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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轻轻的叹息:“这荒镇野乡,并不适合你生活。”

长华看著他的脸,只见他眉心的朱砂痣似又红豔了一些,仿佛由血凝固而成的血珠子,豔煞之极。

长华道:“我不走。”

父亲说:“外面更适合你。”

长华说:“外面没什麽好,这里清静,不吵,我很喜欢。父亲,让我留在这里。”

父亲没再说话,交叠著双手坐在桌前沈思。烛火下那双修长的手,白的像温润玉石,隐隐泛光。他思索了片刻,抬眼见儿子一脸倔强的模样,便说:“那你就再呆一阵子吧。什麽时候改主意了,再来告诉我。”

青年嗯了一声,起身送他离开。

父亲咳嗽了几声。

长华说:“父亲近日又瘦了些。听小翠说你最近胃口不好。”

父亲道:“家里的厨子告假回家了,换了个新厨子,做的菜不太合胃口。”

长华想了想,道:“您注意身体。”

父亲离去後,房间里还留著他的气味,淡淡的檀香与冷香,就像他的人,一种端庄禁y_u又妩媚诱人。

次日,沈世醒来,来到主厅用餐,没见到儿子身影,只有小翠在擦舒几长台。餐桌上摆著几碟小菜,说不上名字,却都做的相当精致,尝一口,可口的很。沈世放下筷箸,问小翠:“王叔回来了?”

小翠笑嘻嘻道:“没有。”

“这菜谁做的?”

小翠刚想回答,便有一人端著一碟生煎包从厨房出来了。

却是长华。

将碟子搁在桌上,他笑道:“刚做好的,父亲尝尝味道如何?”

沈世并不动筷子。

长华说:“母亲生前跟我去过一次上海,尤其喜欢那边的生煎,她生病後不能走路,在病床上十分思念生煎,我便找来菜谱学著做了些。没想到味道还可以。您也尝尝吧。”

沈世提起筷子,夹了只生煎送进嘴里,味道著实好,外面的面皮煎的香酥双口,里面的肉馅儿嫩滑不腻,十分鲜美,再配上桌上小菜与淡粥,令人食y_u大增。

沈世淡淡称赞:“做的不错。”

长华便弯起双眸:“父亲喜欢便好。”自己也坐下来盛了一碗,慢慢吃。父子两人话都不多,吃饭的时候几乎没有交谈,只有偶尔长华给他夹菜时才会说上一两句。

忽地,沈世问:“身上还痛吗?”

长华道:“早不痛了。”

沈世点点头:“日後别再到处乱跑。镇子外面那些鸟凶的很,莫要再被咬到。”

长华道:“记住了,父亲。”他犹豫了一下,忽然道:“父亲。”

“嗯?”

“那个,你嘴边沾了颗饭粒。”

沈世伸手mo了mo,没有mo到。长华道:“不是那边,嗳,我来。”说著,便凑身过去,食指在他唇上轻轻一抹。

这动作在旁人眼里,无非是父慈子孝,并不会另作他想。可沈世却不知想到了什麽,生生红了脸,直红到耳根脖颈。

他肤色本就白,常年无血色,这时红了脸,就像抹了绯色胭脂,人面桃花也不足形容那美。尤其那眉心的朱砂痣,豔的简直勾人魂魄。

长华的手便蹲在了半空中。

沈世放下筷子,有些不悦道:“你发什麽呆?”

长华顿了顿,收回手说:“就是突然想到一些事情。”

“说。”

“父亲,那晚我病重的时候,是不是有姑娘来过我房间?”

沈世问:“何故有此疑问?”

长华露出些许迷茫,“说起来不怕父亲你笑话,那晚我似乎搂了个姑娘,好像还对人家做了些不规矩的事。我在想,也不知是哪家姑娘被我占了便宜。虽谈不上负责,可好歹也想说声抱歉。”

沈世的脸顿时一冷,也不知从哪里来的怒气,摔了筷子怒道:“小小年纪,这麽不正经是谁教的!”

长华:“……”

“滚回房间去闭门思过!今天一天都不许出来吃饭!”

虽说不许吃饭,但到了中午的时候,小翠还是偷偷端了吃的过来了。长华问她:“老爷吃了没?”

“没呢。也不知道他生什麽气,把自己关在房里,谁都不理。”小翠一脸的惆怅,“少爷啊,你今儿早到底是怎麽惹到老爷了啊?”

