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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新恢复意识之后,他用了一个白天来接受现实——自己已经不在原来的世界,也不再是原本的自己——然后又用了一个晚上试图用各种方法按照穿越小说常见套路和那位不知道是否存在的穿越大神取得联系,最终他抱着因为熬夜而抽痛的脑袋像一条死狗一样趴在床上,并且深刻地认识到了网络小说不可相信。

终于决定要动用自己的脑子,而不是像先前的那一天一夜,放任自己宣Xie骤然穿越之后的种种抑郁疯狂,他向床边的女仆套话,得知了自己现在的名字叫做索拉雷.塞伦。然后他觉得,他需要尽快弄清楚这是什么年代什么地方,因为这事关他在这里的生存。

毕竟这地方貌似并不是“索拉雷.塞伦”的家——女仆恭敬但是过分疏离的态度,对于他的称呼是“塞伦先生”,提供食物和衣服的时候再三询问他是否满意,似乎并不了解身体原主人的喜好,但是这个女仆的年龄和她对于这里环境的熟悉程度又显示着,她不是新来的佣人——所以弄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是最重要的事情。

寄人篱下和仅仅做客朋友亲戚家两三天,这两种情况之间理所当然地差别巨大。

坐在床上喝完了女仆递过来的牛奶,索拉雷接过了衣服换上,然后跳下哥德式风格的大床。旁边的女仆又拿起了放在床头一块怀表,弯下腰说:“需要现在就给您挂上吗?”

低头盯着那块怀表看了几秒钟,然后索拉雷抬起头环视了一下昨天没有来得及仔细观察的周围的陈设。

没有发现任何电器——哪怕是一个电灯泡——的痕迹,让索拉雷陷入了比最初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充满歌德风的房间时更深沉的绝望。

好像不仅仅是穿越到了外国,而且是穿越到了古代的外国…

OMG……索拉雷很想原地失意体前屈来表示内心的郁闷,不过脸上还是保持着淡定的神情点了点头——虽然在圆嘟嘟胖乎乎的脸蛋上估计也看不出来什么神情的变化。

女仆挂好了怀表,直起腰,又问:“现在是上午十一点钟,小主人和小姐正在用早餐,塞伦先生如果希望的话,可以到小露台那里和他们一起。”

昨天索拉雷装病的时候就听她说过了她的小主人和小姐,不过因为那个小主人不在家,而她家小姐年纪太小,身体不好,怕传染,所以都没有来看他。索拉雷当然愿意去和他们一起吃早餐,因为他对这两个人有那么一点兴趣。

而且既然是“索拉雷.塞伦”的朋友,又同样是小孩子,套话或者试探,应该还是要容易一些的。

索拉雷点了点头,女仆就做出了“请”的动作,走在前面。索拉雷跟着她往外走,看着那个女仆的腰带在背后系成的一个花式的蝴蝶结,忍不住想要叹气。

活了二十多年,一朝穿越就白费了其中的四分之三——眼睛平视的高度和一个女人腰间的高度相同,这小孩顶多有七八岁。

或者应该期待其实是这个女人长得比其他人高?

在心理上耸了耸肩,索拉雷放弃关于身高和年龄的想法,开始抬头看墙壁上挂着的画。

从他刚刚走出来的那间卧室到前面那个女仆口中的“小露台”之间是一条走廊,从镂空的窗户看出去,从高度上来判断,这里是二楼。窗外的风景不错,怡人优雅。可以看到远处的山坡上树林,正呈现出金黄的色泽。

秋天……

这个认知让索拉雷心情猛地沉闷下来。这又一次提醒了他,他穿越了。因为穿越前他所处的时空明显已经是冬天了。

一路上完全顾不上看走廊上那一幅幅或许是名家手笔的古旧油画,索拉雷被女仆的呼唤声拉回心神的时候,一抬头就看到了面前的露台。

露台上放着一张圆桌,桌边四把椅子上面坐着三个人,两个少年,一个少女。

女仆躬身,退让到一边,说道:“就是这里了,塞伦先生。”

那两个少年之中看起来年纪更小的那个有着一头明亮的金发,索拉雷的脚还没有踏上露台之前,他就站起身,大步地走过来,脸上带着有些夸张的喜悦,大声笑着说:“啊,看起来你的病已经好了!我真心为你感到高兴,我的朋友!”

然后他拉着索拉雷,让索拉雷坐在了最后的那一把椅子上,保持着欢笑的声音说:“如果昨天我没有滞留在伦敦,我一定会不顾约翰金森太太的阻挠,冲进去看你的!”

索拉雷微笑点头,他在这句话里得到了两个信息。

既然提到了伦敦,那么这里是英国,并且很有可能距离伦敦不远。而约翰金森太太,应该就是刚才给他带路的那个女仆——从称呼来看,她或许不仅仅是个普通的女仆,而应该是类似管家太太的高级佣人了?

