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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位朋友祖籍河南,家里是有名的丝绸大户。他家里有五座绸庄,每一座都跟咱们村子一样大。

但这样的绸庄,我这位朋友一点也没看在眼里。他推说富贵浮云,不如求仙,把绸庄让给了他五个姑侄兄弟。他自己仗剑江湖,清风明月,不时同名妓歌姬闹些香艳趣闻,好不惬意。我与他相识时,他正在冀州第一楼顶上与城里最美的姑娘喝酒。他才跟人打了一架,白袍上染了一大块血迹,说话也没力气了。可他还是笑着说:“马小蛇,我听说你最爱喝酒。我请你喝酒,你喝不喝?”

有酒喝,我当然不会推辞。我说:“当然喝!”跳下去一看,两坛酒倒是满满当当,可旁边空空如也,甚么下酒菜也没有,我皱着眉头问:“没菜怎么下酒?”

结果他指着人家大姑娘

说:“这位美人姿容绝媚,冠于全城。她桃花一般的面容,值不值得下酒?”我哈哈大笑,果真与他看着那姑娘的脸蛋儿,干了两大坛酒。

我一生之中,从未见过这样痛快的人。我与他意气相投,脾Xi_ng相合,从此并肩闯荡天涯,亲如兄弟。此后山南海北,餐风宿露,那是再也不寂寞的了。一转眼,就过了十年。

我二人都无娶妻之念,虽常年浪迹江湖,难免同女人有些纠葛,但从来一沾即走,并无铭心刻骨之处。两个人无牵无挂,日夜与山川河流、名花美酒为伍,日子过得好不快活。我原以为这一世便可如此,谁知就在第十个年头上,他遇到了此生最大的冤孽。从此我跟他的命运,就完全变了模样。

那是大中……多少年来着?我也记不清了。那一年我三十三,他小我一岁,三十二。两个老大不小的人,听说绥江下游江陵镇上打翻了一船贡酒,居然童心大发,想去尝尝那喝了贡酒的白背鱼儿。唉!怪不得人人都说祸从口出。要是一早告诉我后来的事情,我宁可剁掉舌头,也不去贪这么一嘴。

那一天秋光甚好,我们进了一家临江的酒楼,便招呼老板将白背做来,可巧后面一位客人也要了白背。只是无巧不巧,这楼里只剩一条了。那客人是个少年,只十一二岁年纪,见被我们抢先,极不乐意,一叠声只是要白背。店老板作揖打恭,说尽好话,他就是不肯改口。

片刻,我们的鱼上来了。那少年见了,一双眼骨碌碌地打了个转,忽然道:“这条鱼让给我罢。”他虽然说了个让字,口气却甚是颐指气使。一语未毕,就动手去拿盛鱼的碟子。

我们一见之下,暗暗皱眉。若他再晚一步发话,这一条鱼送给他倒也无妨。但他强行索要,目中无人,这就叫人不痛快了。当下我与我朋友交换了一下眼色,口中道:“区区一条鱼儿,甚么稀罕东西了?小相公拿去不妨。”暗地里却动起了手脚,把他兴冲冲端走的碟子换回了自己桌上。

那少年转眼见到老母鸡变鸭,神气煞是好看。只是小孩子脾气倔强,虽然受挫,也并不离去,只道:“这鱼儿原来珍贵,二位不肯相让也不稀奇。这样罢,我以十倍价钱跟你们买了。”说着,便翻出一锭细丝大银来,足足有七八两光景,买这条鱼儿,漫说十倍,就连二十倍也有多。

只是银子虽美,在我这位自小金丸掷鱼、明珠戴马的朋友眼中全同泥尘无异。当下他便向我笑道:“小蛇儿,这楼里闷得很。我出一百两,叫楼下那乞儿唱个曲子,行不行?”我故作沉吟,道:“好是好,不过那哑巴乞儿从不开口,不知他肯不肯。”我朋友笑道:“哑巴怎么的?有银子,怕他不开口麽?”两人一唱一和,把那少年凉凉讥笑一通。小孩儿的脸色,已经非常好看……

(丁贫笑道:“你们两个大人,却同小孩子较劲。难道这少年,就是那冤孽不成?”)

