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黑风高,荒草孤坟,磷火时隐时现,这座人迹罕至的破败庙宇中有一口古井。
古且枯,周围杂草丛生。
听闻二十多年前,有两个胆大的徒步者来到这座坟山,两人不知见着了什么,一个摔入井底,另一个成了疯子,整天喊着红衣女人,红衣女人。
再后来有关部门来查过,从井底挖出一套破碎的红色宫装,又疯了两个专家。
于是封了山,此事不了了之。
而现在沈慕之坐在枯井底,脚旁边伏着一只哭哭啼啼的红衣女鬼。
“放过奴家吧大师!您跟之前那个二货一样,摔下来就断了气,不是奴家害的呀!”
女鬼哭得稀里哗啦,比窦娥还怨,比孟姜女还惨。
她突然反应过来:“等等......大师您不是断了气吗,怎的又活过来了?难道......你也是夺舍的?!”
沈慕之本被她嗡嗡叫得昏昏欲睡,一听夺舍二字,立马怒击井底一爬满青苔的石头,然后他的手肿成了馒头。
“夺舍?!吾乃四御办事处人力资源办公室的沈慕之,直接上级是勾陈上宫天皇大帝,汝休得胡言乱语,影响吾部门形象。”
说到这里,沈慕之的思绪不自觉地飘到今天早上。
因为贪睡,今日又迟到了两个小时,等他夹着天庭快报溜进办公室,就发现桌子上放着一张轻飘飘的纸。他拿起来一看,脸色变了又变,一时间把隔壁来串门的天蓬元帅吓个半死。
那是一张人界派遣调令,搁在天庭被戏称二级流放档案。那是因为宇宙六界,唯人界破事最多最难管。就像一锅大杂烩,非得找个挑拣员去里面将胡萝卜白菜huáng豆拎出来,分门别类的排好。
而他沈慕之,四御处出了名的懒散,竟马上就要启程去当那个挑拣员。
沈慕之看着那张调令,上面白底黑字地写着:
【调令
人界派遣神仙档案:
姓名:沈慕之
年龄:据当事人称不想透露
爱好:喝茶、睡觉、看小说
上级:勾陈上宫天皇大帝
上级评语:懒惰之极!!!
此次任务:视察人界违规现象,及时处理】
除此之外,还有勾陈大帝铁画银钩的签名,其中暗藏的恨铁不成钢似乎都要透过纸背溢出。
沈慕之怨啊!一定是这个月每天迟到惹得领导火冒三丈,把他调到人界去吃苦,眼不见心不烦。
还没等他收拾好行李,勾陈大帝便大手一挥,将他拨到人界去了。
“按照你的生辰八字以及姓名的契合程度,我会让你借一位已去冥府报道的公子哥身体一用。”
沈慕之听领导这么说,心中一喜——还好是位公子哥,要是个普通人,他还得考虑怎么养活自己。
他正想说两句话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勾陈大帝就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这位公子哥是降邪世家不受宠的大儿子,天资不高、为人孤僻,并且还有一位丰神俊朗超群出众的弟弟。”
沈慕之:?
“并且和弟弟喜欢上同一个人。”
沈慕之:??
“弟弟的备胎也不少,还挺讨厌你......要上身的人。”
沈慕之:???
“其实他不是亲生的,是抱过来为弟弟抵挡22岁时那道死劫。”
沈慕之:????
“你要是过不了劫,道行散尽重归轮回。”
领导你这是多嫌弃我?????!
可惜勾陈大帝说完这句话,立马就下线了,留下沈慕之一人在无尽的黑暗中。
一醒来,就发现一双滑溜溜的手摸着他的脸,乱糟糟的长发盘根错节地耷拉在他胸前,以及一双瞪得像铜铃却没有瞳孔的眼睛。
沈慕之假装很害怕地叫了一声:“鬼呀!”
女鬼见他很给面子就更来劲了,嘴巴往旁一裂,一条血淋淋的口子直开到耳垂处,她伸出猩红的长舌作势就要往沈慕之脸上舔。
沈慕之嫌弃至极,面无表情地一巴掌按在她脸上,女鬼顿时痛得在地上打滚,心里暗骂撞了鬼了,可转念一想自己就是那鬼,只好跪在地上抱着沈慕之的大腿哀嚎不已。可她别的不提,偏偏提那夺舍,又被沈慕之踢了一脚。
“仙人仙人,奴家就是嘴笨,一不小心说错了话。奴家在这里住了几百年,没主动伤过人,还望仙人留奴家一条鬼命!”
沈慕之道:“汝哪里还有命在世,还不速速投胎去。”
女鬼愁道:“仙人您不知,此处鱼龙混杂,魔鬼众生,人妖接踵,奴家平日在此处鬼混时......”
沈慕之打断道:“等等,什么生什么种的,说话文明点。”
女鬼翻了个白眼:“总之这片总有些爱恨情仇,平日里我们闲着没事总爱八卦八卦。最近东乃山那边的鬼王和我们这儿的土地公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我得把这续集看完再走。”
说到这里她突然抱紧沈慕之的大腿嚎啕大哭:“仙人啊!放过奴家吧!”
沈慕之一脚将她踹到井壁上,瘸着腿走到那块被他拍裂的石头上坐下,开始思考人生。准确的说,是思考被他借身的公子哥的人生。
很凑巧,公子哥也叫作沈慕之,是降邪世家沈家本家大公子。作为家主沈常威的大儿子,他天资低劣,从小大灾小病不断,为人孤僻古怪,总是一副病恹恹的模样让人心中不喜。
与此同时他有一个天之骄子的弟弟沈凌霄,从小在众星捧月中长大。
谁知原主竟然喜欢上了东方家的天才东方占。东方占是个不世出的天才,周围自然沾了不少桃花,一颗心却只放在沈凌霄身上。原主此举,就像泥地里的癞□□肖想高高在上的凤凰。
沈慕之从兜里摸出手机,没有一条未读短信和未接来电,微信置顶的最新一条聊天记录还停留在一周前。
【ァ呔漃寞:占哥,下周你有空吗?】
【东方占:不好意思,凌霄让我陪他去公主井找坎水镜。】
【ァ呔漃寞:那是不是提前找到坎水镜,你就有空了?】
【东方占:呵呵,也许吧。】
对话看起来倒是很客气,但句句将原主拒绝于千里之外。
可怜原主,为了引起东方占的注意,把命都丢了,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本不是沈常威的亲儿子。
若不是为了沈凌霄挡灾,他这一生也不会活得这么衰,甚至不到22岁就死于非命。
沈慕之面无表情地关掉屏幕,舒展四肢舒舒服服地躺在青石上,叹道:“还是睡觉好啊!”
他在枯井里睡了几天,红衣女鬼就抖了几天。第三天傍晚,沈慕之终于大发慈悲准备从这里离开,女鬼泪眼涟涟十里相送将这尊煞神送走。
“仙人有空常......还是别来了。”女鬼望着沈慕之决绝的背影喃喃自语。
沈慕之本不愿意走的,古井下冬暖夏凉,即无人打扰,又有美女(女鬼)相伴,可第三天的时候,他发现胃里那种翻江倒海的感觉实在不太好,直到那时他才想起原来那是饿的滋味。沈慕之成仙太久,早就忘了这种凡人才会有的生理反应。
好在虽然是借身,但这公子哥曾经的记忆倒是留在了他的脑子里。他拖着脚步走到山下,随便找了个小店láng吞虎咽,又用身上仅剩的现金买了回沈宅的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