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死的那天夜里,天上下著瓢泼大雨。她躺在病榻上,吊著一口气,死活不肯闭眼。窗外冬雷阵阵,雪白的闪电劈进屋内,照亮她枯瘦狰狞的容颜,她利爪般的手死死攥住长华的衣袖,一字一句:“莫要忘了与我的承诺,否则生不如死,永坠阿鼻。”
长华沈默著,不应,也不拒。
母亲急促道:“应了我,应了我!”
长华仍是没应。
一旁的老仆人哭道:“少爷您便应了夫人吧。”
长华垂下眼睑。
闪电劈开斗室,眼看著母亲气若游丝就要闭眼,他这才低声道:“好,我应你。你便去吧。”
母亲双眸一弯,含笑离去。
下葬那日,天倒是放了晴,豔阳高照,碧空万里。母亲躺在黑色的棺材中,干瘪的尸体裹著一袭大红的喜袍,悲凉的喜庆。人人都道她死的安详,嘴角有笑,唯有长华才懂得,那笑有多恶毒。
磕了头,烧了香,立了碑,唢呐吹打,冥钱漫天,终是送了母亲入了黄泉。次日,老仆收拾好行李,将他送出门,道:“少爷您便去吧。”
长华问:“你不同我一起走?”
老仆道:“我要留下替夫人守这宅子。”
长华点头:“好。”
老仆说:“山高水远,少爷您一路珍重,我在夫人坟前等您好消息。”
一路山高水远,坐了火车又换汽车,穿过城市高楼林立,行过北方粗犷田园村落,山水迢迢,终是到了目的地,江南一角的鲤鱼镇。
江南自古以来都是富庶之地,千年之後,古楼变成高楼大厦,钢筋水泥,电子信息,股票金融,一切都是现代机器化的,唯有这鲤鱼镇,仍保持著千年前的旧貌。
长华自小跟母亲在大都市长大,接受的是现代化教育,唯有後两年母亲病重回故乡修养,他才跟了去照顾。本以为母亲的故乡已算落後,却没想到山外有山天外有天,这鲤鱼镇,古老到仿佛时光停留在千年前,永不流转。
到达镇子上时,天色已全黑。
天上没有明星。
秋夜雾气很浓。
镇上青石板路迂回曲折,街边列著一排古老的楼刹,家家户户门口都悬著大红纸灯笼。
整座镇子像死了一般,没有一丝动静。
长华不觉恐惧,往前走,走一步,耳边就传来空荡荡的回声,偶有几声猫叫,颇觉有趣。
雾浓露重,在浓雾的尽头,隐约透著一点凄厉的红光。
他朝著那红光走去,约莫十分锺,终於到了尽头。
尽头立著一栋
巨大古老的宅子。
宅门上挂著两只鲜红的鲤鱼灯笼。
猩红的火光中,隐约照出铜门上的牌匾,行云流水的两个大字,上书:沈宅。
长华确认了一下手中的地址,确定无误,上前叩响门上铜环。
很快,里头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铜门吱呀打开,一盏碧色油灯飘出,灯後站著一名面容娟秀的少女。
少女见他,脸上先是露出疑惑之色,而後,绽开喜颜,道:“可是长华少爷?”
