拍,总之有点不对劲,继而又一次想到跟Sarah的婚事——不是头一回了,他无法自控地暗地权衡他俩共同做的这个决定会不会有些过于草率。

“好了,我道歉,你可以把你的高功能反社会人格一辈子挂在嘴边。说真的,晚上吃什么?”

John按下思绪,首先给同居人发了条短信,而对方的回复则比往常还要快:“我要工作,我工作时不吃东西。 SH”

Well……John盯着手机想了两秒,不知道该不该跟他说“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二十八了,别跟个中学女生一样为了屁大点的事儿纠结一天”。

“但工作结束后我想吃意大利面。 SH”

John握着手机,望着屏幕上跳出来的新短信,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天John回家时Sherlock并不在,John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或许是又去什么地方收集线索了,John毫不怀疑同居人对于工作的投入和热情——他煮了在超市买的意大利面,自己做了酱汁,把Sherlock那份留了出来,不过等到快十一点也没见着半个人影。

“你在哪儿?”

“工作。晚归。 SH”

Sherlock的回复相当简洁,John耸耸肩,把意大利面放进冰箱,在客厅书桌上留了字条,然后回到楼上自己的卧室里洗澡顺便更新博客。实际上在John换了家诊所,工作逐渐步入正规之后,Sherlock并不是每次出去办案时都会叫上他。人的精力终归有限,John不可能没日没夜地跟着他跑,Sherlock似乎也很理解这一点,甚至学会了在John加班时主动叫个外卖留在餐桌上,让John回家后面对的不再只是冰箱里冷冰冰的人头和微波炉里半生不熟的眼球,真可谓进步不小。

John不知道Sherlock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反正第二天他要出门时对方还没起——Sher

lock难得没睡在客厅里,规规矩矩地躺在卧室床上,卧室门虚掩着,John推开门后差点一脚踩上他的西装外套。

“John?”

他小心地没发出什么声响,但Sherlock还是警醒地睁开了眼,看到是自己的室友就又迷糊起来,小声嘀咕了句什么,胡乱扯起被单盖住了头。

John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稍微打扰几秒同居人的睡眠:“我和Sarah有约会,先出门了,意大利面在冰箱里,你起床后热热再吃。”

Sherlock没回答,但显然是听到了,因为露在被外的黑色卷毛在枕头上蹭了蹭,大概是在点头。

John也点点头,弯腰把他随手扔了一地的衣服一件件捡起来,然后直起身,再然后抱着那堆衣服,像只抱着橡果时正被雷劈中的松鼠一样呆住了。

Sherlock大概重新睡了过去,睡前换了个姿势,翻过身侧趴在床上,被子压在身下,而身上未着一物。

是的,他们同居了一年多,但这绝不意味着John已经见过了自己室友的L_uo体。他是指……尽管Sherlock在生活习惯方面糟糕得一塌糊涂,可至少他对穿衣打扮向来一丝不苟。有时John觉得他简直像完全感觉不到温度似的,即使在夏天也从来不穿短袖,永远都是西装衬衫,和西装衬衫,以及西装衬衫,并且即便穿成这样走在太阳底下也极少流汗。

在家里则是长袖的家居服——纯棉质地,许多套,一直都是John负责洗——不那么严谨,可绝对严实,天冷时还会再加一件丝绸睡袍,虽然John认为那玩意儿起不到什么保暖作用。

总之John从没看到过——也从没想象过——Sherlock不穿衣服时是什么样……老天爷,说过好多次了,他不是gay!所以他不会去想象自己的室友没穿衣服时是什么样!

从John的角度只能看到Sherlock的背面——全L_uo的背面——上午九时半的阳光从半敞半合的窗帘中照进来,房间里半点不昏暗,他能清楚地看到床上颀长赤L_uo的人体,每一块肌肉、紧实瘦韧的腰线、修长的双腿。

淡金色的阳光像一块轻柔透明的布料,恰好横亘着搭在他的臀上……John麻木地把眼睛从那里移开,麻木地走出卧室,麻木地走到客厅门口,终于意识到自己怀里还抱着一堆衣服,于是又走回沙发边,把衣服扔下,正常地确认了一下钱包钥匙手机都在口袋里,然后一步步走下楼——感谢上帝,他是下到最后一阶楼梯时才踩空的。

这天是周六,John和Sarah预约了一个婚礼策划谈谈他们的婚礼。Sarah本不想搞那么复杂,但John认为她这辈子就结这么一次婚——起码他希望她就结这么一次——如果太简单了他会觉得有些抱歉。

出于经济原因,他们没挑那些开着天价的策划公司,而是在网上找了个独立策划人,是个叫Jessica的年轻姑娘,刚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毕业,却没跟同学一样谋求在大公司里获得一席之位。

“所以你决定自己创业?”

