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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余舟也不是没想过他和晨晔重逢的场面,但眼前这种显然不在他意料当中。

这天这事话说起来也不算长,沈陆即将毕业,到他这儿实习,谁知道人刚来三个月,业务没扯明白,个人生活倒是率先在灯红酒绿的s城大放异彩。

等沈余舟听到音讯的时候,沈陆已经对一男模爱得难舍难离,他甚至不知道这两只到底是怎么勾搭上的。看情况还是段虐恋,沈陆一门心思扑在男模身上,只可惜男模心里头另有白月光。沈陆今天闷着一股子愣劲儿出来,就是为了跟情敌叫板。

沈余舟一听说就心里火燎地赶过来了,要不怎么说他弟弟晕呢,且不说gay圈里各色各色群魔乱舞,玩到当真就脑残了一半,就算认真,恋爱这回事完全是两个人的排场,找第三个人掰扯,毛用都没有。沈余舟得知时一脑门官司。

告诉他消息的是沈陆网络转现实的小哥们,人家约莫也明白这道理,怕他训弟弟的时候不留情面,还特地给打了个补丁,说:“也不怪陆陆气不平,晨晔在圈里出了名的有手段心机婊。陆陆喜欢那男模就是被他给钓着了,是个男人就咽不下这口气,您说是吧。”

原来白月光叫晨晔,沈余舟听见这名字没多想。

他以为是耳东陈,他以为只是同音,毕竟晨姓少见。而且晨作姓氏说严谨点并不念陈,大学时代,纯粹因为这个姓发音本身生僻,晨晔才被叫做陈晔。

心机婊,有手段,打死他也没法把这两个词套在晨晔身上。

就是当面看见晨晔,沈余舟犹不可置信,这是传说中把他弟的心上人玩得五迷三道的人。

但事实显然由不得他不信,就刚才他冲进来的时候亲眼所见,晨晔即使还背着个情敌的身份,照样把沈陆这个愣头青撩得面红耳赤。

而且如此尴尬,晨晔站在面前比他反应得更快,短暂怔愣,撑在沈陆头侧的胳膊已经放下来。

晨晔笑得云淡风轻,“你弟啊?”就好像刚才耍流氓的人不是他。

只因是他,沈余舟火彻底撒不出来,终究比晨晔还多吃五年米粮,迅速回神,“是。”

而后彼此无言,隔空对望,也没什么久别重逢的执手相看泪眼。

因为有个完全状况外的人在旁边,连叙旧的时间都有限,倒是沈余舟逮着沈陆往外去的时候,回头看晨晔,“留个电话?”

晨晔把刚点上的烟叼嘴里,掏出手机,“你说。”

沈余舟报了个号

码,十一位数字一个个从嘴里蹦出来,语速刻意放慢。

他记得晨晔对数字非常不敏感。

看着晨晔手指在屏幕上快速跳动,片刻,沈余舟电话响了。

晨晔抬头看他,眼神没多少温度,但笑意仍是说不出的风流。

很陌生,陌生到沈余舟心坎上像是压了一块石头似的那样沉。

回家路上,沈余舟在想一件事:晨晔怎么变成了现在这样?活脱脱一欢场上的老油条。

这个问题让他再次局促起来,他不能忽略,但又不敢深想。

于是沈余舟连教训弟弟都忘了,偏沈陆还在副驾座上不知死活。

“哥,你认识他?我跟你说,晨晔这人最会玩弄人心,圈里被他始乱终弃过的难兄难弟扯出来能凑一桌麻将,还个个都抽了风似的念他的好,stanley也是着了他的道。”

stanley就是沈陆看上的那个男模,始乱终弃,沈余舟被这四个字刺得手一抖。

沈余舟冷恻恻地说:“你特么才来三个月就知道什么是圈了?”

窗外本就不漂亮的天色看起来yin沉得瘆人。

男人总是有些劣根xi_ng的。

学生时代,在遇见晨晔之前,沈余舟曾经有个男友。那会儿各种民谣流行,沈余舟记得不知道哪个歌手的哪首歌,其中一句歌词,她只为我一人甜美。

当时他跟男友走在财大的院子里头,听着广播里半死不活的腔调唱着的文艺情怀,男友笑着说:“你说男人是不是都这样啊?”

