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
客人坐在一张冰凉的金属椅子上,周围没有其他家具,只有一扇门,一扇被呢绒窗帘遮蔽起来的窗户。一道刺眼的灯光从头顶投射到黑色的地板上,明晃晃地形成一个发亮的圆形,灰尘正在强光下毫无规则地跳动。
客人在座位上纹丝不动,门开了,从门外走进一个女人。她穿著件修车行的工人常穿的深炭灰色连体服,瘦得皮包骨头,火红的头发乱蓬蓬的。当她走到灯光下时,强光造成的影子在那张骷髅似的脸上留下几片浓浓的黑色。
客人打量她,他们之间没有屏障,连一张桌子都没有,这样的距离很危险,舞台式的照明会令人拘谨不安,但是这个女人丝毫没有感到局促,自然地放松著,目光紧盯著黑暗中的客人。她在光照下像一根没有用过的火柴。
“你好。”客人说。
“你好,委托人先生。”红火柴说。
“我不是委托人。”
“哦对,我听说过。这不是个寻常委托,听说你只想看看我,也许你还没决定是不是要由我来接下这个任务,你想看什麽呢?我可什麽都没带。”
客人转开了目光,就像对待一个不太熟悉的朋友那样缺乏交谈的兴致,但又不想太失礼,因此只能顾左右而言他。客人问:“你叫什麽名字?”
红火柴说:“我没有名字,他们都叫我红安娜。”要是换成别人,此刻应该表现出惊讶,毕竟在这个隐秘的圈子里这可不是个默默无闻的称呼。然而客人的反应不太热烈,只是轻轻点了一下头说:“我想知道你为什麽来这里,通常你们这样的人都不愿意站在灯光下。”
“通常来说是这样,不过偶尔也有例外。”
“比方说呢?”
“这是我和中介人之间的秘密。”红火柴把瘦骨嶙峋的双手架在平坦干瘪的胸前,她是个让人没有食欲的女人,像瘾君子,轻轻一推就倒下。可当她站在灯光下时,客人察觉到她同时又是个力大无比的女人。红安娜什麽都没有带,她自身蕴藏著很多不为人知的道具。客人在房间的黑暗中笑了笑,尽管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红火柴还是听到了,她说:“这也犯不上笑啊。”
几分锺後,她离开了房间。
客人开始等待下一位访客,这些人不会按时到来,有时他需要在这里等待几小时,甚至一两天,有时他也会离开,多数在白天,离开时不慌不忙,从一道狭窄的小楼梯下来,穿过马路,往对面的地铁入口走去。客人穿一件灰扑扑的大衣,戴著鸽灰的绒线帽,满脸胡子一直长到耳根,这麽一来,等他把胡子剃干净就再没人认得出他了。客人从容不迫的地走进地下通道,谁也不知道他是否真的坐地铁离开,也许只是在里面待了一会,甚至有可能在某个单人洗手间和其他替身交换了衣服。到了晚上,客人准时回来,继续在那个空无一物的小房间等待。
艾迪森从走进这个房间开始就一直在做同一件事,将一枚帕拉贝鲁姆子弹从麽指和食指间的指缝运送到无名指和小指之间,接著再返回,周而复始。这是街头魔术师的伎俩,客人观察著他手指的动作,发现这些指头像机器一样每次分毫不差。艾迪森并不是在卖弄,这是排遣寂寞的方式,因为他常常需要长时间在同一个地点守候。他有一双稳定刻板的手,一张面无表情的脸。艾迪森玩弄子弹时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这件毫无意义的事,这令客人想起曾在印刷工厂见过的一台送纸机,每个部件都在精确运作,三个取纸吸盘配合轴轮将纸张送进滚筒,轰鸣的机器声有节奏地响著,令人著迷。即使在这样安静的空间里,客人依然能从艾迪森运动的手指间听到咯吱咯吱的骨节声。这一次他们几乎没有交谈。
又过了一天,狼人山姆来到这里。
山姆是个年轻人,长相英俊,一头浓密的深棕色卷发,笑容十分迷人。他来时也像红安娜一样没带任何额外的物品,但在鼻梁上架了一副眼镜。客人对所有到访者一视同仁,并没有为这个看起来讨人喜欢的年轻人准备座椅。山姆以一种美国青年特有的随意姿态站在客人面前,随後开始四面打量这个空荡荡的房间。
“我叫山姆.格雷。”山姆说,“你可以叫我山姆,也可以像别人一样叫我狼人。”
“他们为什麽叫你狼人?”