长华道:“是。”
少女笑道:“快进来,老爷等你许久了。”
铜门关上,长华跟著她走进宅子。
宅子很大,不知是否因为秋雾,湿气很重,园子里种著许多檀花,香气很重,熏的人头昏脑涨。
少女叫小翠,话很多xi_ng子十分活泼,她自小在这宅子里长大,是宅子主人的贴身侍女。
侍女这种词儿,在21世纪已很少听见,而在鲤鱼镇这种落後的地方听到,却也不觉得有什麽不妥。
七转八绕,终於到了宅子的主厅。
主厅光线依旧很暗,只燃著四盏长明灯。
鲤鱼镇尚不通电,镇民仍以蜡烛取光。
长明灯下,是红色的大圆桌。
桌上摆满了丰盛菜肴。
长华将行李交给小翠,去洗了手,然後在桌边坐下。
小翠道:“老爷交代了,您刚到肯定又累又饿,先让您吃饱了,再去见他。”
“他睡了?”长华问。
小翠说:“老爷身体素来不好,一向早睡。不过今儿为了等您,到现在都没睡著,只是厅内有些寒,便去卧室里等您了。您先吃饱了再去见他。”
“也好。”
长华也的确饿了,没有再推辞,开始用餐。这一桌子的食物做的十分美味,他吃了很多,小翠在一旁一边给他添菜一边笑道:“少爷可是饿坏了吧。”
“有些。”
坐了好几天的火车,车上食物实在难以下咽,下车时腹中早已空空,又走了那麽远的路,尽管如此,他依然保持著优雅的进食动作。
小翠在旁注视著他,忽地掩唇轻笑道:“少爷长的跟老爷真是一个模子刻下来的,不愧是父子。”
“嗯?”
“您瞧见了就知道了。”小翠调皮的眨眨眼。
长华垂下眼睑,静静的微笑。
晚餐用完,小翠便带著他前去拜见父亲。
父亲是个陌生的词,在长华十八年岁月中,从未出现过,小时候他在学校里念书,每到放学时,同学总有父亲接送,唯独他,永远是一个人上学放学。母亲常年卧於病榻,并不关心他的成长,偶有同学问:“沈长华,你爸爸呢?”
那个时候,长华永远不知如何回答。
所以,此刻终於要见到这个只存在於遥远幻想中的人,长华的心情其实有些激动的,血液在身体里亢奋的窜动,骨肤血肉无不微微战栗。
小翠带他穿过重重长廊。
这宅子又老又大,所有的房间都保持著古色古香,东厢那第一间房,便是父亲的寝室。
房门前站著一个守夜的仆人。小翠轻声问:“老爷可睡著了?”
“还没呢。”那仆人看看她身後的长华,与小翠交换了个眼神,遂恭敬行了个礼,“长华少爷好。”
对这不合时代的礼仪,
长华也不觉不适,对他微微颔首。
小翠说:“那我带少爷进去。”
门一推开,里头就扑出一股浓郁的檀木香。沈沈浮浮,凛凛冽冽。
屋内吊著一盏油灯。
玄色纱帐动了动,里头传来一道人声。
那人声低沈内敛,却又带著一股难以言说的慵懒。
他道:“来了?”
小翠说:“来了。”
那人道:“过来罢。”
长华朝床前走了几步,借著油灯微弱的光线,隐约看见里面坐著一个人。
那人在里头说:“你叫长华?”
长华说:“是。沈长华。”
那人沈默片刻,问:“可是你母亲许你的姓?”
“是。”
“好。”那人说,“这名字是我当年替你取得,你可知其中之意?”
长华道:“长生百岁,风姿韶华。”
长华不吭声。
那人说:“你今年多大?”
“十八。”
“没想到竟已过了十八年。”那人在帐中发出幽幽一声叹息,道,“你过来,让我瞧瞧你。”
墙上灯火摇了摇,一只雪白削瘦的手自纱帐中探出,像玉石,在暗中发出温润白光。
纱帐掀开,那人的脸便露了出来。
父亲。
父亲坐在纱帐後,坐在摇曳烛火中。一袭月白丝袍将他裹住,宽大的水袖下,是削瘦白净的腕骨。他微微侧著脸,眉目清雅淡秀,本该属江南婉约的面容,却因那眉心一点豔红朱砂,生生添了十分妩媚。
豔至极则为煞。
那紧抿著的红唇殷如血,薄凉又多情。
周围都是一片通红通红的璀璨光影。
屋外的檀花香气浓烈,沈沈浮浮。
长华几乎挪不开眼光来。
他想,这便是父亲,父亲便是这个人。父亲的脸原来生的是这般。
父亲唤他走近细瞧,屋内灯火太暗,他轻声道:“长得的确有几分像我。”
小翠在旁笑著附和:“可不是嘛,尤其眼睛那块儿,简直一个模子。”
父亲笑笑,撩了撩衣袖,长华看著,总觉得他一举一动都有种不可言说的媚态。
也不知怎样的男人经过怎样的修炼才会有此气质?
