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居是一栋小楼,二层高,推开院门,便见小院中摆满了各种大叶盆栽,这些盆栽长的都很高,但是明显可以看出最近缺乏人照顾,叶子尖端已渐渐开始萎靡。
一直走在最前面的萧迷声忽然停住了脚步,回身冲李寻欢道:“家兄的灵位就在楼上,请。”
请?
乐辰飞歪着头往前一看,这栋二层小楼可是名副其实的明朝建筑。雕栏木,格子窗,檐角飞扬,古朴而精致。二楼两边檐柱上贴有抱柱楹联,整齐排列的廊柱之后,可看到一张八仙桌。
再后面就什么都看不到了,不过乐辰飞在意的却是,这栋楼的一层好像……没有门啊。
他正纳闷着,眼角余光忽然一晃,好像有什么东西飞上去了。他赶紧抬头,却见本来应该在他斜前方的李寻欢,竟然不知道怎么就上去了!
乐辰飞的嘴巴顿时张成了“o”型!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
燕子三抄水?
萧迷声等李寻欢上去之后,看了看目瞪口呆的乐辰飞,好奇地问:“这位兄台不进去吗?”
乐辰飞嘴角一抽搐,讪笑道:“我……我就算了,我在这儿吹吹风,挺好。”
“既然如此,兄台请自便。”萧迷声不再客气,也纵身跃上了二楼。不过他的姿势可比李寻欢差远了,一只燕子,一只野鸡。
乐辰飞眼看着那两个人的身影消失在了二楼,而自己则是孤零零的站在院子里。一阵风吹过来,卷起地上的落叶,慢慢飘过眼前。
啊,好凄凉……
乐辰飞沮丧地坐在院子的门槛上,托着下巴,心里抱怨那两个人太不够意思。
他们以为是个人就会轻功吗?再说了能轻轻一跳就上了二楼,这本来就不科学啊!跳高世界纪录才2米45好吗!
乐辰飞童鞋在这一刻忽然意识到,自己穿到这个时代,注定要炮灰了。
坐着不太舒服,有什么东西硌着自己,乐辰飞低头一看,是自己腰畔的那柄剑。说实话,这真的不能被称之为剑,古装片上的剑总是非常华丽有派头的,就连刚才萧迷声的剑,都还符合乐辰飞的审美。可是为什么他手里的这个,这么的穷酸?
说到剑……乐辰飞低头看了看自己这一身的装备,终于开始考虑起某些问题了。
也不知道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是干什么的,自从在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醒来后,就没有碰到熟人。不过这对于他来说倒是件好事,省了很多的麻烦。
不知道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是不是也会武功,要是个武林高手就好了,没准自己也能“嗖”地一声跳上很高的地方。
乐辰飞一个人越想越美,竟然拿起那把剑开始瞎比划起来,嘴里还不时发出“喝喝”地声音。还好寒风居地处偏僻,不然搞不好会有人当他神经病……不,是失心疯。
他玩的挺起劲,丝毫没有注意到在他身后,有人正不怀好意地慢慢接近他……
寒风居的确是个奇怪的地方,一楼没有门,二楼没有房。
二楼不过是一个四柱凉亭而已,正中的地方放了一张八仙桌,几
把圆凳子。桌子上扣着八只小酒杯,围着酒壶摆成了一圈。
凉亭一侧有个洞口,大小仅容一个普通身材的人通过,所以萧瑀的朋友里几乎没有胖子。
李寻欢上来之后,径自走到洞口前,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
下面才是萧瑀的住所。
萧瑀是个小偷,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个小偷。
因为他和其他的小偷不太一样,别的小偷恨不得别人永远不要知道他是小偷,但是萧瑀却打着小偷的旗号大张旗鼓地摆摊做生意。大部分小偷偷东西是为了自己,而萧瑀偷东西却是为了别人。
一纸订单,一样东西。只要你付出了相应的代价,不管那东西在哪里,他都可以给你偷回来。
所以,他这个小偷的名声还是很不错的。
传说,他这一生,只为自己偷过一件东西。
李寻欢缓步走到灵位前。
