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序章
小透明的一点废话:
这是新尝试的风格,整个故事是事件单元走向的,虽然在这篇之前我也尝试写过此类故事,但都因为耐心不足而放弃,这篇故事是目前为止写的最长的一篇了,但写著写著就觉得果然是不熟悉的类型写起来太失败了(苦笑)。
大概看到後头会觉得这故事很莫名其妙吧……先说抱歉了。
在看文之前,我必须坦白说,这故事的两位主角是有原型的,即是我在某圈的本命和他的相方。当然我并非刻意将他俩当成原型来写的,只是在构思故事的时候忽然就想到了那两人,於是就多少借用了一些他们的个Xi_ng,或多或少……
那啥,我知道说这话很没立场,但不论多少都是借鉴。我是满怀忐忑和不安甚至有些担忧的心情来写这个故事的……如有介意的读者请按右上角的X吧,如不介意,也请以宽容的眼光来看待这篇故事,万分感激。
春秋
序章
一步、两步。
三步。
四步。
“唉呀,这该如何是好。”语带笑音,止步不前。
或者应该说是,无法前行。
在他最熟悉的这条双岔路的路口,原本该通向与隐居截然相反方向的那条道路口上,赫然竖立起了两块木板,制成箭头形状的木牌各指两条道路,唯一不同的,就是那牌上字样。
『此道通往地狱之门、Yin曹之间。』
『此路不通。』
哎呀呀,这真是让人惊恐万分又难以选择啊。
黑发黑衣的行路人不由得一记苦笑,接著便是一声轻轻地叹息。
也罢,就去尝尝久违的雪耳莲子羹吧。
小鬼头像往常那般,一圈又一圈的磨著晌午才送来的墨砚,他的站姿端正,虽微微低头却是挺直了腰板,握著墨锭的左手不轻不重,不疾不徐划出了色泽透亮细而无沫的墨汁。入清水,宁少勿多,一点一滴,循序渐进。
他本是玩心颇重的孩童,然正经事上从不怠慢,能耐著Xi_ng子站在一旁磨出一砚的好墨,这也是他能倍受恩宠,久久陪伴在主人身边的缘由之一。
至於另一缘由,心知肚明,说不得。
少年看似一心一意、目不斜视做著主人交待的事儿,心思倒也能分出半分给远处的灶间里那正烧著水的铫子上,他的听觉极佳,方圆百里外的动静皆逃不过他的耳朵。
於是,自然而然也就听见了那稳健踏实、愈来愈近的脚步声。
心里一惊,喜上眉梢。
“主人。”
无人应声。气息如常。小鬼头眨了眨眼,停下了动作,正巧灶间也传来了动静。他默默地退出了门外,心中原本是想著门不如就这样敞开著吧,反正……谁知他的双腿甫一跨出门槛,身後就传来了双门闭合之音。
下一刻,迎面就吹来了一阵凉风,炎炎夏日,清风怡人。他捂住嘴,不让窃笑从口中偷偷逸出。
那抹熟悉的墨影,已然来到门前。
少年稍一行礼,便想为带来清风之人开门。
“不用,我自己来罢。”
只见那人微微一笑,小鬼头虽有心再说上一两句以解相思,可他不敢,毕竟论起这份愁,他怎有资格排上首位?更何况还有重要的事儿等待著他去办,时不待人,他可不想被主人罚抄一千遍字帖,再把整个尘楼打扫一遍。
少年赶紧向著灶间走去,而那与这高雅之地久违之人也轻轻地推开了房门,尚未踏入便闻到了一股淡淡墨香;入目的雅室一如既往,只不过雅室主人的作品又平添了几幅
,有山水也有题字。
『有朋自远方来关门放狗。』
末了,竟真在纸角处渐渐浮出了一条狗影,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冲著来客怒而嘶吼,一副势将此人生吞活剥的凶残恶相。
这一副是才写完的,就被搁置在了一旁,进屋之人还未开口招呼,先拾起了它,故做一番欣赏之後,伸出手,抚了抚蛮狠叫嚣的恶犬,纸上之字竟发生了变化。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访客看著宣纸上的字,不由得感叹起来。
“鬼主的字还是这般赏心悦目,想必是价值连城了,若是能赠予我,令我换得几日的口粮,那也算是积善积德,胜造七级浮屠,你说不是吗?好友。”
这个人──凤逸握著毛笔的手瞬间微震了一下,所幸他正在作画之物乃是一身黑衣,多一笔也无伤大雅,况且越黑越能表现出他的本意。
眼前之人正是黑发、黑衣,黑心、黑嘴的典范,也是他笔下新作的参照物。
凤逸又为画中之人的黑发添了几笔,至此,他还未曾抬头看过那人一眼,大有对他视若无睹的模样。
半晌过後,依然静若无人。
来访者轻唉了一声。
“许久不见,好友竟如此‘目中无人’,可哀可叹,看来我还是早早离去,再找一处无人之地独自伤心去吧。”那人严肃著脸孔,垂目叹气,确是一副惋惜略悲的模样,他刚转身走向门外,然那两扇门竟擅自闭合了起来。
身後,是一缕清冷的声音。
“既然来了就走,又何必来。”
“鬼主果然是贵人多忘事,不知是谁在双岔路口竖起两块木牌,一路既不通,只得选择地狱之道了。”他又转过身来,仍是一脸的正经。
所谓地狱之道,确如其名,因为在这条道路的尽头住著的正是鬼界的无上至尊?凤逸,趣味的是,与之相对几百里处的隐居之主,却是一位小仙人。
小仙乃地仙,是奉仙帝之命巡游人间,观察世人与世事回报天庭的下位神仙,有时也会插手人世之事,可谓随处云游,居无定所的散仙。
小仙与鬼主本是云泥之别的存在,然而这两人却是渊源颇深的至交好友。
听到那人如此一说,凤逸终於停下了笔,抬起身来,比女子更美豔几分却毫无女流之姿的超凡容貌上,那双丹凤美目轻扬,宛如琉璃的眼珠美则美矣,却耐人寻思不透,似乎深不见底。
他的唇角缓缓地向上扬起,勾勒出了一个美好的弧度。
“你不提我都忘了,那是许久之前我叫人立在那儿的,果然应了你那句‘贵人多忘事’。”说是许久还真是不假。六十年前,他特地在两块木匾上写下那些字,又叫人牢牢插入双岔路的交汇处地基里,不想这一立就是一甲子。
也就意味著那人足足六十年没有归来,没有踏上尘楼一步。
怒?何来怒气;等?何需等待。凤逸若是习惯不了那人的习Xi_ng,这刻意建造的尘楼早在几百年之前就不复存在了。
来客听出了凤逸掷出的挑衅,但笑不语,又走近了几步,看看他究竟在画些什麽,一见纸上模样正是自己,他毫不惊讶,只称赞这墨磨的好,想来是小鬼头的手艺,果然是名师出高徒,幸好当年将那孩子交於好友,才有今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