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一到家就翻箱倒柜地找,挖地三尺最后总共找到三千块钱,往小包里一揣就去找周瑾初。
周瑾初家在哪,他自然是很清楚的。
不过周瑾初是个大懒汉,肖凌霄在小区门口蹲了三个白天,才看见对方慢慢走出来,而且车子上还带着忠犬,脸色看起来并不好。
肖凌霄“嗖”地一下就冲了过去,周瑾初一个急刹车,非常诧异地抬头看着肖凌霄。
肖凌霄敲了敲车窗子:“周瑾初,开一下。”
“**”周瑾初也没怎么样,而是真的开了窗子。
——他看见外面是一张非常好看的脸孔。
虽然只是十天没见,肖凌霄却觉得过了很久很久。有一些人,在他心里真的轻描淡写不来,平时可以忍住不提,然而只要有个际遇,情绪就会宣泄而出,酣畅淋漓。
肖凌霄第一次近距离用人眼看眼前这个人——过去他都是通过狗眼来看的,颜色和明暗好像都和熟悉的面容不一样,这样看周瑾初更是漂亮的很。
他伸出一只手扒住车窗,睁着亮晶晶的眼睛:将小包丢在周瑾初身上:“这个给你。”
“这是什么?”
“我给缝上了,你回家再看。”
周瑾初说过,因为要赔钱给他代言产品的公司,家里没剩多少现金,他都开始收外债了。
“**”周瑾初捏着小包给递了回来,“那我不会拿的。”
“不值钱的。”肖凌霄说,“你收着吧。”
周瑾初又示意对方拿走。
“**唔,”肖凌霄说,“这是我给的,是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
“我叫做肖凌霄。”肖凌霄想了想,有些期待地问,“你,你看见我,有什么_gan觉么?”他想,毕竟,两个人在一起差不多两年了,朝夕相处,亲密无间,互相保护,彼此都是对方最为重要的存在。
“**?”周瑾初的样子十分冷淡,明显只将对方当成普通影迷。
肖凌霄很失望地想:他怎么会没反应呢?
他又突然想到,在第一步电影《虎毒》的首映仪式上,在仅凭着摸爪就能认出自己之后,瑾初曾说过:“当你碰到它时,会觉得很熟悉,你会知道是它。即使条件更加严苛,只要让我看见,我都能够知道是它。”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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