父亲又说:“嘴巴这块儿不太像。像他母亲。”
长华唇形薄,抿起来时有些无情的滋味。而父亲的嘴角却是天生上扬著的,永远都像是在笑,但他眼睛却又没笑,如此便形成了一种似笑非笑的奇异风貌,明明多情,看起来却比长华更加无情。
长华沈默了片刻,忽然低声问道:“父亲还记得母亲?”
父亲道:“时间久了,记得也并不太清楚。”
长华说:“母亲前些日子去世了。”
“嗯,我听下人说了。你不必太伤心,人自有一死。”
长华道:“我不伤心。”
父亲点点头:“你母亲去了,我身为父亲自然会照顾你。只是这镇子落後,比不得外头那些大都市,你习惯就住下去,不习惯跟我说,沈家还是能供得起你外出读书的。”
长华垂首:“习惯的很。”
“习惯便好。没事的话,就早点下去歇著吧。明日一早随我去祠堂拜祭祖先。”
“好。”
父亲从头到尾都没问起过他这些年过的如何,学业如何。只在他离去的时候,添了句“山中野镇,夜里寒凉,晚上不要随便出去走动,当心受了寒。镇上的医疗不是很好。”
说罢,纱帐垂了下来,灯火光影中,看见他的身影慢慢躺下。
小翠送他回了房。
他的
房间远在宅子的西头,房内布置的古色古香,檀木雕花大床,碧纱窗,丝绸锦被。房中间摆著一张方桌,桌上燃著一盏灯。小翠给他铺床,好奇地问:“少爷,外头是什麽样子啊?听说有很亮很亮的灯,跟白天一样。”
长华问:“这镇子从没通过电吗?”
“电?那是啥?”
长华想了想,觉得跟她解释什麽叫“电”大概也不解释不通,便说:“哪天有机会,我做个点灯给你看看。”
“真的?”小翠惊喜不已,“少爷可要说话算话。”
“嗯。”
小翠下去休息了,长华沐浴更衣完,躺在床上发著呆。
夜已深。
窗外的檀花香气越来越浓,熏得他头昏脑涨,但潜意识里就是不肯睡去。
眼前仍不停的闪过父亲的脸。
很奇怪的,他并不觉欣喜。在来之前,他曾幻想过自己见到父亲时会是如何激动,但真见到了,却又平静的很。
他甚至不记得父亲跟他说了什麽。只记得父亲那张清秀动人的脸,有著不符年纪的妩媚,眉间那抹煞气的朱砂,像烙铁般,深深烙在了他的瞳孔里。
长华举起双手,将葱白色的十指映照在灯火下,严肃的嘴角忽然上扬,眼里涌上了一层奇异的色彩。
日子还长。
次日清早,长华洗漱完毕,去前厅用早餐。
父亲早就坐在桌边用餐了。
今日他穿了一身黑色的长衫,对襟盘扣领口紧紧裹著脖颈,留出一小片雪白的肌肤引人遐想。长衫上绣著古朴的金色花纹,雍容高贵。
厅里的檀香静静燃烧。
门外,是一层浓雾,隐约可见宅中的大红檀花开的火红火红。
父亲眼也没抬,淡淡问:“起来了?”
“嗯。”
“饿了没?”
