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我们的蜜月之行
我和林曦“秘密”结婚了,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只有晓天和付柳,对外我们还是上司和下属的关系,这是我一直都没办法改变的一点,柯氏的总裁可以玩儿男人,这完全没问题,但是柯氏的总裁绝对不能和男人结婚。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贻笑大方”的问题,这关乎柯氏接下来的发展,关乎无数gu民的身家,我不能这么任Xi_ng自私。
林曦自然也是支持我的,在他看来结婚本来就只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完全没有必要搭上那么多人的身家Xi_ng命来陪我们玩儿火。
虽然不能大摆筵席向全世界宣布我和林曦喜结连理了,但是蜜月之行却是不能少的,为柯氏劳心劳力了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真真正正的给自己放过假,就连付柳的婚礼我也是见证他们接受完神父的祝福之后就风风火火赶回了香港。
我不是超人,面对每天需要我签字盖章的杂七杂八的文件我也会觉得厌烦,觉得累,这一次,我决定好好放自己一个大假,柯氏所有大大小小的事务都交给晓天和付柳全权负责,我要和林曦一起去享受阳光和沙滩。
和付柳结婚时不一样,我和林曦选择在丹麦注册结婚,因为丹麦的同Xi_ng夫Q享有所有异Xi_ng夫Q享有的权利,比之其他同样也允许同Xi_ng婚姻的国家要宽容多了。
从哥本哈_geng结婚登记处领到结婚证的那一刻我只想用“手舞足蹈”来形容我的xing_fen,林曦在一旁倒是很淡定的样子,我佯装生气的把结婚证往他怀里一塞转身就走,不出五秒钟手就被人从后面紧紧拽住,不用回头我都_gan受得到那是属于林曦的温度,也只有在这样满大街都是洋鬼子的街上我们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亲密牵手。
香港太小了,小到我连在光天化日之下和林曦站得稍微靠近一点的权利都没有,我需要时刻注意着周围是不是有狗仔队的追踪。而在丹麦这个自由的国度我才可以和林曦像现在这样肆无忌惮,就算十指相扣着大摇大摆游*于哥本哈_geng最繁华的街道也不会有人站出来对我们指指点点,人们扫过我们的眼光不含任何有色成分,他们理解我们这种_gan情,不会鄙视,不会嗤之以鼻。
心情大好,于是开始我们蜜月之行的第一站,Frederiks Slot(菲特烈堡宫),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水晶宫。
在参观水晶宫的左翼教堂时我们遇到一对正在行礼的新人,男才nv貌很是幸福的模样,我和林曦不由相视一笑,不约而同的MoMo背包里承载了我们十几年_gan情的一纸证书,踏出这一步我们都shen思熟虑过,也不是说一定要这张纸我们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加稳定,经历了这么多已经再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够分开我们了,我们只是想给彼此一个最有分量的承诺,仅此而已。
来参加这对新人婚礼的人很多,显然这对新人的社会阅历不浅,否则也邀请不到这么多亲朋好友来到现场见证他们永恒的爱情,大家在教堂里观完礼后,出了教堂门安静地排队与新人互相拥抱道别,场面很是平静大方,好像是刻意要有教养,这与国nei大肆铺张又杂乱喧闹的婚礼很是不同,给人一种源自心灵的宁静,很舒_fu的_gan觉。
不记得有谁说过这样一句话:爱情是理想,婚姻是现实。没有百年,只有好He,人生谁知道能有几次婚礼呢?
没错,爱情是理想,婚姻是现实,我和林曦决定结婚也就证明我们鼓足了勇气来接受现实的考验,或许有一天,当我不再是柯氏的总裁的时候我们的关系就能真正的大白于天下,不用再担心柯氏的gu价会因为我的任Xi_ng而大跌特跌,不用整天提心吊胆怕被人戳破不为人知的秘密。
同样,没有百年,只有好He,我不敢奢望自己能够长命百岁,只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都能和林曦相伴左右。我上半辈子做过太多的错事,所以要用下半辈子来赎清我的罪孽,尤其是对林曦,那些错既然不能像擦粉笔字一样抹
去,那么就用我下半辈子所有的爱来抚平他心中的伤痕。
我这一生经历了两次婚姻,第一段婚姻我伤害了一个爱我的nv人,我愧疚,所以第二段婚姻我不想再犯同样的错误,我只能尽我所能来保证这将是我一生中的最后一次婚姻。
童话故事都是最美好的,它们描绘了无数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美好世界,所以人们才对童话故事里的世界表现出那样的憧憬,包括我。所以这次蜜月之行我们顺道也去了安徒生的故乡,欧登塞,去体会一下童话大王究竟生长在怎样一个环境里才能让他写出那么多动人的故事,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蜜月之行结束的前一天,我和林曦一致决定留在酒店休息,以便养j蓄锐,因为只要一回到香港我们就会迅速的被繁重的工作团团围住,再没有这么自由的时间可以支配。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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