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开始就是这样了,所以对于酒吞和茨木走到一起,大天狗可以说早有心理准备,还觉得太慢了。
对于千年后的世界,说没有好奇心是假的,即使都在找人,酒吞童子和大天狗依然对这个世界进行了一定的探索,有妖怪方面的,自然也有人类方面的。
——人类实在太多了。
原本为妖怪所占据的地方,现在都变成了人类的游玩之所,而千年后人类所酿的酒,又该是何等滋味?
大天狗自树梢轻盈落下,正要说些什么——
“咿呀!”
两人的视线都落在白团子身上。
方才被大天狗的羽翼所遮挡,酒吞童子没有看见大天狗的新挂件的模样,此时一见,心中浮起的第一个想法不是这妖怪从未见过,而是眼熟——头上的角实在太眼熟了。
“**茨木童子?”
“咿呀?”
大天狗此时也注意到了这点。
先前大天狗看的是这稀少的外表和受到人类追捧的白胖毛绒模样,如今仔细看去,才发现这小东西头上的两只角简直就是茨木的*小版。
“你从哪里弄来的?”
“路上捡的。”
“**”
酒吞童子将白团子拎起来左看右看,和埃兰、和许多第一次见到它的妖怪一样发出了疑问:这种看起来一捏就死的小玩意是怎么活下来的?白白胖胖在妖怪之中,可不是一个好词A。
这似乎是一条线索。
不同于埃兰初次见到茨球时,对方*在密林的树洞shen处,一看就是野生的,这次大天狗是在人类的城市里捡到茨球的,因此结He其外表,很容易得出结论——这是人类饲养的妖怪。
大概是当做宠物吧。
这么说,大天狗就不是捡到它,而是抢到它了。
如果以往遇见这样的事情,酒吞童子肯定要当着大天狗的面笑出来的,此时却心情微妙——这个可能和茨木有联系的小妖怪很可能是被人圈养的**啧,不爽。
“咿呀!”
被拎着的姿势不是那么舒_fu,白团子左右扭动,挣扎着看向酒吞。
野生时期,白团子是没有这个习惯的,因为那时卖萌没有任何作用;而被埃兰收养以后,它逐渐发现了卖萌的好处——起码晴明是吃这一tao的。此时,白团子就努力地睁大眼睛,努力让自己正面朝着红发的妖怪。
“**”
对上那双金色的眼睛,酒吞童子有一瞬的仲怔。
更像茨木了。
但**酒吞有点想笑。
同样是金眸,茨木的是成年男子的狭长,而手上这只,则显然是幼崽的,不但圆溜溜,而且溢满了水气***漉漉的。
换了个姿势,由拎着改为用手托着,白团子待在鬼之手上,竟然颇为He适。
真是太小了。
“咿**”
终于有了不错的待遇,白团子颇为开心伸爪子牢牢扣住酒吞的手指,如同鸟雀那样。爪子的结构和力度,如果是人类,此时已经_gan到疼痛了,然而对鬼族来说算不了什么,白团子T整好位置,蹭了蹭酒吞的手心。
这无疑是撒娇。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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