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中注定
此文承接《我快死了》的he结局,小受重生后。
《我快死了》第二部
1
我没去。
我抛弃了校门口的那家西红柿鸡蛋面,即使要过个几年我才会去那所学校上学并且爱吃上那一口;我远离本地大小gay吧即使外人看来现在的我还是个xi_ng向正常的好孩子;我甚至宁可早晨多起五分钟去离家较远的另一个车站坐车上班并且在公司门口鬼鬼祟祟仿佛偷窃就怕有人站我身后用熟悉的声音叫我名字。
我躲开一切重新与他相遇的可能。
因为这次我想老死。
一旦接受了自己重新活一次的设定,就觉得做什么都有力气,年少轻狂时候犯过的错误,也都能防患于未然。重生半年后,我提前半年升了职,工资翻番,并且经人介绍找到一位虽然不温柔却很漂亮的姑娘。
姑娘家世清白,父母都是公务员,外人看来跟我那叫一个般配。很快,我们就互见双方父母,开始谈婚论嫁。
我把手机塞进口袋,靠着货架深深叹了口气。
姑娘的父母都不是本地人,今天大老远从老家过来,只为了见我一面。姑娘一个月前就在我耳边嘱咐,让我千万别掉链子,在她爸妈面前给她争脸。为此,我特地请了一天假,把自己从上到下拾掇成商业新贵,然后顶着老佛爷的旗头般不敢擅动的发型到超市给未来岳父岳母买见面礼。
姑娘的电话一个接一个打过来,岳父岳母讲究甚多,烟酒不要,脑白金嫌俗,大号养生保健洗脚盆不方便携带,直接塞钱,更加怀疑你是暴发户。我推着空空如也的购物车叹气,心想我为什么要结这个婚。
手里的车忽然推不动了,我把目光从旁边的橄榄油上挪开,顺着推车冰冷的钢条看过去。
真是巧,程先生,躲来躲去,躲不过你。
我看起来大概很呆,上半张脸僵着,下半张脸却在笑。程远风也许隐约觉得我像精神病晚期,自己的车子撞到我的走不动了,眼睛还不看前面的路,只看我,拧着眉毛,仿佛仔细思考究竟是谁看管不严让我跑了出来。
我略低头,心想总不会那么巧,他也跟着穿回来,否则让那些梦想回到古代嫁四爷的妹子们怎么办。车子一歪,想蹭着墙过去。
我一动,他也跟着动,两人角度刁钻,过一百年都不可能碰到一起的空隙愣是被我们俩擦身而过。天杀的他推车上恰好突出一枚钉子尖——
于是我的衣服就被他的车勾破了。
出门之前我反复思量,是否要穿这件西装。不仅仅由于这是我最好的一件西装,更加因为,穿上这件西装就证明我进入了工作状态,有时候就连自己都不知道口中说的话究竟是真是假。但转念一想,也就释然。
而现在,程远风先生勾破了这件对我而言如此重要的西装。
要这事搁别人身上,我肯定怒目而视,让他充分领会我的不满。但对象是程远风,大概上辈子的记忆太深刻,即使现在两人还是陌生人,我也对他凶不起来。
更多,是一种想逃开的情绪。
“抱歉。”他还是以前的老样子,道歉的话就说一句,微微探头看我衣服如何。
我后退一步,下意识躲开他:“没事。”
“我赔给你,”他把车靠在一边,说。
“没事,不用。”我推着车拔腿就走。
他疾走几步追上我,抓着我的车扶手说:“不好意思,我没注意,我赔给你吧。”
我曾经养过一盆米兰,花朵小又金贵,很是难养,却被他失手摔碎。他一脸无所谓的道歉,毫无诚意,导致看见他我就想起我的花,所以不爱搭理他。当时他也是这样的语气神态,一脸无辜,说大不了我赔给你。
在程先生的世界里,大概只有两种事:用钱能摆平的事,和用钱摆不平的事。
我咬着唇甩开他的手。
我知道我为什么想结婚了。
我只是想让妻子的唠叨,孩子的哭闹,以及琐碎的家庭生活来帮我逃避这些偶尔来袭的记忆。
2
未来岳父母对我的不满表现得很明显,因为我穿着一件缺了一块的西装走到他们面前,并且全程心不在焉。半年多来,我几乎已经习惯了没有程先生的生活。努力工作,定期回去看爸爸并带他体检,也不再三餐不规律。自从谈了女朋友,空闲时间更加全部奉献。如果不是偶尔会在梦中重逢那个熟悉的身影,我几乎记不得我曾爱过这样一个人。
可老天爷到底喜欢玩,送我一个死人回到过去,又让我在这样重要的时间遇见旧情人。他仍旧是七年前我们初识的样子,穿着漏洞的牛仔裤,金属腰带扎在外面,头发不知道在哪家烫了卷,连鸟都不愿意在上面做窝。
他的品味如此之差,把不搭调叫做时尚,直到遇见了我才稍稍改善。
可惜,他这辈子大概只有下午那一个机会遇见我。
一整餐饭我都在想他,看着对面两位老人的脸,想过去的一点一滴。即使再怎么告诫自己不可以走神都没用,用手指猛摁自己的虎口,疼得半边身子抽搐,他也还是幽灵一样在我提起筷子的间隙蹦出画面。可怜旁边的女朋友独角戏唱不下去,提议时候不早,二位老人不如先回去休息。她临走的时候一眼也没有看我,她肯定生气了。
不知道又要吵几天。
我一直不愿承认,总觉得自己说到底是个双,男人可以,女人也不排斥。跟她在一起后,虽说没有过去那么铭心刻骨,可还算熨帖,天时地利的时候,也曾经觉得她如此美丽动人,是我今生伴侣。但现在,我也禁不住怀疑是否一切只是自己的错觉。
我可以对她与其他男人的暧昧短信视而不见,却一想起程先生曾经亲吻宋晓的嘴就浑身难受。
不过好在这半年多我已经把自己的心态调整得足够好,有些事情忘记虽然不容易,但好在我还有时间。这一次,爱与恨都放缓一点,也许就会少许多伤害。
我到路边的便利店买了几罐啤酒,边走边喝。没想到酒入愁肠愁更愁,啤酒喝完,人也醉了。脚下不稳,重心一会儿偏左一会儿偏右,躲着电线杆走,结果与它亲密拥抱。我咂着嘴推电线杆,没注意,衣服挂住一块突起的铁片,“刺啦”一声,那片碎布料掉下来了。
也不知道怎么就爆发了。
顺着西装破裂的地方左右一拽,材质高端的西装一秒之内变破布。把破布从身上拽下来,扔在地上又踩又踹,团成一团往电线杆上甩,甩够了,直截了当捅进垃圾箱里。
明明西装没有错。
可是你叫我跟谁发xie?
发xie过了,终于觉得好些,靠着电线杆无奈地大笑,然后到路口打车回家。顺着马路晃晃悠悠往前走出一段,忽然一拍大腿——
坏了,钥匙在里面呢!
我总爱丢钥匙,所以把家门钥匙单独贴身放在外衣的内袋里,免得再回不去家到处找人借住。刚刚大概真喝懵了,竟然忘了把钥匙拿出来。我发足狂奔,走到跟前,两眼一黑。
垃圾箱呈半包围结构,仅开一个小口,塞件衣服进去容易,伸只手进去却谈不上简单。我急得抓耳挠腮直跺脚,心知就算手能伸进去,这又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