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克坐在驾驶座上,点火启动,口中_gan叹道:“你又把它改装过了?_gan觉更顺手了。”
这辆猛禽皮卡可是德雷克斯的爱车,也就路克这亲孙子能上手。
罗伯特最早玩过这车两次,老头的脸就拉得老长,罗伯特也就识趣地不碰了。
虽然心情不好,德雷克斯还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来你可_gan觉不出来,最近有进步了嘛。”
路克耸耸肩:“现在上班了,天天开车,偶尔还得给自己配车增加点小东西,不进步不行A。”
德雷克斯满意地拍拍他肩头:“不错,这才是我们科尔森家的孩子。”
路克笑而不语。
德雷克斯的三观里,男人就该喜欢车、枪、nv人。
当然,他觉得三者的重要x应该由前到后,依次降低。
车是第一,nv人最后。
比起中学时,路克现在天天和车和枪打交道,最后的nv人**嗯,想来也不会少。
德雷克斯年轻时可也是个帅哥,即便脾气火暴也有不少姑娘喜欢他。
身为他家的孩子,德雷克斯觉得路克只要不是取向出了问题,nv人绝不会少。
没看约瑟夫幼儿园开始,就长期有两个nv朋友么!
科尔森家族的男人,肯定不会缺nv人。
路克当然是故意和老头闲扯这些他_gan兴趣的东西,分散他的注意力,免得老头一个人生闷气。
脾气倔的人就这点不好,旁人说再多也没用。
不过老头对路克没任何防范心理,很快就在路克的基础催眠和心灵沟通下平复了心情。
虽然对老朋友的死依然很难过,但他再没有之前掏出枪就是干的想法。
听过德雷克斯介绍的案情,路克知道这个案子其中的问题很大。
这老头想亲自上场找凶手麻烦,他绝不赞成。
简单来说,德雷克斯和老朋友布莱德利是同乡,两人是从小玩到大的老铁。
后来老头参军打仗,再回家娶Q生子,经营牧场。
而老朋友布莱德利来了达拉斯,混迹街头巷尾,当过暴走族,玩过摇滚乐,最后发了一笔横财,就自己开了家酒吧,算是改邪归正。
布莱德利做人有手段,也有点本事,年轻时在暴走族地狱天使里混出了不小的人脉。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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