沈余舟就问都哪样。

男友说:“处子情结,宽于律己严于待人,自己四处留情不要紧,还巴不得对象前世今生从身到心都只有你一个。”

沈余舟想都没想,他说:“反正我不是。”

这是唯一正确的答案,他不这么说就是摆明给自己找不痛快,这位男友是沈余舟的高中同学,生xi_ng早熟,从中学起就是个情场战士。

那一年沈余舟大二,二十岁,正是雄xi_ng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年纪,xi_ng向刚确定,基本能有个同xi_ng的床给他爬一爬,发xie发xie青春躁动就是福利,哪来的闲功夫计较这些有的没的。

所谓只为一人甜美,一直到几年后,晨晔出现,沈余舟终于懂了。

那时候他二十二,五年制本科快念到毕业学年,晨晔刚十八,还是个中二时期没过去的孩子。

漂亮得晃眼的一个少年,对着别人总是爱搭不理的疏离,可唯独看着他的时候,目光总是崇拜的狂热,连掩饰都生涩,叫一声师兄,脸就红了。

晨晔是什么人,是沈余舟终于戳破那层窗户纸表白,他惊喜愕然之外,一头撞在灯柱上的人。

沈余舟甚至还记得,他们第一次接吻,晨晔顺着脸颊淌到唇间的湿。

滋味那样的咸,如今旁人嘴里有手段和最会玩弄人心的晨晔,这是,当年他吻一吻都会落泪的人。

沈余舟约晨晔见面是在三天后。毕竟相恋一场,晨晔看起来已经来了c城许久,他这算是迟来的地主之谊。

沈余舟电话打过去,

晨晔声音听起来迷迷糊糊。

看一眼电脑屏幕的时间,正是中午十二点,沈余舟说:“还没起?”

晨晔回答:“你谁?”

漫不经心之外还带着些不耐,但比起前些天滴水不漏的从容淡定,沈余舟总觉得这才是他们重逢的正确打开方式。

晨晔一直对他是热烈的,热烈得几乎不留余地,在乎和怨怼是一对双生子,要说晨晔忘了当年的事,沈余舟用鼻子都不信。

但七载光yin,晨晔终究是长大了,时间可以淡化很多东西。

因此晚上,在酒店门口见面,对上晨晔淡然无波的眼神,沈余舟也没多大意外。

他们几乎是前后脚到的,隆冬黄昏,风割在脸上刀尖似的,沈余舟直接从公司出来,穿着毛呢大衣套西装,工整笔挺得参加酒会也不失礼。晨晔黑色的短款羽绒服敞穿,脖子上灰绒围巾堆成一团,倒是衬得脸色越发白皙,下边牛仔裤包裹住的两条腿又长又直,看着不失俊美,但相较沈余舟就闲散太多了。

再相较很多年前,两个人的穿着倒是奇异地对调。

母校,他们还在一起的那个冬天,沈余舟总是十分务实的用羽绒服包裹住自己,而晨晔爱臭美,羊毛衫配大衣就是极限。

那时候数不清个深夜,他们从校园出来,走到僻静处,沈余舟总是用掌心裹住晨晔冰凉的手往自己兜里揣,冒着被人识破的危险。

当时对同xi_ng恋的宽容度大不如现在,可沈余舟想做就做了,即使晨晔冻得牙关抖磕都是自己作的,但他还是心疼,他对晨晔伤害是真伤害,宠爱也是真宠爱。

少年时的晨晔就像是一只渴望垂怜的小猫,把自己最纯粹柔软和热烈都给了他,如果这是一个选择题,沈余舟连不爱的选项都没有。

但这只小猫很显然已经对他这个曾经的饲主陌生了,更有可能除了陌生还有别的。

两个人走进沈余舟订好的包间,晨晔把脱下的外套撑在椅背,转头对沈余舟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没见过沈陆。”

言外之意,上次戏弄故人的亲弟弟,完全是无心。

沈余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没弄清自己请他的来意,在他身边不近不远的位置坐下,“我都不常见他。”

他拿着茶壶把晨晔面前的杯子斟到一半,很多年前,他也曾把晨晔带回过家,不过沈余舟父母早年离婚,他自小跟着母亲在本地,沈陆却一直在千里之外的北方城市跟着他们的爸爸。

晨晔见过他家里人,只是,没见过全部。

他们的感情最后收场惨淡,可至少当年,沈余舟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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