“是的,当然刚开始有点难,事实上现在也挺难——哦,真高兴你们看到了我的个人网站,它有点简陋,朋友帮忙做的,才开张没多久——总之很感谢我们能有机会当面谈谈。”

“别这么说,我们也很高兴能跟你当面谈谈。”

Jessica留着棕色卷发,Xi_ng格活泼,和Sarah相谈甚欢,John坐在旁边喝咖啡,感到女友侧头暗示了自己一眼,便从杯沿上抬起目光,朝桌子对面的姑娘露出一个“是的,我们确实很高兴”的友好笑容。

“你们可真是让人羡慕的一对儿!”Jessica同样笑起来,不管是真心赞美还是恭维

的客气话,每一对即将结婚的新人听到别人这么说定然都会感到喜悦。

至少Sarah看上去很喜悦。

九月三号,下午两点半,天气不错。他们正坐在道边的露天咖啡座里,阳光像块轻柔透明的布料一样斜搭在桌面上。

“说实话,你觉不觉得我们现在就来找你有点太早了?我是说我们打算十一月底才办婚礼……”

“不,一点都不早!只是三个月,婚礼这事儿可不能小瞧,你知道……”

阳光……布料。苍白的皮肤……苍白但有力,毫不夸张的肌肉,那几乎是完美的……

“哦,是的,我知道……其实也不用太别出心裁,我父母多少有点传统,他们会来参加婚礼,所以……”

“当然,你不用担心,听我说,我打算……”

……完美的人体。假如不是因为背景太过凌乱,那简直像幅油画一样……艺术品。

“听上去不错,真的,你很适合干这行。”

“哦,谢谢你这么说,Sarah,你人真是太好了。”

“我肯定你以后一定能做出名气,所以我们挺幸运的,能赶在你还没出名前用这么经济的价格享受你这么好的点子。”

“别担心,等你们想开结婚十周年纪念派对时记得再来找我,我一定给你们最优惠的折扣。”

Sarah和Jessica一起笑起来,John也跟着笑了——他并没有忽略她们的谈话,字字句句都听到了,也进到了脑子里,然后和脑中另一幅宛如油画的场景混在一处,像往一杯咖啡里倒了一盎司橄榄油,然后拿一把勺子使劲搅,可惜再怎么搅都无法相融,味道也怪得可以。

John知道这太荒谬了——他,John H Watson,和自己的女朋友,三个月后将成为他妻子的女人一起坐在露天咖啡座里,同一个网上找来的婚礼策划谈论他们的婚礼,然后在脑中控制不住地回忆起室友的L_uo体——这比他刚认识Sherlock时,跟他一块儿变身蜘蛛人在楼宇间跳来跳去追逐一辆出租车还要荒谬百倍。

又或者他的人生自从他认识那个叫Sherlock Hos的男人开始就没一天正常过。各种各样、层出不穷的案子,现在还有一个会将被害人开肠破肚的变态杀人犯……是的,案子,John努力忘掉那杯加了橄榄油的咖啡,挑了一件正常的事情来想——他不敢相信他竟然已经把“追查一个变态杀人犯的线索”称之为“正常事”。

Sarah跟Jessica一起去了洗手间,John叫来服务生结账,把钱包放回去时Mo到了口袋里的手机,犹豫了几秒,还是掏出手机给同居人发了条短信。

“今天准备干吗?”

“晚上去工作。 SH”

“需要帮忙吗?我会跟Sarah说,如果你能稍微等会儿,我可以在七点前回去。”

“不必。 SH”

John按下回复的手指顿了顿,有点不确定他的意思是真的不必还是在跟自己赌气。

“是真的不必。事实上我晚上也有个小约会。过得愉快。 SH”

一如往常,Sherlock像隔着几英里地也能读到John脑中的念头一样,又补了一条新短信。John不明白他为什么老这样,明明一条短信能说清的事儿非要拆成两条发,还总要在末尾加上姓名缩写。

有些事John不明白,

有些事则似乎是在不知不觉中被忽略了。比如现在John死活都想不起来Sherlock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像个普通室友一样有礼貌的,不再打扰自己和Sarah约会,甚至会祝他过得愉快。

事实上John确实过得挺不错——下午陪Sarah逛了会儿街,买了双新高跟鞋,一起在外面吃了饭,又看了一场电影,是部浪漫的轻喜剧,十点多回到家,聊天、洗澡、做爱、睡觉。

不错的定义是指他的理智终于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让倒霉的医生再也没有回忆起自己室友的L_uo体,即使是在做爱时——万幸那时他除了自己的女朋友什么都没想。

John的意思是,假如自己在跟女友做爱时还会想到那一幕,那还真不如睡一觉起来就跳到2012年,世界直接毁灭了算了。

※ 失踪的中国少女是2005年的真实案件

※ Son of Sam,山姆之子,美国最著名的连环杀人犯之一

(福尔摩斯同人)归剑入鞘》小说在线阅读_第3章__作品来自网络或网友上传_女生阅读之家只为作者by鱼香肉丝_的作品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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