“饿了。”
“吃吧。”
“好。”
父子二人对坐,慢慢用著早餐。早餐是新鲜的虾仁粥,配著精致的小菜,有一盘腌制的小菜,叫碧萝丝,口感清爽,咸中带甜,爽口的很,长华十分喜欢,便多夹了几筷子。却不晓得被父亲注意道,说:“那菜少吃点,多了腌心。”
“好。谢谢爸。”长华便不再动筷子,只低头喝粥。
忽然,几根碧绿的小菜放在了他的碗里。
长华抬头。
父亲淡淡道:“偶尔吃几口也没甚大碍。”
早餐用完了,外头的浓雾也散的差不多了。
天光大亮。
旭日东升。
长华这才算看清这宅子是个什麽模样。
宅子很大,典型的江南园林建筑风格,宅内有花有草,小桥流水与古朴凉亭,放在外头,就活生生一座苏州园林微型版。长华觉得略新鲜,拿起手机拍了几张,父亲瞧了几眼,没说话,带他去祠堂祭拜祖先。路上,突然问道:“你手中的,是什麽东西?”
长华微微一愣。
父亲面无表情道:“我看你一直在摆弄那玩意儿。叫什麽?”
长华笑了,把手机递过去说:“这个叫手机,外头用来通电话的。”
“电话?”
“嗯……”长华想著怎麽跟他解释电话这种东西,“就是有根信号线,可以让千里之外的两个人听见彼此的声音。”
“这样。”父亲接过手机摆弄了一番,最後还
是没搞懂,叹了口气说,“我果然老了,外头这些高科技的东西,弄不会。”
“父亲从没去过外头吗?”长华问。
父亲说:“没有。”
“为什麽不出去走走?”
父亲的脚步微微顿了顿,而後道:“到祠堂了。”竟就岔开话题,再没回答。
祠堂就是普通的祠堂,里头摆著大大小小的祖宗排位。长华在父亲的指示下,一个个的磕头跪拜,等跪到第二十八位时,忽然瞥见牌位上的名字。
沈家第二十八代继承人:沈世。
长华一惊,抬头问:“父亲,为什麽?”
父亲负手站在牌位前,眉心朱砂暗光一闪,淡淡道:“早晚的事而已,你现在拜我也没什麽不妥。”
父亲名沈世,现年三十七,为沈家第二十八代继承人。千年前,沈家还没落魄,祖上十分繁荣,尽出贤臣将才,保家安国,福荫天下,深受帝王宠爱。到了第七代时,不知出何原因,沈家一夜覆灭,留下数十口人连夜搬迁,来到这江南小镇,消失在天下人的视线中。
到了第二十八代,沈家香火已近湮灭,父亲便是这代单传,沈家继承人。
大家族,尤其这种世代相传的大家族,总有自己的历史。
祠堂便是历史的一种代表,那排列整齐的牌位,无不书写著这个落魄的大家族曾经的繁荣昌盛。
但尚在人间的沈世,为何会出现在这牌位中?
长华不理解,他问父亲。父亲却没回答他,只淡淡道,早晚之事,你跪拜便可。
长华不肯拜,父亲也没勉强他。
从祠堂出来,浓雾彻底散去。世界变得澄明,江南古镇,少了工厂废弃污染,空气是新鲜甘甜的,天空一碧如洗,白云卷卷,父亲说他有些累了,先回房休息了,叫管家带他去熟悉熟悉沈家的事务。
父亲道:“你既是沈家子嗣,又是我这一代单传,总归要熟悉沈家一切的。但是你若不想留在此处,也但说无妨,我会送你出去读书。”
长华说:“我现在还没有出去读书的想法。”
“是吗?”
“母亲临死前让我来找父亲,应该也是放不下您,想让我照顾您。”
父亲削瘦的身子背对著他,沈默了好半晌,才说一句:“到底我是负了你母亲。”
父亲回了房休息,小翠说老爷身体一贯不好,吹不得半点风。长华询问可是有什麽宿疾,小翠眼神黯淡道:“老爷是从20岁才开始变成这样的。”
“怎说?”
