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29年十月,卫朝初期。
程初华挑着担子站在城门前,与其他同样要进城的人一起排队。
他今儿起得早,又蹭上了隔壁大爷的牛车,所以排在队伍前列。虽说有好几辆马车、十几个人因为额外缴纳进城费用插了队,但他还是赶在下雨之前顺利进城,在护城河上百里桥顺数第二个桥dòng下方的青石地上占到一个不错的摆摊位置。
铺开草席,又多垫了一层油布,程初华从竹筐里取出竹编摆件、简单的动物木雕等小玩意儿摆上,再专门腾出一块空地放青团之类的面食和冷食,吃与玩两项生意一起做,互不耽误。
雨下得很大,噼噼啪啪砸在桥面上,在桥dòng底下听着跟打雷似的格外真切。bào雨阻挡了一些常到百里桥附近吟诗作对的文人才子的脚步,但在桥的周边讨生活,或者讨生活途中需要经过百里桥的人一如既往地迈着匆忙的脚步从桥dòng底下走过。
行色匆匆的人群里偶尔有几人会在路边的摊位旁停下,或是买些吃的当早午饭,或是拿几文钱买点小物件回去讨妻儿欢心。程初华做的就是这部分人的生意。
“大哥拿好,下次再来。”用油纸包了青团和两支木钗递给一个虎背熊腰的猎户,程初华熟练地讲了句场面话,低头整理油布上被翻得有些凌乱的东西。
那猎户却没走,顺势在他的摊位旁边坐下,翻出那几个青团三口一个。
“兄弟,这段时间生意不好做吧?”
“啊?”冷不丁被搭话,程初华愣了一下,“是不太好做,不过像我们这种挣小钱吃辛苦饭的平头百姓,好不好做也都那样。日子总是要过的。”
猎户转头看着他,布满络腮胡的脸露出一个粗犷却慡朗的笑容:“这话说得对,兄弟你是明白人。我这些天到酒楼饭馆送猎物,老听到那些大商户抱怨年景不好,生意做不下去,真金白银砸下去连本都捞不回来,日子快过不下去了。他们也不想想他们平时从咱这些老百姓身上捞了多少油水,要是连他们都过不下去,我们岂不早没了。”
程初华没有上过学,但活了一千多年,该长的见识都有,听了这话只是笑笑:“人家想的跟我们可不一样。我们要的是温饱,但那些大商户要的是钱,是万贯家财,挣的少对他们来说就是亏了,一亏,人心里难受,可不就觉得过不下去了吗?”
“诶,兄弟挺有想法啊,以前读过书吧?”猎户饶有兴趣地挑了挑眉,“那你觉得现在的年景好是不好?”
程初华不太走心地思忖一下:“要我说算是好吧,至少能让我们这种普通人活得下去。”
“你对年景好的标准这么低?”猎户不赞同地摇头,“我不知道你有没有了解过那些大商户、大官人家的生活,都不用说别的,人家吃饭用的碗筷都是金镶玉嵌的,用来喂狗的剩饭也比咱们的年夜饭丰盛。比我们肯定没法跟他们比,但怎么着我们的日子要过得有他们的一成好,这才能叫年景好吧!”
程初华从他看似正常的抱怨里听出了一点不对,没有发表意见:“看不出来,兄弟你也挺有想法啊。”
“嗨,就是看得多了,有感而发。”猎户一口吃掉剩下的半个青团,拍拍身上的碎屑,“行了,我今天还有事儿,就先聊到这儿。兄弟你青团做得不错,明儿我还来你这儿买。”
程初华回以一笑:“随时欢迎。”
猎户摆摆手,把他买的那两支木钗揣进怀里,大步朝前走去,很快便消失在河岸边的垂柳树影中。
第二天,程初华等来的不是想要晋升回头客的猎户,而是十几个官府捕快。
为首的年轻红衣捕头把程初华从地上揪起来,将一幅画像怼到他眼前,喝问道:“你!昨天是不是见过这个人?”
程初华还未反应过来,愣愣地点了下头:“是、是见过。”
闻言,捕头二话不说把他往后面一扔:“带走!”
