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吃人不吐骨头的人间地狱
见女娃吃得狼吞虎咽,张秀梅笑得可开心了,“这样就对了嘛,女人嫁谁不是嫁呢?你嫁我儿子不吃亏。”
兰芸嘴里塞满了饭菜,腮帮子鼓鼓的,大大的眼睛望着张秀梅,一脸怯弱地点着头:“我不跑,我乖乖生娃,求您别打我。”
张秀梅长叹一口气,那些个人贩子下手也太狠了吧,多好的女娃,活生生地被打疯了。
不过,疯没疯都无所谓,只要能生娃就行。
一大碗饭很快就见了底,张秀梅去隔壁屋拿剪刀过来给兰芸松了绑,一个小疯子她也不担心她会跑。
手脚得到解脱,兰芸连滚带爬地躲到墙角里,双手抱紧膝盖缩成一团,将头深深地埋进臂弯里,俨然一副吓懵了的女娃模样。
她越表现得疯疯癫癫,张秀梅就越对她放松警惕。
果然,张秀梅什么都没说,笑嘻嘻地捡起床上的饭碗,门也不锁地放心走了。
兰芸抬起脸望着那扇漆黑的木门,前世的时候,她有多少次从那里冲出去,就有多少次被王建国从那儿拖回来。
后来,她终于看清楚,清井村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人间地狱。
村民对买媳妇儿这种事早就习以为常,谁家“媳妇儿”跑了全村人一起追,穷山僻壤的跑不远,抓回来一顿毒打,还不听话的就拿铁链当狗拴着,锁在猪圈里和猪一起吃住,男的每晚进去侮辱她,久了就崩溃了,疯疯癫癫不跑了,再后来生了孩子,就一辈子困在山里。
穷山恶水出刁民。
用这句话来形容清井村真的一点不为过。
警察这个神圣的职业,在这里毫无威慑力,在无知的村民眼里,法律全是空谈。
所以,想要逃出大山,她必须靠自己。
竖着耳朵听院子里的声音,张秀梅跟王建国都在外面招呼吃喜酒的村民。
不会有人闯进来,兰芸忙把小木桌上的剪刀藏到自己屁股底下。
如果男人强行上床,她也只能殊死一搏。
天色逐渐暗下来,没了窗外的日光照明,小屋子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兰芸屏住呼吸,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门口,前世的时候,王建国就是在送走村民后闯进小屋侮辱了她。
“婆娘,从今儿开始,老子就是你男人了!”醉醺醺的王建国穿过堂屋,摇摇晃晃地走进小黑屋。
门口有灯绳,但王建国没有拉,他提着裤子迫不及待地扑向木板床。
兰芸攥紧手里的剪刀,当王建国的手碰到她的胳膊,心里积存已久的恨意终于轰然爆发,脑子一片空白,完全失了理智。
挥动剪刀,狠狠地刺向他。
也不知道伤到他哪里,只听到男人嗷的一声痛呼。
然后是温热的液体溅到了自己脸上。
兰芸回过神,翻身跳下床,光着脚就往外面跑,这里她呆了五年,要找个地方先躲起来,还是很容易的。
只是……
没想到自己那么倒霉。
刚跑到院子,脚下就踩到一根木棍,向前一滑,摔了个狗吃屎。
后面是追出来的王建国,凶神恶煞地捡起地上的木棍。
第4章卖婆娘,要不?
王建国手上被拉了一刀,醉意全无,怒火中烧,举起手里的木棍,狠狠地打在兰芸的背上。
“疯婆娘,今天刚结婚就想跑,老子让你跑!打死你!”
钻心刺骨的疼痛从后背蔓延至她的五脏六腑,额上全是冷汗,但她不能哭,只能笑。
“嘿嘿嘿……”
真的像极了疯子。
张秀梅正在灶屋洗碗,听到王建国的骂声,忙丢下手里的活跑过去,“咋了?儿子。”
“你看看,这就是你给我买的婆娘?还用剪刀刺我!”王建国指着地上的兰芸大吼,眼眶子猩红,像一头发疯的黄牛,“花那些钱,买个疯婆娘,老子不稀罕!”
张秀梅看到王建国手心的伤口,忙不迭地跑进屋拿药给他包扎,然后软着声儿地劝道:“儿呀,你今年也老大不小了,村里跟你同岁的小伙子,都几个娃他爹了,你也别想那么多,灯一关,眼睛一闭,管她是不是疯婆娘,只要能生娃就行。”
王建国很嫌弃地甩开张秀梅,“妈,我说多少次了,别拿我跟村里那些个没文化没见识的农民比,我好歹也是有头有脸的一村之长,在清井村谁比得过我?”
“好好好,谁也比不上我儿,”张秀梅怯怯弱弱地问儿子,“那她怎么办?钱都给人贩子了,要不回来了。”
王建国看着倒地上要死不活的兰芸,咬着后槽牙,“不管了,明天把人拖到村口转卖去。”
村里的二流子都能娶个正常婆娘,他身为一村之长怎么可以讨个疯婆子,太丢人了。
张秀梅拗不过儿子,只好点头答应。
既然不喜欢,那就卖了吧。
这次买媳妇花了王家一大半的积蓄,如果不能捞点回来,她怎么对得起自己过世多年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