“没什麽。”长华笑笑,“我去一下厨房,父亲身子弱,不能不吃。我给他做点吃的,你别说是我做的,他生我的气,肯定不吃。”

“那老爷问起来我该怎麽说?”

“问起来你就说是你做的。”

去厨房做了一些饭菜,小翠端著送进东厢房。敲了好几次门,沈世才开门,冷著脸道:“不是说了别来吵我麽!”

小翠瑟缩了一下。

她从小在沈宅长大,不是没见过老爷发怒的样子,可这几年,老爷的脾气是越来越好了,几乎没怎麽对下人生过气。可一旦生气起来,那威慑力还是相当恐怖的。小翠小声道:“老爷,小翠给你做了点吃的,您身体不好,别气坏了身子,还是吃点吧。”

沈世知道他若不答应,这小丫头一会儿肯定还会再来烦自己,只好让她把饭菜端进屋里。饭菜味很香,掀开食盒,里头都是一些江南的菜,做得非常精致。尝了几口,味道十分可口,沈世心中便即刻明了,这手艺如此精湛,绝对不可能是小翠那丫头做出来的。

沈世对著食盒发了会儿呆,最终只长长叹了一口气。

这件事,真的不怪儿子。那天是他自己甘愿为他吸尸毒的,而那吸毒的手段,他也不是不明了,本来,沈长华来自他的骨血,就算再亲昵的动作,也没什麽不妥,更何况为了救命。可怒就怒在,他竟从这之中产生了不该有的遐想。

沈世想道,自己当真是许久未动怒了,今日竟因这小事大发雷霆,实在不可思议。

他吃下了儿子送来的赔

礼饭,便算原谅。

之後,父子二人又和好如初。

好其实是谈不上的,但终归是父子,血浓於水,两人相处了些时间後,感情便慢慢产生,不再生疏。

转眼,长华来到这里已有半年。

这半年来,他的表现越来越得沈世喜爱。沈世身体不好,平日里闭门不出,也没什活动,每日在家只念念佛,看书作画,偶尔天气好,也会亲自来园子里照顾那些檀花。

檀花一年四季都会绽放,花的香味接近檀香,香气浓烈,盛开时整个宅子都被笼罩在大红色里,繁华昌盛,欣欣向荣。

沈世却似乎不是很喜欢这些花,长华曾有此亲眼目睹他轻轻揉碎了花丛里开的最好的那朵。花汁鲜红,浸染著他雪白的手,好像满手血腥。

长华跟著管家学了些日子,很快mo清了家里的情况,他聪明,xi_ng格又好,不到半年便家里打理的妥妥帖帖。

沈家曾经是大家族,到了近年虽已没落,却仍旧家底殷实。家里经营著好几所绸缎庄以及古董行,这些东西在这封闭的小镇子里自然不会卖出去,沈家会有专门的人与外界沟通,合作,买卖。赚来的钱颇丰厚。到了长华手里,生意更是兴旺。

店铺里没事的时候,长华便跟著父亲练习毛笔字。

父亲写了一手好银钩,长华跟著临摹,却怎麽也学不出精髓,到最後只得无奈笑道:“怕是我不适合练字。”

父亲却道:“你心不静,心不静,如何能写出想要的字?”

长华弯起了月牙双眸。

这半年来,他已与父亲非常熟悉,变得亲昵,更像父子,什麽事都与父亲说。他说:“但是我会做饭啊。爸爸。”

他的称呼也从父亲变成了爸爸。

沈世无奈的摇摇头:“堂堂男子汉,总窝在厨房里像什麽样子!你以後别去了,家里有厨子,交给他们不就好?”

长华道:“可是,我做的饭爸你比较喜欢啊。”

这倒是事实。这半年来,饭菜都是由长华做,沈世都被他养胖了一圈,脸色也比从前好了许多。

沈世无话可说,总不能批判儿子的一片孝心。

长华刚要去厨房做晚饭,前门里便跑来一人,是大伯家的孩子沈自明。

沈自明这群年轻人,也早与长华混的烂熟。他跟沈世打了个招呼,便对长华说:“有空麽?”

“没有。怎麽了?”

“你又要给你爸做晚饭啊?”沈自明瞅瞅旁边低头练字的沈世,小声道,“我说你个大男人,天天蹲厨房像什麽样子啊!”

