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我再睡醒的时候,夜谭已练剑回来,沐浴修整完毕。自他再度习武,愈发神采奕奕,几乎看不出病容了。吾心什悦。
我们行程不明,我便提议多留一日,顺便置办车马用度。
夜谭一边_fu侍我进餐,一边应好。我瞅着他yao间那把寒酸的小破剑,觉得很不顺眼。
“这什么玩意儿?”
“前些天用帮任大夫绣花换来的铜板买的。”夜谭坦然道,“很便宜。”
我思索了一番,问道:“阿谭,江湖上有什么散落的名剑没有?”
夜谭应道:“自然很很多的。”
“反正我们左右无事,不如接下来,就为你寻一把名剑吧。”我欣然道,nei心里翻滚过一大堆名剑美人豪气干云的戏本,十分向往。
“不必了吧?属下不是很喜欢剑。”夜谭却兴致缺缺。
我疑道:“看不出你很讨厌剑A**”
“倒也不是讨厌。属下只是不太懂。”夜谭摇摇头道,“要想杀人,暗器,剧毒,哪一样不比剑有效。属下至今也想不明白,世人为什么尊崇剑**可能因为耍起来好看吧。”
他回忆起来什么,又道:“属下曾跟泽雀提过此事,不知为何泽雀便就此大怒,说我有辱剑道,隔三差五要找我比试。我是影卫,常常藏匿无踪,泽雀为了找我,砍断了不少假山和花树。”
**哦,这就是“夜刹在钟离苑_chicken_飞狗跳了三年”的真相吗。
如果夜谭有江湖称号,一定是叫“背锅侠”罢。
剑是百兵之君,他连善恶观都没有,自然更不能理解了。我一时也不知如何解释,只好作罢。
收拾完了,夜谭便去置办行李,我却非要上街听书,遂想了个折中的法子,找了两个不会武功的短工伙计陪我。正好,这两人都不认识我,倒是方便多了。
这两个伙计的报酬丰厚,还以为有什么粗重要干,却想不到只要坐着喝茶就够了。他们劳碌了一生,很不习惯这样虚度光yin,抱着瓷杯面面相觑。
我临街坐着,看车水马龙,行人匆匆,觉得大家虽然忙碌,但都有个奔头,有个归宿。唯独我如无_geng野草,没有来处,亦不知去处**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
许是人在病中,难免有些矫情。
我尚未叹几口气,忽
然跌跌撞撞跑来个小身影,撞在我怀里,带着哭腔道:“先生,我可算找到你了。”
我如今肩不能抗,手不能提,被他这轻轻一撞,便一个跟头载下去了。
周围一片嘈杂,我摔得有点晕乎,被扶起来,才看清是昨天钱庄那个白净的小伙计。
“先生,我对不住您,昨天您的金子我少算了一两。”他将手上银票往我怀里一塞,然后便开始嚎啕大哭。
我吓了一跳,忙递了方巾止住他:“哭什么,是你撞飞了我,还搞得我欺负你似的。”
他哭了一会儿,一抽一抽地道:“我们老板每次兑银票,一定要B着我们缺斤少两地算,故而昨天少报了一两,可你确确实实是十一两,不是十两。我想了一宿,你病得这么重,一定是救命的钱,老板再B我贪财,我也不能害命。”
我掂着那沓银票,问道:“这是你从钱庄偷来的?”
少年哽咽道:“这原本就该是先生的钱,我不能算偷。”
我失笑道:“只怕你们老板不这么想。”
才说完,那少年又纵声嚎哭了起来,我又手忙脚乱替他抹了眼泪,安抚他落了座,塞了块点心给他。他吃着吃着便不出声了,眼泪还是啪嗒啪嗒掉,看着可怜极了。
“你叫什么名字?是本地人吗?”我岔了个话题xi引他注意力。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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