“不知道呀,我从小就在沈家长大,我那时候还小,见到老爷时,他还是个活泼少年郎呢。但自从20岁那年大病一场後,就变成了这样,身子虚的很,稍有不妥就要病个十天半月,找了多少医生都没用。”
“怎地不去外头看看?外头医疗技术很发达。没准儿能治好呢。”
“劝了多少次,老爷也不肯去。说要一辈子死在这里。”
长华再问下去,小翠也都说不知道了。
跟著老管家熟悉了半天家族的账务以及生意,到了下午,宅子里突然闯来几个年轻人,三个少年,一个个都生的风姿俊朗,眉清目秀,眉眼间与自己有几分相似。管家道:“这些都是沈家的表亲。”
他们也看见了长华,兴冲冲过来打招呼,围著他转悠,问西问东,丝毫没有生分。
这几个少爷穿著也古朴的很,一列民国式长衫,儒雅斯文。偏偏言语间都活泼的很。在这人烟稀少的古镇中,难得进来一个外人,还是个见过世面的外人,各个都新鲜的很,十分兴奋,一直问他外头的样子,当然,也没忘记自我介绍。
那个头最高生的最英俊的,叫沈自明,今年二十三岁,是祖父大哥的家的子孙。其余两
个都是祖父弟弟的孩子,生的白净斯文的,叫沈寄流,那面向最是秀美yin柔,话也最少的,叫沈中书,今年刚十六,一双眼睛含情脉脉,说不到两三句话便脸红。
他们问长华岁数。长华道:“十八。”
沈自明道:“十八个头就已经这麽高了。真不赖呵。”
长华笑笑。
沈寄流好奇地问:“听闻你从外头来。可否对我们讲讲外头是怎样的?”
长华问:“你们也没出去过?”
三个脸色顿时变得有些暗淡。
沈寄流苦笑道:“家里管的严,哪有那个福气出去。”
长华一顿。
沈自明也说:“大伯没跟你说过吗?”
“说过什麽?”
“沈家子孙,世代不得出镇。”
“这倒没有。”长华说,“他今日还问我,习不习惯这里,不习惯的话,就送我出去读书。”顿了顿,又道,“我的确是沈家血液没有错。”
三人闻言,互看一眼,表情都有些奇异,却什麽都没说。
长华抿抿唇,低声问:“其实外头也不怎麽样。吵的很,还是这里自在。”
那最小的沈中书闻言,忽地开口道:“那长华哥,你以後会留在这里吗?”
长华微微笑,回头看看不远处的东厢房,语声变得很轻很淡:“也许。”
年轻人聚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这三个表兄弟,除了自小在古镇里长大,生活习惯与外头不太一样外,xi_ng子却与当下年轻人没什麽不同,喜欢热闹,爱好新鲜的事儿,长华给他们讲外头的变化,他们听的非常高兴,时不时有几个问题蹦出来,问题大多无知可笑,但长华也都耐心的一一解释。
三人中话最多的,还是沈自明。寄流斯文,看起来是最有学问的一个,问出的问题总是问到点子上。最小的中书,从头到尾只说过几句话,其余时间都在用眼睛偷偷打量长华。
不知不觉日头已西落,到了傍晚。
三人被各自家里的下人叫回去吃晚饭,长华客气的挽留他们在自家一起用餐,沈寄流却拒绝道:“你父亲不喜欢家里人多,我们还是回去,明天再找你玩。”
离开前,沈中书不停的回头,脸通红软糯糯地对长华说:“长华哥,我们明天还来。你还要跟我们讲外面的事。”
长华笑道:“好。”
他们都走了,家里的晚餐却没准备好,小翠从东厢房出来,急道:“少爷,可看见放在客厅里的墨锭没?”
“没,怎麽了?”
“老爷在写字,墨突然没了。我手头的事又多,走不开,可怎麽办?”
长华问:“书画铺子离家远吗?”
