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
三叔早就看穿了我的把戏,闲闲的道。“明天开始,训练加倍。”
“加倍就有用麽?”我又不是没有加过训练量,可这身子它就是不长肉啊!
“试试看吧。”
我懒懒的点头,任凭三叔把我拉起来,继续给我擦洗,自己却闲不住的伸出手开始Mo他的腹肌,他的腹肌很是分明,甚至可以一块块的数出来,不过更吸引我的却是跨下那巨物,我们此刻正面对面的坐著,况且我还是坐在他腿上的。
两个人的阳根就这麽互相磨蹭著打著招呼,我伸手握住他半硬半软的阳根,用自己的手丈量了一把,然後不得不赞一句,果然是极品!又用手MoMo自己跨下那根小棍,忍不住更加的沮丧起来。
三叔当然没有忽略我这个动作,忍不住仰头哈哈起来,他的声音低沈暗哑,听起来格外的Xi_ng感和有男人味,若是平时,我肯定要抓紧机会赞美一番,可惜现在,这是用来笑话我的!
“三叔,你和我一样大的时候,就已经这麽大了麽?”
三叔低头看了看我那根精致的玩意,眼中带著笑意,然後装模作样的沈思了一下。
“比现在的小一点……”
他的话没有说完,只是看著我笑,我却知道他要说的是,但是肯定比你现在的要大。
这是赤L_uoL_uo的人身打击啊!
“三叔你见过我爹的麽?”我忍不住好奇起来,我的基因和三叔相差过大,难道是随我爹?
三叔想了想,然後摇头。“没见过。”
咦?!我还以为他们三兄弟关系那麽亲厚,平时没少在一起洗澡来著。
“那三叔你觉得我是随我爹麽?”
三叔又想了想,他二哥虽说没有老大和他这般魁梧,可也是高大威猛,英气逼人。
“你大概是随你娘。”
我忍不住呕血,尼玛!我娘能有这玩意麽!
作家的话:
有木有感兴趣的人啊?有的话,给人家个话嘛
当初神之初因为第一人称,结果写的我无比纠结。
偏偏这个坑,若是不用第一人称,我竟然找不到味了。
好诡异,难道因为是感同身受的梦境的原故?
求留言,求票票!新年礼物,难道你们都不爱麽???
3共寝
等我们从澡堂出来的时候,天色都已经昏暗了,路过大厅的时候,那个女子已经被人带走了,三叔脸色都没变一下,牵著我的手就往外走。
这个别院是三叔买来歇脚的,大多数时候是到这儿来放松,可惜只交媾不藏娇。
院子里除了下人没有一个所谓的女主子,三叔向来是来了就走的,虽然天色已经不早却压根不打算在这儿留宿,连晚饭都不愿在这儿吃。
拉著我的手慢慢的出了别院,外面准备了马匹和马车,三叔却突然来了兴致,说要一路走回去,其实路途也算不上远,这会儿天色刚黯,星子渐渐的冒头,的确有几分浪漫。
我点点头,选择拥护三叔的决定。
别院在城外半里开外,走回去,大概也需要走半里路。
那个世界的大路也不是现在的水泥和柏油路,都是一些宽敞点的土路,被来往的马车和马匹给踏得很平整,到并不尘土飞扬,两个人这麽漫步在土路上慢慢走回去,还是很有趣的。
我瞥了三叔一眼,他身材高大,又爱穿一身黑衣,穿著衣服看起来只是高大英挺,谁能想到,脱了衣服後,他还有一身紧实的肌肉,不过不得不说三叔的确合适穿黑衣,能把黑衣穿的如此好看的人,三叔认第二,怕没有人敢认第一。
在外人面前,三叔一向不苟言笑,而且心狠手辣,大家公认的冷酷无情,一身黑衣正好将他这种冷冽展露无遗,让人敬畏且不敢放肆。
不过,那是别人眼中的三叔
,在我眼里的三叔,似乎是有求必应,好说话到了极点。
我一直知道三叔宠我,宠的几乎没边,大抵也是因为如此,所以我当初才会不顾众人反对,硬是要跟著三叔出来闯荡,也不愿意留在那个陌生的地方陌生的父母身边吧。
“三叔。”我唤他,他略低下头看过来,一张鬼斧神工的俊脸,帅的连我都有些招架不住。
“你背我。”我觉得我脸皮真是足够厚。
三叔看著我,难以置信。“走不动了?”
我摇头,半里路怎麽会走不动,只是突然想要这个男人背我而已,而我知道他肯定会满足我。
果不其然,他没有再问什麽,在我身前蹲下,我一脸满足的爬上他的背,宽厚的背脊让我有种错觉,这个男人可靠的可以背起整个天下。
“你这懒劲到底是随的谁!”三叔搂紧我站起身。
嘿嘿,我趴在他背後笑嘻嘻的,也不答话,脸贴在他的背上,笑的有几分得意。
在他背上无疑是舒适和安逸的,我指著我们前方微微闪烁的星子不断的告诉他,那是什麽星,那些星子连在一起像什麽动物,又被叫做什麽星座。
三叔一路无话,却耐心的听我絮絮叨叨,这就是三叔的好,一般人肯定会问你,你怎麽知道的?你为什麽会懂那麽多?从哪儿知道的?
可三叔从不问这些,对於他来说,不管我有多怪异,有多不可思议,我是他的侄子,他是我的三叔,这就够了。
“小三!”在见到城门的时候,三叔突然停下脚步喊我。
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那是小山,不是小三行不!可三叔偏偏喜欢这麽喊我,大概是因为别人都喊他三爷,都喊我三公子,於是他喊我小三的时候,有种在喊儿子的感觉。
可惜这小三两个字,我实在是很感冒,总觉得是某种让人很不待见的称呼。
然而我抗议许久始终无效,只能听之任之,反正这个世界还没有出现小三这种生物来著。
我环住他的颈子,把脸贴到他的脸上,“怎麽了?”
“三叔带你去赚大钱!”
三叔眯起眼等著那座古老的城门,我勾起嘴角点头。“好!”
说起来,三叔生平最厉害的两样,一样是杀人,一样就是赚钱。这乱世中,皇帝已经等同於无物,各地方到处有人揭竿而起,然後自立为王。
在这个时代,杀人甚至不是贬义词,而是个褒义词。能杀人的都是大英雄,是大家仰慕的对象!
三叔喜欢赚钱,而且非常能赚钱,可惜三叔花钱也同样的快。每次三叔赚了钱都会全部交给我,让我分成两份,一份他的一份我的,然後把他的那份花的差不多时,他就准备再出去赚钱了。
这让我感觉自己有点像他的管家婆,当然前提必须是,我是女的,我还是他的老婆。然而就算我是男的,还是他的侄子,却也还是能很好的完成这个职责。
三叔花钱完全是随著Xi_ng子来,高兴了怎麽花都无所谓,反正他赚钱也快得很。
不过三叔却又肯听我的,我说不行的时候,三叔都听著。但是大多数时候,我并不阻止,这钱毕竟是他赚来的,怎麽花就该他做主,不过我也问过三叔,他这麽个花钱如流水的样子,就没想过以後留点给三婶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