山姆露齿一笑:“在军队里每个人都有外号,先生。”
“你参加过很多战役吗?”
“是的。”
“哪些?”
“海湾战争、索马里战争还有波黑战争。”
“你的年纪看起来可不太像。”
“这也是他们叫我狼人的原因之一。”说完,山姆低头看看脚下,他看到顶灯划出的亮圈,“不过除了这一点好像也没有更多别的原因,我可不是什麽变狼妄想症患者,我来这里只是想找一份活干,听说你能给我好工作。”
“我不能。”客人像当初回答红安娜一样回答山姆,“我只是看一看。”
“明白了。”山姆说,“我有多少个竞争者呢?”
“我只能告诉你有很多,但他们未必是竞争者,有可能他们都是你的同伴。”
“先生,其实我们互相之间并不怎麽合得来,你试试看把不同种类的动物放在一个笼子里,最後恐怕会死伤惨重。”
“不同种类的动物和不同性格的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群体。”客人说,“想想看人群中会有多少故事。除了憎恨、嫉妒和勾心斗角,甚至还可能会有爱。”
山姆朝他微微一笑:“先生,我按照你说的想一想,真是激动人心。我该如何去争取以获得你的青睐?”
客人看看他的眼睛,山姆把鼻梁上的眼镜摘下,当他微笑时,客人双颊刺痛,发麻似的血液上涌使他浑身发抖,那是肾上腺素在起作用,这种感受令人很不安稳──虽然房间密不透风,却像置身野外被饥饿的孤狼虎视眈眈地盯视著。
山姆走後,客人在房间里停留了大约半小时,似乎在思索过去见过的每一个人,然後他像往常一样打开门走下楼梯。来到门口时,客人的目光向街道两头扫了一遍,这时能够看到一片深灰色的街景,就像他的大衣一样,天色正在变暗,路灯一盏接一盏地点亮,仿佛有个看不见的点灯人在街头逡巡。为数不多的行人在街道上走来走去,对面公寓窗户里一对年轻夫妇正在争执,墙角边几个流浪汉围著汽油桶烤火。
他在街边站了几分锺,终於打定主意迈开步子往前走,首先避开那些流浪汉,然後往对面的地铁站走去。这段路并不长,只需几分锺就能到达,当他即将走出巷口时,一辆黑色汽车像幽灵一样冒出来。
客人感觉事情有些不妙,幽灵车悄无声息地发动,突然加速向他直冲而来。外面刚下过雨,地面湿漉漉的,车轮碾过时发出沙沙声响。这一切从开始到结束只有几秒,幽灵车撞上了他,冲撞使他整个人飞起来,远远摔向对面公寓的墙壁。他的头部撞在一根地下室通风口的栅栏上,钢筋穿过绒线帽发出噗一声轻响,脑袋就开了花。幽灵车继续往前行驶,速度飞快,这是一条死路,车轮从头上冒血的客人身上碾过,仿佛刹车失灵似的直到撞上墙才停下。灾难的声音波浪一样传向四面八方,好在不算太惊心动魄。
一个流浪汉听到撞击声好奇地走来,看见从幽灵车中走出一个穿连帽衫的黑人。只见他走路跌跌撞撞,刚才的冲撞也让他受了伤。黑人看一眼被压在车轮下的客人,立刻往另一边的街口飞奔而去,很快消失在夜幕中。流浪汉犹犹豫豫地走向幽灵车的残骸,後车盖因为猛烈的撞击震开了,里面空空如也,但在地上落著一张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