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家世代在这座国家森林的外围生活,靠打猎再贩卖动物的ròu或是皮毛为生,至今已经是第412个年头,因为是比较危险的工作,雷蒙的父亲在几年前因捕猎不慎被一头白láng咬死。
卡米尔大婶是那种典型嘴硬心软的人,外表粗鲁可内心还是很温柔的,对我因为产生了莫名的怜惜而决定收留我,因为我无法适应他们的伙食,她便想着法变换口味做饭给我吃。我还记得第一晚她得知我罩在身上的毯子下赤身luǒ体时,眼里充满了怜惜。
而雷蒙,更是一个表里不一的代表,虽然长得很高大,可却是一个很会害羞也很心灵手巧年轻人。他很照顾我,帮我做了一张木chuáng怕我谁不惯还特意找来柔软的垫背,他替我收拾出一个小空屋,又给我打造了好几件生活用品,虽然这个年轻人话不多,但我能感受到他真心诚意的友好,他可能不知道这对现在的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庆幸自己在这个世界遇到的是他们。
如今我完全接受自己穿越的现实,也了解到自己来到了一个闻所未闻的国度,什么魔法什么贵族,简直跟中世纪似的,最初听到这些的时候我完全震惊了,在听说雷蒙已经70岁,卡米尔大婶更是150岁高龄,我差点没昏过去。但后来我知道,这里55岁算成年,75岁是青年,80岁是婚嫁最为适宜的年龄,120岁才算是中年,人们的寿命远比我以前的世界长得多。卡米尔大婶根据我的外表推测我大概80岁左右,算是雷蒙的姐姐,我唯有尴尬地笑笑,80岁,我真是无法坦然接受。
要说我真的昏过去是因为我第一次看清楚自己的模样,我的脸还是我的脸,可又不是我的脸。脸部的轮廓比之以往深刻很多,皮肤变白了,发色变淡成淡褐色,瞳孔也随之变成浅褐色,总之,这张脸不是我所熟悉的那张面对了25年的脸,可是却也没有面目全非。我还怀疑这具身体也不是我的,因为在它的左肩上有一朵盛开的血色花形胎记,而我原本的身上并没有胎记。
不管怎样,也许正因为现在这张脸卡米尔大婶他们才没有怀疑我的身份,对此我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在这里我惊奇的发现我没有语言障碍,对那些奇怪的文字我也能认出来,所以他们没有拿我当做异族人。我想换做其他人很有可能把我送到国家审判所接受调查,因为费尔蒙是一个非常严谨的国家,任何没有正当理由进入的外来人都会被抓起来扣押审讯甚至有可能处死,而举报人将会获得丰厚的奖赏,但是善良的他们冒着风险收留了我。
我这人一大特点就是既来之则安之,心态出奇的好,说好点是镇定,其实就是一个神经大条的人,再过了段时间我就把这些事放到脑后了。既然老天让我穿到这个人身上,我也没办法改变,何不好好适应新身体,为自己计划计划。
日子在东升西落中缓缓流逝,我开始思考自己未来的出路,毕竟我不可能一辈子跟卡米尔大婶还有雷蒙生活,他们属于这片森林,但我并不是。可是,面对外面的世界我感到莫名的害怕和陌生。如果要走出这片森林,我该如何在外面的世界生存?我生无长物,以前仗着老子的一点家底过着米虫的生活,在一所三流大学不温不火地当个英语老师,每天就是混日子。
所以,在我看到雷蒙徒手劈死一只身高超过2米的力瓦熊(比黑熊更qiáng壮的种类),我悲哀地觉得自己跟废柴没什么两样,五谷不分,四体不勤,手无缚jī之力,更没有能混口饭吃的一技之长。
两个月后,我慎重地跟卡米尔大婶谈到这件事,出乎我意料的是卡米尔大婶并没有阻止我,她沉吟片刻后说:“明天雷蒙会到艾普纳西采买些东西,你跟他去看看吧,回来再做决定。”
我接受了她的建议。
第二天一早我便背上一只小包袱,心情忐忑地跟着雷蒙出发。
离开小木屋时,雷蒙对我说:“黛西,今天是拉姆斯登狩猎的日子,我们得绕点路才能到集市上去,你走得动吗?”
黛西是卡米尔大婶替我取的名字。
我故意朝他不屑地挑了挑眉:“瞧不起我?”
经过这两个月的锻炼,我的体力已经大有长进,走路对我来说不再是难事。
雷蒙的小黑脸果然红了起来;“不是,只是山路难走,这附近还有可能出现野shòu,你最好跟紧我,不要走丢了。”
我笑嘻嘻地拍了拍他厚实的背,说:“嗯,我明白,我会好好跟着你的。对了,你说今天是拉姆斯登狩猎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