长华笑笑:“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沈自明一脸烂泥扶不上墙的表情:“今晚别做了,跟我们出去玩吧。今儿是鲤鱼节,外头可热闹著呢。你来这里也半年了,可一定得参加一回。”

鲤鱼节,鲤鱼镇上最热闹的节日。小翠前几日就在念叨,说这节日就跟除夕一样重要,节日那天极其热闹,一定得参加。

长华不是不想去看看,可比起看热闹,还是父亲的晚餐比较重要。

可一旁的沈世却突然开口道:“去吧。”

“爸。”

“早点回来就行,别闹太晚。”沈世对侄子道,“自明好好看著他,不要让他乱跑。”

“知道了!大伯!”

两人离去後,沈世又练了会儿字。

夕阳已落山。世界通红一片。

宅子外头越来越热闹,鞭炮声铜锣声戏曲声交杂一片。

沈世慢慢卷起宣纸,揉成一团丢在地上,回到房里。

他坐在床边,静静的,一动不动。

屋子里的檀香静静的燃烧著。

桌边摆了一卷佛经。

他死死盯著那卷佛经,尔後,拿起来,对著蜡烛点著。

梵语经文,很快化为淡蓝火苗。

沈世自嘲的笑了笑,在火光中,抬起手,慢慢解开脖颈处的盘口,开始脱衣。

大约是从半年前开始,沈世开始有了情y_u。

第一次情y_u来袭,发生在长华病重的那晚。他为了救命,与亲生骨肉骨肤相贴,唇齿纠缠,长华没有异样,他却动了不该有的遐想。半年前为此发过一场火後,他便没有再多想。但过了些时日後,一到夜间他便觉烦躁不堪,身体某处蠢蠢y_u动,燥热,空虚,骨子里有一种千虫百蚁啃噬的麻痒。

这种感觉是陌生的。

沈世活了三十七年,一向清心寡y_u,诚心礼佛,不曾有过这样凶狠的y_u念。

起先,他尚能强忍,情y_u来时一遍遍诵经清心,实在熬不住时,便去洗冷水澡。但越往後,就越难熬,诵经冷水澡,没有一个能拯救他。y_u火来的那样凶猛,如野狗啃食枯骨,如秃鹫抢食腐肉。迫在眉睫的交欢,令他在数月前,终於解开自己的衣衫,自我爱抚。

那些动作是放浪而不堪入目的,罗帐内夜夜翻滚滔滔红浪,他的呻吟堵在枕头间,泪水汗水混合交融,徘徊在极乐地狱入口。

而今夜,不曾与那些夜晚有何不同。

沈世素白的手指,一件一件解开衣衫,放下罗帐,从床头暗阁里取出一片红布,蒙在自己嘴上,在脑後系紧。而後平躺下,开始了自我献祭。

他的肉体是极漂亮的,雪白,修长,清瘦,像从画中走来的仙人,没有一丝瑕疵。肢体匀称,双腿笔直修长,洁白的l_uo体在黑暗的罗纱帐中泛著玉石一样温润的光。

数月的自渎,已经让他非常熟悉自己的身体,他懂得mo哪里会很舒服,弄哪里会让他在最短的时间内sh_e出。

沈世轻喘,睫毛轻轻颤著。心中伸出一只充满饥渴而yiny_u的利爪,划开了x_io_ng膛血肉。

他要释放。

他要将精yesh_e出来。

永远无法忘记那种快感,浸入骨髓的快乐,全身每个毛孔都张开,登入了极乐世界,忘却世间一切怨恨不幸。

沈世喘息著,双手开始在自己身上抚mo游离。先是脖颈的喉结,然後是蝴蝶骨,很快便来到他很敏感的x_io_ng口。x_io_ng口那两点红珠粉嫩可爱,娇小怜人,ru尖在手指的撩拨下,很快硬起,泛著晶莹水色。沈世不堪忍受这刺激,浑身轻颤著,指尖的动作却越来越粗暴,仿佛粗暴带来的疼痛能缓解一些心头的羞耻感。