等那个少年叙述了他对于索拉雷的友谊多么强烈深刻之后,坐在一边的那个少女——或者应该说那是个小女孩——才用极细微的声音说:“你的病好了,我也很高兴。”

女孩子显得有些过于腼腆害羞,不过鉴于她的态度要比金发少年真诚许多,反而让人更加高兴。索拉雷也对她点了点头,微笑着说:“感谢你们的友情。”

于是女孩又低下头,脸颊和脖子都变成了玫瑰色。金发少年连忙伸手推了她两下,仍旧听不到她的声音,于

是他说:“当然,当然。我们是朋友。”

他又说了几句关于友谊的话,还引用了两三句司各特的诗句,之后才一副刚刚想起来的样子,伸手指向了剩下的那个少年:“差点儿就忘记了,还有他!我保证这也是一个好朋友——虽然为人有点儿苛刻严谨,但是他会是一个好朋友的。”

那个少年看起来足有十五六岁,完全是个成年人的模样了,与其说他是个少年,不如说他已经是个青年。他黑发黑眸,长得十分英俊,眼睛明亮锐利,举止高贵,并且盛气凌人。

是个不容易让人喜欢的人,索拉雷在心里给这个人下了个定语。起码索拉雷最初看到他的时候,觉得这个人不怎么讨人喜欢——并不是他有什么缺陷,而是一种微妙的感觉。

或许应该称之为气场——这个人的气场,就是排斥他人,同时也不让他人喜欢这个人的那一种。

不等金发少年做出介绍,那个黑发的少年就主动说:“我的名字是菲茨威廉.达西。很高兴认识你,塞伦先生。”

菲茨威廉.达西……索拉雷内心抽搐了一下,嘴巴自动问道:“全名呢?先生?”

“菲茨威廉.亨利.达西。1”黑发的少年皱了皱眉,看起来好像有些不耐烦,“如果你需要的是写在家谱上的全名,那么我很抱歉。因为那太长了,我也不记得了。”

索拉雷连忙摆了摆手:“不,已经足够了。”

当然,已经足够了——足够确定,你是简.奥斯汀最有名的男主角,傲慢与偏见的男主角——达西先生。

索拉雷两眼无神地看了一眼身边的另外的两个少年少女,那么,他们又是谁呢?难道是宾利先生和他的妹妹?