唉,那怎么是?小孩儿连身形也没长成。他夺鱼不成,跺足去了。我们一人挑了一筷鱼眼珠,大笑吃下,颇为畅快。就在这时,楼梯中走上一个人来。

那是个穿白衣的男人,二十七八岁光景,眉目生得甚是合式。那少年一见他,立刻靠了上去,扁着嘴叫道:“爹!”

这一声喊出来,倒在我们意料之外。倒不是因为那男人年纪太轻,只是观他神情气质,并不似个做父亲的人。那少年握着他衣袖,向我们这方指了一指,似在告状。那男人看了我们一眼,问了儿子几句,轻轻一笑,拍了拍那少年背上布囊,道:“柳儿,你

毛毛躁躁的,必是忘了这个。”

那少年听了,似有所悟,从背囊里取出一张小弓来,拨开了一面窗户。那酒楼临江而造,从窗中望去,江上黄笠红旗,渔船穿梭,一条船上几名渔人正起网捕捉一条白背,只是那鱼委实太过灵巧滑溜,迟迟不能捕到。酒楼上立时有好热闹的上前围看,我失笑道:“莫非这位小朋友心急难搔,要Sh_e些银子给鱼儿们,教他们早日跳入网子里麽?”那男人闻言瞧了我一眼,眼角微微向上一挑,并未开口。他眼神也不怎么犀利,我却有点给他瞧得毛毛的。

此时江上追得益发急了,那白背在水中逃了一气,竟跃上了江面。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那少年取箭、上弦、拉弓,往窗上一伏,嗖的一箭,将那条几要落入江中的白背钉在了船舷之上。箭镞直插鱼身,鱼儿一时不死,犹自摇头摆尾。

众人看了这一箭,自然是大声喝彩,店老板忙派人取了做来。那少年收弓靠拢那男人身边,得意洋洋地瞧着我们。我们料想不到这骄气的少年竟然有这么一手,一时老脸倒有些挂不住……正尴尬间,那男人却命儿子端了鱼来,说是向我们赔罪。

(天心弃插口道:“这男人会做人得很哪。”)

哈,说到做人,天下比这男人更会做人的,恐怕也没有了。我们受了鱼,正有些羞愧,他又亲来敬酒,自称沈郁,字朱华,长安人氏,世代经商,此行只为赏玩风月。那少年是他独子,唤作沈柳葵。我们连忙回礼,报上名号。他笑称久仰,接着便说了几件我二人得意之作。我们虽然不看重虚名,但从一介贵公子口中说出又大不相同,一时不禁都飘飘然起来。

这么一来二去,也就熟起来,三人遂把酒言欢。说实话,这男人X_io_ng中大有丘壑,见识颇为不凡,跟他交谈,的是快事。

(丁贫在天心弃耳边笑道:“不知是他那朋友的冤孽,还是他自己的冤孽。”)

我们在江陵镇逗留了三天。这三天中,喝过的酒总有三十坛,吃过的鱼总有百条。那男人酒量甚豪,他儿子却不胜酒力,吃得两杯,便黏在那男人身边,再也不肯离开一步,我们都瞧得甚是有趣。三天时间,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去了。

直到第三天早上,才发生了一件大事。

那是我们吃过早点,打算去江中坐船时,好巧不巧一轮红日正升到船篷顶上。那男人看见太阳,随口就念了一句:“见日之光,天下大阳。”念过便一笑,道:“幼时读过的句子,总是念念不忘,不觉发了酸腐气,二位见笑了。”

我还未张口,我朋友已接话道:“这句子简朴得很,有甚么酸了?”便补句道:“见日之光,天下大阳。君子宜之,长乐未央。”

(丁贫笑道:“你这朋友文武全才,厉害得紧哪。我瞧你自己,就不会这两句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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