“不远,走个几百米就到了。”
“我去买吧。”
书画铺子在镇子的中间,步行十来分锺就到了。
黄昏时候的鲤鱼镇,笼著一层猩红的光辉。
镇上空荡荡的,没什麽人,家家户户门口悬挂著的红灯笼,泛著yin森的诡红。
长华慢慢走,十分享受著宁静时光。
不远处,已能看到书画铺的招牌,眼看著就到了,视线却骤然暗下。
一群黑压压的生物自偏巷里飞出,将他袭倒。
是夜枭。
几十只恶禽遮蔽天日,扑扇双翅直冲他脸部。
长华忙用手护住脸
,另只手在空中挥著,试图把它们驱散。
老枭不肯离去,盘在他头顶,桀桀的叫。
这群老鸟很聪明,先挑他的双腿啄,再用爪子抓他的双手,待他四肢都受伤了,再去啄他的正身。
厉钩似的嘴,往肉体上轻轻一啄,便是一个血洞。
尘土卷起。
不到片刻,长华便成血人。
他挣扎著爬起来,浑身是血洞,脸也受了伤。老枭仍不肯离去,一双双招子恶狠狠地盯著他,寻找机会,伺机再次下手。
这边动静太大,渐渐引起镇民的注意。
有人认出他来,大喊:“快去救人!”
人群立刻炸开锅。
有人扛锄头,有人拿菜刀。
几秒後,老枭便一只不剩。
这时,人群里传来一道淡漠的声音:“你在做什麽?”
轰!
人群自动散开,让出道路。
长华捂著脸,靠在墙上,身体微微颤抖。
他在血光中,瞥见了一抹豔红的朱砂痣。
父亲不知何时来到跟前,眼光淡淡的在他身上扫了一圈,说:“还好麽?”
长华抿了抿唇,满齿的血腥,半天才道一句:“无碍。”
长华被人抬回了家。
全身上下四十多个血洞,黑乎乎,深可见骨。
这群老鸟在食他的肉。
“照理说,不该啊。老枭都活在鲤鱼河那头,怎麽无缘无故跑到镇子里来攻击人?”小翠心疼的给他上药,一边咒骂著那群鸟畜,“要不是老爷说怕你认不得回家的路非要出去找找,少爷你可就吃大亏了。”
长华躺在床上,明明伤的很重,却还能笑出来,说:“我命大。”
小翠嗔瞪他一眼,“都伤成这样,少爷还笑。”
长华的双眸於是弯的更弯。
到了夜里,长华伤口感染发起了高烧,镇上医疗落後,折腾了大半夜也没能让他下去火。小翠急的直掉眼泪,沈宅上下几十口人来来回回奔波,终是惊动了沈睡中的沈世。问清楚事情後,披著衣服来到西厢房。
房内灯火通明,几个大夫刚走,就留下小翠在里头换水照顾,一屋子的中药味。他走进去,来到床边,望了儿子一眼。
长华脸色很差,眼下泛青,平静的陷在昏睡中。
小翠道:“刚喂了退烧汤,可还是没出汗。大夫也说奇怪,一般发烧不会这麽凶的。可也查不出原因来。”
沈世在床边坐下,伸手探了探长华的额头,又翻了翻他的眼睑。
“怕是中了尸毒。”他沈吟道。
小翠大惊失色:“怎麽会中尸毒?”
“镇外头的那些鸟,一直生活在坟场,怕是吃了不少死人,染了尸气。”
“那,这可怎麽办是好?”