再然後,便是平坦的小腹,圆巧的肚脐。

再往下,便是男xi_ng的象征。

那里尺寸不大不小,不似其他男子那般狰狞,生的十分干净秀气,不粗不细,秀立笔直的一根,直挺挺地立在两腿间,圆润的gui头部分吐露著晶莹爱液。沈世有些迫不及待,笨拙地将手伸过去,握住它,开始快速撸动。虽然他对自渎已经很熟悉,却并没有多少技法,只会一味的撸动,偶尔用指尖戳弄下马眼部分,那地方娇嫩敏感,快感剧烈,不出意外的话,十来分锺便能sh_e。

但是今夜,那处却迟迟不sh_e。套弄了二十多分锺,依然坚挺。沈世额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正值三伏天,空气湿热闷燥,屋外下人来回走动,檀花香气浓烈,冲的他大脑昏昏沈沈,浑身上下无一不是煎熬。

想要得到释放,却寻不到出口。

他的双腿绞缠在一起,像条白色的yin蛇,扭动在锦被中。丝绸被面沾著大量透明的水渍,大量不明液体从腿间汩汩流出,双腿间那剧烈的、煎熬的麻痒,令他发出低低的嘶吼。

他死死攥住双手,将脸埋在枕间,双肩因隐忍而无助的颤抖著。

猛然间,窗外一道闪电劈过。

雷声大作。

暴雨袭来。

埋在枕中的沈世,许久没动。

突然,他抬起了头,像是作了什麽决定,撕开蒙在嘴上的红布,眉间朱砂宝光流转。

尔後,他将手伸进了两腿间,那男xi_ng生z_hi器的下方。

在鲤鱼镇里,最重要的节日不是春节,而是鲤鱼节。到了这天,家家户户都会挂上鲤鱼灯,白天准备好丰盛的食物,晚上大家就穿上盛装,挑著鲤鱼花灯逛夜市,表演节目,热闹非凡。

这一年的鲤鱼节,也跟往年一样热闹。沈自明带著沈长华在街头与沈中书和沈寄流会合,他们俩都穿了盛装,华贵的长袍上金线绣著鱼纹,雍容华贵,手中都挑著一盏鲜豔的鲤鱼花灯。沈中书多带了一只,给长华,说:“长华哥今晚好好逛逛,这镇子里没别的好,但这鲤鱼节却是非常风雅的。”

长华笑道:“我倒觉得这身衣服不错。”

沈寄流问:“是衣服不错还是人不错啊?”

长华道:“中书生的秀气,人自然也是不错的。”

几个年轻人哈哈大笑,中书却是红了脸。沈自明说:“说起节日装,穿的最美的,其实还是大伯。”

“我爸?”

沈寄流点点头:“的确如此。当年大伯那一袭大红色的节日礼服,至今镇上的人还念念不忘,称赞不已。所谓美人,应是如此。”

“是麽?”长华微笑,“可惜父亲近些年身体不好,想来我是无缘得见了。”又说,“不过,还是很想看一看的。”

沈自明嘿嘿一笑:“想看?”

“嗯。”

“过几天你来我家,我给你看照片。”

“照片?”

“是啊,那年鲤鱼节,有个外面来的进来了,自称是个什麽摄影师,拿著个破盒子拍来拍去,拍出来的纸就有人像,他说叫照片,我觉得新鲜,就跟他要了一张,恰好就是大伯的。”沈自明一脸的豔羡,“外头真好啊,真想出去看看。”

长华却说:“那我明天抽空去你那。”

“行。”

几个年轻人挑著花灯慢慢走在集市上。

集市非常热闹,被一片红光笼罩著,到处都是摇曳的鲤鱼灯笼,红彤彤,欢喜热闹,一片和睦。小摊上卖著许多精致的古玩意儿,花瓶,玉器,字画,墨笔,也有女子的胭脂水粉,更有小童喜欢的糖人。长华感慨道:“这里简直就是古代。”

有几个老人撞见他们,乐呵呵地跟他们打招呼。这半年来,长华已熟悉了这个镇子,人人都知道沈家来了个少爷,模样生的好,脾气也温和,讨人喜欢。他们也问:“沈老爷今晚没来?”