之后的好几个月,程初华被关在牢里和老鼠蟑螂作伴。吃的是馊掉的剩饭,喝的是带着怪味的水,只有一扇开得很高的窄窗能透进来一些光,让他不至于分不清白天黑夜。
大概是三个月,也可能是五个月后,他从牢门的缝隙里看见官兵拖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往牢房深处走去。那个人没有挣扎,乱蓬蓬糊在脸上的头发也让他看不清面容。
官兵拖着这个人从程初华牢门前经过时,他的袖子里忽然掉出半截木钗。原木色的钗子被血染成暗红,反倒突显出那些刻意雕琢的纹路,这些纹路一团团地盘绕在迎chūn花钗头周围,稚拙可爱。
木钗是程初华卖给猎户的那支,他记得很清楚,钗子上的纹路是他仿着某天下午躺在屋顶晒太阳时看到的天边的一朵云的形状雕上去的,世上仅此一支,独一无二。猎户原本是要买两支相同的木钗,跟他磨了许久,确定没有第二支,才勉为其难地选了另外一支相似的。
程初华恍惚一瞬,下一刻,牢门被人用力拉开。
“已经查清你与刺客无关,你可以出去了。”
说话的是之前亲自抓捕他的红衣捕头,说完他就匆匆朝牢房深处走去,翻飞的衣角消失在黑暗里。
程初华迷迷糊糊地走出了牢房。
那天过后,程初华没有再去过百里桥,而是换了一个地方摆摊,只偶尔走街串巷,或是同邻居、客人谈话的时候,才会从他们那里听说一些关于某个无名刺客的事。
从他们口中,程初华知道刺客行刺的是当朝小王爷辰王,陛下最宠爱的弟弟;知道刺客最后判了流放,但好像还没到流放地就死了;知道刺客有两个妹妹,在他行刺前是那位小王爷的侍妾,因为身份低微在王府受尽欺凌,他刺杀失败的第二天就一起服药自尽了……
因为这件事,陛下大发雷霆,重整京都守卫军,将只会奢靡享受的世家子弟剔除出去,遴选人才填补空缺。
又一年,京都守军风貌大变,俨然已是陛下手中最锋利的长矛。
再后来,敌国兵临城下那一年,京都守军全军战死。曾经的红衣捕快穿着染血的将军铠甲,握着旗帜立于城墙之上,至死不倒。
“卫帝重整守卫军事件,史称‘狄良三刺’。狄良是刺客的名字,他一共行刺辰王三次,第三次时被捕,在审讯完三个月后被流放。”唐燃用历史记载为程初华的讲述做总结,语气平平淡淡,眼神却十分复杂,“狄良行刺的原因正史没有记载,野史则是众说纷纭,原本他是要被处死的,但因为辰王亲自出面求情,所以最后只判了他流放,至于他最后的结局是什么,没有人知道。”
说到这里,他不自觉地顿了顿,才继续说:“‘狄良三刺’事件对卫朝影响深远,正是因为有这三次行刺,卫帝才会决心重整京都守卫军。也正是因为京都守卫军的存在,卫朝才多延续了两年时间。如果不是守卫军护住当时的京都长达两年,卫朝第一赋,也是华夏第一赋《江河赋》不可能成功出世,我们也不可能看到那些惊才绝艳的文人在国破家亡之际写下的惊世之作。”
程初华淡然道:“这些我也是从后世的记载中看到的。对于后世的人来说,‘狄良三刺’是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重要历史事件,可对我这个亲身经历的人而言,那就是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往。官府追查刺客的时候,误伤了很多包括我在内的人,我在牢里呆了三五个月吧,那真是我这辈子都不愿回忆的过往。狄良伏法后,我们这些被冤枉的人没能等到任何道歉和补偿,当然那时候也不兴这个,但不妨碍我耿耿于怀,时至今日我依然讨厌这件事所有的相关人员。”
“包括那个红衣捕快?”唐燃的语气忽然变得有些微妙。
程初华想了想,有点犹豫,却还是点了点头。
唐燃勾起嘴角,笑容和他的语气一样微妙。
正当他准备再说点什么,手机忽然响了。跟程初华说了声抱歉后戴上耳机接起电话,耳机里传出的冷静声音霎时让他脸色剧变。
“唐燃,江海市特部分部关押的一个特殊能力者逃跑了,他的能力是‘时光溯回’,现在可能还蛰伏于市区之内。分部内所有人员均已受到重创,由于‘时光溯回’的影响仍在,这一片的时间是混乱的。你暂时不要回来,就在外面追踪犯人,任务第二,最重要的是尽量保证自己的安全。”
“云姐和某人呢?”唐燃冷声问道。
“他们没事,只是被‘时间溯回’能力伤到,身体和记忆都回到了十岁之前,我们正在想办法救治。”那个声音依然冷静,“再过半个小时会有人过去与你会合,你自己当心。”
说完,对面便挂了电话。
程初华吃完最后一口炒饭,一抬头就看见唐燃冷若冰霜的神色:“怎么了?”
“没事。”唐燃摇摇头,并不打算告诉他实情,不是为了保密,而是担心给他造成恐慌,“吃吧,我好不容易请一回客,别làng费了。”
程初华还算善于察言观色,看他表情不对也就没再追问。
唐燃低头吃了几个蛋糕,忽然想起一件事,连忙从怀里掏出一个金色的小坠子,然后对程初华说:“手给我一下。”
程初华不明所以地伸出空着的左手,唐燃握住,挽起小半截袖口露出手腕。
他的手上戴着一条红绳手链,繁复的绳结间镶嵌着几颗不规则形状玉石,衬着他白皙的皮肤分外好看。他的食指上还戴了一只可转动的套戒,戒指外部刻了一圈《道德经》原文,和他的手链出奇的相配。
唐燃扫了一眼,将那金色小坠子上方的活口圆环掰开一点,扣到程初华的手链上。坠子是朵桃花,色泽清透明艳,扣在手链上丝毫不显得突兀。
程初华愣了一下。
“你没有其他特殊能力,这个护身符你戴着,危急关头可以替你挡下两次攻击。在我告诉你可以摘下之前别取下来。”拍拍手链,唐燃松开他的手,随口解释了一句,“对了,一会儿你记一下我的号码,有事儿给我打电话。”
他不同寻常的态度让程初华嗅到了危险的味道,忙不迭点头答应:“我知道了,谢谢你。”
“不客气。”
吃完牛排,唐燃连准备好的其他有关卫朝的问题也没问,和程初华jiāo换完手机号码,又叫来服务员结账之后就匆匆离开。
程初华坐在位置上,看着通讯录里新多出的号码,冷不防想起刚才互存号码时无意间看到的唐燃那只有寥寥数人的通讯录,不知怎的,忍不住笑了一笑。
本以为只有他这种不想与他人有过多牵扯的长生者才会拥有总数不超过二十人的通讯录,没想到唐燃这个现代人的人际关系比他还简单。通讯录里加上他一共才六个人,这到底是什么等级的社恐和宅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