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自己抄袭的,却是明舒正在存稿还未发表的作品。
不过这并不要紧,方正超不知道,明舒不知道,淮之恒事先知道就够了。
因此淮之恒给明舒发布的任务便是:在绿水文学城上发布新作品,半小时nei一次Xi_ng发表三万字。
毫不留情地就掏空了明舒准备的存稿,对于一个作者而言,没有存稿L_uo奔简直是十分痛苦的事情**
当然明舒是全文完本再发的类型,他只是在发之前需要细细修文确保没有病句错字,修文的时间不比写文短,对于明舒而言也是L_uo奔了!
不过像明舒这样的全职作者,日六应该是底线,日九应该成日常,不时还应该日万一下来庆祝。
就比如今天不小心割破了手但好运的是伤势不重完全不影响码字,所以发三万庆祝一下。
——实在是太过凶残。
明舒当场就惊悚地瞪大了眼睛:“系统,你是不是知道我存稿箱的情况,否则怎么会让我发表三万字,还是半个小时?”
距离上一本文完结不超过一个月,正在连载的二十万短篇小说实际上是全文存稿,明舒正在肝的其实是第三本,正文加番外都已经完结,昨天才刚刚将前三万字完成修改。
淮之恒只是重复了一遍完成任务后明舒能得到的奖励:“市面上没有的豪华办公笔记本一台。”
明舒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正在嗡鸣的笨重二手笔记本,它就像是一个垂死挣扎的病人,现在正在剧烈的咳嗽,下一秒就要厥过去。
他越看越觉得二手笔记本正在向他祈求呐喊:“给我个痛快让我死了吧!”
明舒并不承认自己是喜新厌旧的人,他只是需要解救一台濒临死亡的笔记本电脑,不能再让它继续超负荷工作下去了。
于是他捧着二手笔记本按键剥落的键盘,幽幽地叹了口气,在心里念叨:再见,这是你最后的使命。
淮之恒:看来你的nei心戏也不少。
明舒最后检查过一遍稿子后,便将其一次Xi_ng发了出去,心里就如同泡了温泉那般熨帖:一口气三万字真是说不出的爽快!
与此同时,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出现在了床铺上。这一台笔记本电脑外观呈银灰色,全无二手笔记本的笨重,看起来相当轻盈,厚度也如同一个笔记本。
明舒此时全身心的注意力都被这一台笔记本电脑xi引了过去,呼xi都沉重了几分,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或许是每个男生对于电脑都存在着说不出的执念。
他像是害怕电脑受伤一般,轻轻地按下了启动按钮,啥事一道浅浅的亮光便开始在按钮的周围流动,不到十秒便完成了开机,电脑桌面是**这台电脑的图片。
“它好快!”明舒轻呼出声,仿佛发现了一片新大陆,“和这台开机五分钟的完全不一样。”
淮之恒:恕我直言,“好快”这个夸奖实在是太过粗鄙。
“我必须要替它想一个名字。”明舒扬起一抹灿烂的笑容,“很_gan谢杰克一直为我工作到这一时刻,我的心里已经浮现出一个优美的名字**伊丽莎白,它叫伊丽莎白!因为它是一份美妙的礼物。”
淮之恒:再次恕我直言,上一个将电脑取名为“伊丽莎白”的人,不仅在现实中被电脑小妖j日得死去活来,死后灵魂被带到网络里继续被日得死去活来**不明觉厉?但总之非常可怕!
本章未完...
=== 华丽的分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