萧瑀去世仅仅十天,这里却已然灰败不堪。勉强透过窗户的光将整个房间弄得昏暗怪异,空气中弥漫着阵阵发霉的味道。
不过李寻欢却好像全然没有感觉到,他只是静静地站着,盯着牌位上那个名字发呆。
十天,不过十天的时间,便已天人永隔。
世事无常,他只有叹。
香炉中最后三炷香尚未燃尽,李寻欢自旁边又取了三支,凑过去点燃。然后他拜了一拜,将香插好。
“灵前无酒,灵都会不安生的。”李寻欢淡淡道,他把自己的酒囊解下来,放在了供桌上。“找个好人家投胎吧,希望你下辈子有喝不完的酒,说不完的话。”
萧迷声跟在李寻欢身后,一直默不作声地观察着。他的手从未离开过他的剑,他的眼神,也从未离开李寻欢的手。
这个人的手很漂亮,手指修长,关节清晰但不突兀。这样的一双手,更适合谈弹弹琴,写写字。
可正是这样一双手,却掌握着天下最令人闻风丧胆的兵器,可于瞬息致人死地。
香已燃,青烟袅袅。不知哪里钻进来的风,使得香火忽明忽暗,竟有一种隐隐的诡异yin森。
李寻欢慢慢走到桌边,拿起桌子上的一只茶杯,忽然笑道:“这些年来跟着萧瑀,你也够辛苦的了。”
萧迷声愣了一下,似乎没有想到李寻欢会提起这个话题,他“嗯”了一声,垂下了头。
“萧瑀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太爱干净。”李寻欢的笑意更浓了,他翻转手里的茶杯,将它放回桌子上,“他之所以用八只酒杯,是因为他每次只喝八杯酒,每次要用不同的杯子。”
他忽然笑了笑,道:“所以十年前的那一天,只有我一个人喝得酩酊大醉,他却只喝了七杯。”
萧迷声眉头一皱,并不搭腔。只是他的手,却慢慢地攥了起来。
这个小动作当然没有逃过李寻欢的眼睛,但是他并不在意,只是敲敲桌子,缓缓道:“一把椅子,一只茶杯,一条毛巾,一个床铺……我用过的杯子,他不会再用,那么你用过的,他会不会用呢?”
萧迷声沉默。
良久,他忽然抬起头。之前脸上那种带着一丝胆怯的谨慎已经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张扬邪魅的冷笑。他抬手,搓起耳旁垂下的长发,他的右耳朵上,竟有三颗耳钉在闪闪发光。
“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李寻欢紧盯着他耳上的三颗耳钉,目光微微闪了闪。
“萧瑀确实有个弟弟,不过他弟弟天生体弱,不适合练武。”李寻欢淡淡道,“萧瑀曾送他弟弟去妙手神医那里诊治,妙手神医用尽了办法,也只能将他弟弟的生命延缓三年。我虽然没有收到丧帖,但是相比他弟弟已经夭折了。你的功课做得不太够,以后干不得此等生意。”
“既然
知道,那你为何还要跟我前来?”萧迷声的声音也渐渐变了,竟变得高亢清脆,宛若女子的声音。
李寻欢望一眼萧瑀的灵位,轻叹道:“我只是想来确定,萧瑀是不是真的死了。”
“哼,到了此刻,你还装什么?”萧迷声忽然朗声大笑起来,他一扯自己耳颊后面,撕下一层人皮来。
露出来的是一张非常精致的脸。
柳眉杏眼瓜子脸,眼角一颗泪痣带出了风情无限。明明连骨子里都透出了女人味,可是这个人却不是个女人。
花小妖,江湖中一朵奇葩。他明明是个爷们,却偏偏长了张女人的脸。他明明是江南贵胄花氏一族的小少爷,却偏偏不爱荣华不爱权势,硬要跳进这混沌江湖。
李寻欢笑了,道:“传闻花小妖易容天下第一,果然不假。”
“少说废话!”花小妖不屑的喝道,“快把那东西交出来!”
“那东西?”
“别装傻了,那东西本是我花家重金自海外买来的,当初让萧瑀偷了去,现在也是时候该还给我们了!”
李寻欢微微一笑,“既然如此,你们应该去找萧瑀要,为何来找我?”
花小妖一双杏眼上挑,脸上露出了不屑的神情,“传说李寻欢光明磊落,原来也是那种做事不敢承认的孬种!”
李寻欢淡淡叹一口气,无奈道:“我做的事从来都承认,只是不知道你要我承认什么?”
花小妖目光一闪,忽然自腰间拿出一样东西,在李寻欢面前一晃。
小小的一把刀,飞刀。
李寻欢一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