长华道:“家父身体不适,在家歇著。”

“嗳,可得好好照顾著啊。”

“嗯,这是肯定的。”

也有年轻漂亮的姑娘,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对著不远处的沈家四少爷小声议论,春心荡漾。

长华跟著他们逛了一会儿,买了几只花瓶,为父亲挑了一幅墨宝,还买了几块甜糯的桂花糕。

沈自明摇头叹息:“你这小子,真是二十四孝,出来逛个街都想著你爸。”

长华笑笑不吭声。

逛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天上突然有闪电劈过。

长华看看这天,心道怕是要下雨了。

果不其然,闪电过後就是巨雷,紧接著瓢盆大雨倾泻而下。

四人忙急匆匆分别回家,临走前,长华还不忘叮嘱沈自明,让他把照片找出来。

到了家,沈长华已浑身湿透。小翠还没回来,怕是还在外面跟她的那些闺蜜逛。家中寂静无声,只有几个仆人趴在桌上打盹儿。长华自己去房间拿了毛巾擦干头发,又去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看看时间,还不到晚上九点,也不知道父亲睡了没。

问了下人晚上父亲有没有吃饭,下人道:“老爷称不舒服,早回房睡著了。”

果然。

长华心中叹息一声,去厨房煮了点清淡小粥,送去东厢房。

天上雷电更烈,暴风雨打乱了一园子的红檀花。

长华来到门前。

里头仍然亮著灯,应该是没睡。

他伸手敲了敲门。

“父亲。”

里头没声音。

莫非睡著了?

长华又敲了敲:“父亲,您在吗?”

里头仍然没声音。

长华便说:“父亲,我自己进去了。”

话刚落音,里头便传来沈世的声音:“别进来……啊……唔……别、别进……进来……”

长华一顿:“爸,你怎麽了?”

“滚!!滚!!别进来!!唔啊……唔……”那声音明显在发颤,甚至带著哭腔。

长华心一沈,猛地将门踹开。

轰隆。

闪电劈过,将斗室照亮。

雷声大作,闪电划破苍穹,照亮斗室。门窗被暴风雨吹得!当作响,空气里浮著浓郁的水汽与檀香。长华步入,父亲的雕花大床上,罗帐飘然,扑簌的灯火隐隐照出里头一道身影,修长妩媚。

长华顿了顿,端著食盒离床榻几步远的地方,不再前进。

床内呻吟低沈而急促。

长华沈默地片刻,道:“父亲。”

“滚出去!”

有什麽东西从帐内飞出,!当一声落地,打翻。

长华认出,那是父亲放置与床头的紫金香炉,里头点著的是宁神香。

长华tiantian唇。

父亲就在里面,在那飘飘渺渺的罗帐内,活色生香,红浪滚滚。

但是他也不离开,只站著不动,将父亲那一声一声的哀吟全部听在耳里,一声不漏。父亲摔碎了紫金香炉,又丢出了玉枕,尖叫著驱逐,到最後,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绝望。

帐内的人影翻滚扭曲著,像一条蜕皮的蛇妖。

忽而,头仰起,身影凝固。

有什麽,似乎达到了高ch_ao。

长华这才开口,声音依然平静:“父亲,你没事便好,我给你做了些吃的,你记得吃一些。我走了。”将食盒放下,转身离去。身後那纱帐动了动,一双雪白的手伸了出来,将纱帐朝两边拉开。

长华驻足,回首。

父亲全身赤l_uo地坐在黑暗中望著他,眉间朱砂,煞气冲天。

有那麽一瞬,长华觉得他是动了杀念。

父子二人长久的凝视,双方皆不肯退缩。

沈世咬著鲜豔y_u

滴的红唇,冷声问:“今晚你看见了什麽?”

沈长华道:“我看见漫天风雨,夏雷阵阵。”

沈世下了床,裹著床单,赤l_uo的足踩在地上,一步一步逼近儿子。长华嗅到来自他身上爱y_u的气味,摄人心魄。沈世在他跟前停下,一字一句:“那你还记得吗?”

