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而沉寂一般,却更让人发怵。有些人家运道比较好,只有受了轻伤,就在自家倒塌的地方找钱财和吃食。
这时,几声连续的“咕咕”声打断了赵迅的沉思,小孩的肚子饿了,赵迅看着小孩,今世的弟弟,心中涌出无限柔软,或许是血缘的羁绊,赵迅觉得跟这个小孩有种密不可分的错觉。仔细看着这个弟弟,赵迅才发现小孩长得真是分外可爱,白白的小脸蛋上嵌入两颗乌溜溜的大眼睛,眼睛像上好的墨玉发着迷人的光泽,小巧的鼻翼,两片薄薄的嘴唇粉嫩嫩的,整个脸蛋在太阳温和的晕染下更惹人怜爱,赵迅心想“小时候就这样,长大后指不定得祸害多少女孩子”。
貌似看了很久,其实也就一小会儿的事,赵迅又放下小孩去找食物,在看了被压在下面的父母后,赵迅内心是有恐惧感的。最后,赵迅只找到了一小点大米和大袋的糙米,几个晒干的玉米,而钱赵迅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
有些大人为了生活,有些会早早地起来做事,而小孩在这时候一般都是在睡梦中,所以在这场灾难中,小孩的死亡率是最高的,对于幸存下来的赵迅他们,村里的人对他们也是不错的,赵迅就拿出小部分糙米和他们搭伙煮饭,三四岁的小孩还是处于似懂非懂的年龄,所以怀里的小孩吃了粥后就揉揉眼睛睡下了。
大人们一直在商讨着搬迁的事宜,在他们看来,这次地震是因为上天抛弃了他们这个地方,赵迅在一旁闭着眼睛认真地听他们讨论,脑子里很多事情千回百转。
在这个时代,人们虽然安土重迁,但是天灾的威力和迷信的力量无疑是强大的,除了小部分表示要留下来重建家园,大部分人都想逃难逃到县城,他们潜意识认为到了那里就能得到救助,生活就会改善,赵迅了解到这里都是一些没见过世面的人,有些人甚至一辈子都没踏出过这个小村子,他们的心Xi_ng单纯,对未知的未来是怀着憧憬和希望的。赵迅知道未来完全不可能像他们想的这么乐观,可是他在原来世界已经了解到地震的后遗症会持续多久,后果会有多严重,所以他也毫不犹豫地跟随了大部分人迁移。
第二天,大部队就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迁移的时候,有些人在一夜之间失去所有亲人,自己没有太多的家什,也就顺便帮着赵迅拿着食物。
一路上,赵迅了解到这世的自己姓周,叫来福,弟弟叫来金,刚听的时候,赵迅是忍不住抚额,这名字不是古代剧里的仆人或是太监之类的角色名字吗?而对于赵迅连名字都忘记,大家只当由于是这场地震太过可怕让他失忆了。
曾经的赵迅,现在的周来福也认真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来福,扮演着兄长的角色,原来的自己是孑然一身,但一个人的时候也会难过孤寂,现在有了家人,有了牵挂,对这个弟弟说不宠爱也是不可能的。
现在正值晚春,迁移的路上,有时会遇见不知名的春熟的野果,一行人会特意给来福来金兄弟两留几个,来福一般都是让弟弟吃个尽兴自己再吃,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份溺爱只增不减,两兄弟也越发亲密。
盲目前进了半个月后,大家带出来的粮食与日俱减,每天的粥越煮越稀,村里人没有因为来福来金两兄弟小就特意克扣,虽然粥稀了,但是也勉强能把肚子填个半饱,但是那些大人就只能维持着不饿死的水平,众人的情绪越来越急躁,一行人的矛盾也越来越激烈。又过了约Mo半个来月,远方终于出现了城门的影子,一行人发出一阵惊喜的呼喊,来福也忍不住露出笑容。
矛盾发生后,一行人无暇顾及他们,在饿死边缘挣扎的人也失去本心,后来几天,他们两个分到的粥里有时甚至见不到几粒米,全是汤糊糊,看着来金越来越消瘦的脸蛋,来福有时还会特意留点给来金,现在的来福满脸菜色,身体清瘦。
由于有了希望,大家情绪高涨,困顿了近一个月的生命,此时仿佛得到了新生,立马加快脚步,然而他们还不知道他们将要面对的是怎样的生活。
第三章
虽然是能看见城墙,但实际上的路程却并不近,众人提着一口气,马不停蹄地往前走,从早上走到下午,总算是到了目的地。
一行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站在城门下,看着高高的城门,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这是个安定和平的年代,没有外争内乱,进出城门守城的士兵是不管的。
士兵平时守城可算是闲得蛋疼,所以每次都会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赌博,自然直接忽略了来福他们一行人,也免了一些繁琐的例行检查。
一进城里,众人就被四周的建筑物给吸引,都是一群没有见过世面的人,到了这里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看什么都觉得新奇,觉得好,笑嘻嘻地闹了一阵,连前段日子的矛盾隔阂仿佛都消失不见了。
到了有间饭馆门口,里面传来阵阵诱人的饭菜香,但是他们也知道里面的食物不是他们能消费的起的,于是又向前走了与会儿,看见一间包子铺。
下午包子铺都会有早上卖剩下的冷面馒头,价格也会更便宜,一行人凑了点钱给每个人都买了一个,冷馒头是一文钱两个,咬起来粗糙干硬,但对于经历了近半个月食不果腹日子的人来说已经算得上美味了。
来福看着来金吃得脸都快埋在馒头里,心里不禁涌上一股酸意,觉得自己明明已经是二十几岁的人了,却无法让弟弟过上好日子,他忘了此时他有的也不过是七岁小孩的身体,还因为最近的营养不良而显得有些病态。
吃完之后,大家也稍稍冷静下来,他们开始意识到现在的处境,又默默往前走了一会儿,在较为偏远的地方找到了一件破败的废弃寺庙,虽然还是要睡在地上,但总算是有了遮风挡雨的地方。
安顿好之后,一行人里的青壮年都出去找活做。
来福牵着来金找了个位置,收拾一番后就决定睡这了,一路走来,他们两个的鞋子磨损得差不多了,来金时常因为腿疼得直哼哼,但懂事得从未向来福抱怨过,这段时间对一个三岁的小孩来说,实在是巨大的考验,来福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金儿,腿痛吗?哥哥给你揉揉先。”
不等他回答,就轻轻按摩起来,来福无数次觉得自己真是悲催得可以,对穿越,他也是了解的,各种电视大剧也不止一次播出过这类主题,但别人不是重生在皇家成为皇子或王爷,就是投生在富贵人家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就这样还会抱怨什么“伴君如伴虎”,什么“一入侯门深似海”,在真正经历过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生活后才会知道前面说的那些人是多么的幸福。
来福又忍不住想,如果自己重新死一次,会不会投身在好人家。
“哥哥,我也给你揉揉。”来金稚嫩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自怨自艾,是啊,再郁闷,再纠结又有什么用呢,现实已经如此,唯一庆幸的就是上天给了他这个可爱的弟弟,如果自己死了,金儿要怎么办,而且如果这次死了是真的死亡,那岂不是亏了。
想通之后的来福豁然开朗,看着给自己揉腿的弟弟怎么看怎么乖巧,怎么看怎么惹人怜爱,不禁抱住他狠狠地亲了几口,再也舍不得让他揉腿了,两个人躺下后,随口聊些有的没的,没多久,来金就睡着了。
现在还只是傍晚,来福虽然身体很是疲劳,但脑子还是清醒的运转着,翻来覆去折腾了近两个时辰才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