神啊……原来是穿越到了一本书里吗?

~~~~~

如果说睡前躺在床上看原文书就会在醒来之后发现自己穿越到了书里,那么索拉雷觉得,他还应该感到庆幸。

毕竟他看的是以描写小贵族乡绅们日常生活为主,情节和缓,关键是没有任何生命危险的《傲慢与偏见》。

要是看的是《开膛手杰克》或者是《怪异故事集》2,估计一穿过去就没命了吧。

拿起桌上的红茶喝了一口,索拉雷长出一口气,然后看着眉头皱得更紧的达西先生:“同样很高兴认识你,达西先生——其实你可以称呼我的教名。”

黑发的达西先生皱着眉头看了看旁边仍旧不知道名字和身份的金发少年,金发少年立即说:“索拉雷,他的名字。”

然后索拉雷才意识到,对方好像并不知道他的名字,于是连忙说:“是的,我的名字是索拉雷.塞伦。称呼我索拉雷或者索拉都可以。”

虽然看起来有点不太情愿,但是达西先生保证了足够的礼貌,重新说了一遍:“那么,很高兴认识你,索拉雷。”

他看起来完全没有什么高兴的意思,过了一会儿才又补充了一句:“你同样可以称呼我菲茨威廉——就像约克汉姆那样。”

从这句话里终于得知了金发少年的名字,索拉雷由此得到的喜悦绝对要超出被达西先生允许用教名称呼的愉快,不过两种心情混合在一起,外人当然不会有什么了解,达西先生似乎是觉得索拉雷的快乐是对于他的殷勤,于是也不再皱着眉头——或者说,不好意思继续皱着眉头——而是用可以称得上是轻松的态度,开始和那个女孩说话。

索拉雷连忙竖起耳朵听着。

“听说你前几天又生病了,安妮3,天气越来越冷了,不如回城里过冬怎么样?”

——很好,得知了女孩的名字,叫安妮对吧。

“啊……嗯……”

——……

“乔治安娜也希望能够在伦敦见到你,她一个人在家里很寂寞。”

——再次

确定了这是《傲慢与偏见》,面前此人是达西先生。

“……嗯……”

——……

“虽然罗新斯花园风景宜人,空气清新,适合休养,但是冬天的寒冷会让你的身体承受不了,即便有家庭医生,终究会让人担忧。”

——罗新斯花园?那么这里是德.包尔家?那么这个小姑娘以后就是书里那个瘦弱不起眼的德.包尔小姐,达西先生的表妹?

“……嗯……”

——……

“路易斯姨丈和凯瑟琳姨妈的旅行要到圣诞节才会结束,在那之前,我要承担起照顾你们兄妹的责任,所以,我希望在几天后天气变坏之前,你们能和我一起回到伦敦。”

——兄妹啊……这个约克汉姆也是德.包尔家的人吗?德.包尔小姐的哥哥?但是书里并没有出现这个角色,那么是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死了吗?

“……好的……”

——……Orz

“那么就这么定了——三天之后我们就回伦敦。”

达西先生最后下定结论,他的声音足够大,让一直只顾着和索拉雷说话的约克汉姆猛地注意到了他,然后金发少年扭头,迷茫地问:“什么?菲茨威廉,你刚刚说了什么?”

“我说,”达西先生有些不高兴,不过还是重复了一遍,“三天之后我们就回伦敦。”

“但是,”约克汉姆看了看索拉雷,“索拉雷要怎么办?难道要让他和我们一起回伦敦?”

“既然他是被他的祖父送到了罗新斯花园,请我们暂时照看,那么就和我们一起回伦敦吧。”达西看着索拉雷,似乎在问,你是否有所异议,等索拉雷摇头之后,他继续说,“很好,既然没有人反对,就这样定下来了。”

约克汉姆看起来有点失望,索拉雷倒是比较不解。

难道约克汉姆认为罗新斯花园比伦敦更好吗?描写这个年代的书里不是都说,这个时候上层社会的年轻人们大多是纨绔子弟,喜欢热闹的都市,而不愿意呆在偏僻闭塞的乡下——就像巴尔扎克《欧也妮.葛朗台》里描写的那样4。

或许约克汉姆比较例外?原来他是一个热爱乡村生活,安静而沉默的少年?

“我在伦敦还欠着一大笔钱呢!”约克汉姆说。

一句话就破碎了索拉雷对于他的美好幻想。

达西干脆懒得理会他,伸手拿起了桌上的茶杯,然后对门口处站着的那个女仆——应该称之为约翰金森太太——说:“现在请给我们早饭吧。”

索拉雷忍不住拿出怀表看了看,很好,还不到十二点。

于是这是早饭?这种生活作息啊……也是这个年代所特有的吧。

不过说到年代的话,现在具体是什么年代?

书里没有写确切的时间,但是简.奥斯汀生活的年代,书里的序言倒是交待了。不过这个空间采取的,是她出生的年代,还是她死亡的年代,还是折中了?

索拉雷思考了片刻,觉得还是问当地人(……)会比较好。

他转过头,在三个人之中打量的一番,最终还是将目光对准了达西先生。

~~~~~

1达西先生的全名应该是菲茨威廉.鲁宾逊.亨利.达西(FitzwilliamRobinsonHenryDarcy),见于原著第三十五章他写给伊丽莎白的信末尾的落款

2开膛手杰克就是J

ack the Ripper,看过贝克街的亡灵的同学应该不陌生,这里的《开膛手杰克》指的是《开膛手杰克结案报告》(Portrait of a Killer Jack the Ripper Case Closed),作者为派翠西亚.康薇尔,还算有名的恐怖小说《怪异故事集》是爱伦坡的恐怖小说集,哥特小说,嘛,的确挺怪异,莫名其妙的女主角就死了

3原著里没有达西先生的表妹德.包尔小姐的名字,所以我用了1995年BBC电影里的设定,威克姆先生称德.包尔小姐为安妮小姐,和达西先生的妈妈名字一样

4《欧也妮.葛朗台》出版于1833年,写的是1819年的法国的事情(第一章提到了,1819年11月,欧也妮的生日),《傲慢与偏见》出版于1813年,时间相差无几,而巴黎和伦敦也差不多,所以索拉雷把它们等同对待,认为两部小说里社会价值观和取向相同。其实《傲慢与偏见》里也多处体现了城市里的年轻人不愿意在乡下过田园生活,更喜欢城里的热闹。《欧也妮.葛朗台》世界名著不多作介绍了,前几章夏尔不知道他爸爸已经破产的时候,渴望回到巴黎,并且对欧也妮她家的一切都抱持着一种新奇但是鄙夷的态度,想了解详情的同学看原著吧

VIP 最后说一下本文的时间设定。由于《傲慢与偏见》出版于1813年,于是设定文章完结的时候就是1813年,那么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订婚就是1813年,此时达西先生28岁本文开始的时候达西先生十六岁,于是现在就是1800年,好吧我只是为了写一写拿破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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