长华低头:“不记得了。”

沈世抬手,一个耳光甩了过去:“滚出去。”

“是。”

从房内出来,长华站在长廊里,一动不动立了很久。回到大厅,小翠已经回来了,厅内还坐著应早已回家的沈中书。

小翠说她在回家路上遇到了中书少爷,少爷怕天色太晚,她一人回来不安全,便亲自送了回来。

小翠说这些的时候,脸是美丽而粉红的,荡漾著少女的春色。

长华说:“天这麽晚了,外头雨也没停,中书回去怕不安全,今晚便留在这里过夜吧。”

中书红著脸,轻轻点头,跟著他去房间换衣服。

一路走来,长华都沈默无声。中书看著他修长的背影,有好几次想说点儿什麽,但又都吞进了喉咙中。

今夜的沈长华,似乎与往日一样,又与往日不一样。

沈中书有些寥寥。

南方的雨水一向丰盛,下了许久依旧没有停歇。长廊里水汽弥漫,吊挂著的红灯笼隐约照出地上散落的红花。沈中书跟著表兄前往他的房间,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

衣裳是长华的,他穿起来大了许多,好似宽大戏服,却又因他脸生的清秀,看起来也有几分可爱之意。

沈中书嗅著衣服上长华的气味,脸红红的,腼腆的低下头。

长华道:“其他屋子还没收拾出来,你今晚就跟我将就一下吧。”

“嗯。”沈中书抬头看他,忽地瞥见他脸上的红印,有些惊讶,“长华哥,谁打你了?”

长华momo脸,笑道:“没什麽。”

“可……”

长华截住他的话头,“不早了,你快去睡吧。”

中书见他不愿再谈,也不好继续追问,只得乖乖躺到了床上去。他心情是激动的,长华来这里已经有大半年,除了平日里的聊天玩耍,这还是他第一次二人同塌共寝,不禁心跳如雷,紧张又期待。长华收拾完了外面的事,就回来睡了。两人并排躺在床上,也没什麽可说的,房间死一般静谧,只听见纱窗外雨水淅淅沥沥。

中书想跟他说点儿什麽,却又说不出,话头凝噎在心尖,无法吐露。他凝望著那人背对著自己的身影,慢慢闭上了眼。

一切……总归是不该的,没有结果的,不该有幻想。

沈睡前,他如此想到。

半夜,中书醒来,却见长华不在身边,他揉著惺忪的睡眼坐起来,叫了一声“长华哥?”

门!当一声被风吹开,门口影影绰绰似是站了一人。

中书一惊:“谁?”

那人道:“是我。”

一听到声音,沈中书立刻松了口气:“长华哥,你吓死我了。”

“不好意思,吓到你了。”长华走进屋里,他身上还穿著睡衣,睡衣湿透。

中书问:“你去哪了?

“去了下厕所。”

“房间里不是有夜壶吗?”

长华不好意思的笑一笑:“不太习惯那东西。”

沈中书了然:“也是,你从大城市来的,肯定用不习惯。快把湿衣服换掉,别感冒了。真是的,出门也不知道打把伞。”他念念碎碎,忽然意识到自己这幅样子就像长华的妻子,不禁为这年头羞红了脸,钻进被窝里不再吭声。

长华再回到床上的时候,沈中书嗅到他身上有一股甜腻的

气息。

他觉得很熟悉,却又想不起是什麽味道。睡意袭来,很快令他再次陷入睡眠中。

次日,沈世发起了高烧。

据医生说,是受了风寒,服下退烧药多休息几日便能痊愈。长华衣带不解在旁伺候,沈世也不驱赶他,父子二人似是忘了那晚的荒唐事,仍跟从前一样自然。

很快,沈世痊愈了。

沈世痊愈的第二天,家中来了位女子。

这女子长华是认识的,乃镇子西头绸缎铺的女东家,容娘。

女人容貌甚美,身著一袭绿色的旗袍,勾勒出妙曼好身段,举止端庄有礼,除了年纪稍大一些,算是完美。

父亲将她牵到自己身边坐下,对跟前的长华道:“我打算跟她成亲。”

长华垂下眼睑。

父亲说:“这位叫容娘,日後便是你後母。你不必跟著叫母亲,但对她需像对我一样尊重。”

长华点头:“我记住了。”

那容娘忽地笑道:“都说沈家的大少爷斯文有礼,今日一见果真如此。我原以为今儿必会遭点儿刁难,原来竟是容娘我多心了。”

长华静静道:“哪里,父亲年纪也不小了,娶个妻子回家照顾著,总归是好事,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沈世颔首:“如此便好。我们打算十五天後就成亲。”

长华问:“这麽快?”

“容娘与我年纪都不小了,成亲无需那些繁文礼节,简单弄一下就好。”

“嗯,我明白了。我这就下去操办。”

沈长华离开了,容娘望著他离去的背影,对沈世道:“老爷真是好福气,有这麽个孝顺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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