沈世许是没睡好,脸色有些疲倦,摁了摁眉心,低声道:“你下去歇著吧,这里我来就好。”
“可是老爷您的身体……”
“无碍。”
小翠还想说什麽,又深知老爷说一不二的xi_ng格,只得退下,离去前给他又披了件袍子,以防他受寒。她离开後,沈世坐在床边一动不动,维持著这样的姿势过了许久,忽然叹了口气,掀开长华身上的被子,俯身下去,红唇微启,唇贴唇,吻了起来。
长华在一片火热混沌中,忽地感觉有道柔软的物体贴上了自己唇,清凉湿润,甜美无比。那柔软辗转在他唇上,轻轻吮吸著,舌尖探入他口中,撩开他的舌头,似要往咽喉深处探去。长华脑中混沌,只觉得无比舒服,便全身放松地随著那人的舌头嬉戏吮弄著,吻著吻著,便觉不够,想要得到更多,遂凭著身体本能,张开双臂,搂住怀中的人,
便粗暴的吻了起来。双手急切地动作,想要撕扯那碍事的衣物,也不管怀里的人到底是谁。
沈世哪料到儿子会突然反应这样强烈,又急又怒,却又不忍心他中尸毒死去,一时间只得忍著身上游离的双手,继续吸取尸毒。
那手越来越不规矩,扯不开衣物,便从袍子底下钻了进去。半夜过来,沈世没有穿多少,外袍下面就是一件单薄的丝绸睡衣,一根带子系著,好弄的很,长华不费力气便将他衣服剥了,修长火热的手指蹂躏著丝滑肌肤,在无血色的白净肉体上,留下一道道青痕淤紫,香豔而透著一种受虐美。
长年抱病在家的沈世,生活一向清心寡y_u,医生早就说过,他的身体得养著,不得动情y_u,平日里他也不去想这些凡尘肉y_u。但毕竟还是个男人,是男人便有情y_u,也正因为常年的清心寡y_u,沈世的身体就如那把撩不得的干柴,稍有星点火苗,便一窜冲天。
儿子的手段著实好的不像话,那游离在肌肤上的大手,ru尖上的手指,小腹,肚脐,咽喉,无一没有放过,无一不升起火焰。ru尖被弄的红肿,硬起来像两颗小红豆,让人想要品一品那红豆的滋味。挂在身上的袍子,不能蔽体,圆润白净的双肩露出,甚是风情撩人。有好几次,沈世都差点呻吟出口,浑身战栗著,双腿间有湿润的不明液体汩汩流出,湿透了裤子。
眼看著手就要往裤子里钻,沈世终於吸尽了最後一丝尸毒,眉心朱砂豔如血,煞至极,伸手一个手刀,便将儿子劈晕过去。
“孽畜!”最後他离去前,只怒气冲天留下这二字。
小翠第二天清早过来时,长华已经醒了,也不知道老爷用的什麽法子,他的烧已经退了,面色渐渐泛起了红润。
他静静地躺在床上,望著朱纱帐发著呆。小翠走过去问:“少爷感觉可好了点?”
长华微微颔首,语气仍有些虚弱:“好多了。”
小翠高兴的说:“老爷还真有法子。”
“嗯?”长华侧过脸,“父亲来过了?”
“是呀!昨夜你病的凶的很,老爷就过来了。”小翠顿了顿,道,“少爷你可知道,你不是普通的发烧,而是中了尸毒。”
“尸毒?”
“嗯,老爷说,外头那些鸟常年吃死人,染了尸气,所以你昨晚才病的醒不来。以後出门儿可得小心了。”
长华微微一笑:“以後会注意。小翠。你可知道父亲是怎麽治好我的?”
小翠摇摇头:“他昨晚来了就让我下去了,我也好奇老爷是怎麽做到的。按道理说,老爷不会医理啊奇怪了。”
小翠的声音越来越远,长华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过了很久,他慢慢闭上了双眼。
这场病来势汹汹,病後也仍虚弱,需要调理。恰好父亲也下了禁门令,不许他这几天出门,长华便整日呆在家中,看看书下下棋,也不觉得闷。父亲从没出现过,表亲家的几个孩子倒是来过
几次,每次来都热热闹闹玩上一下午,其中以沈中书跑的最勤。
这孩子,言语不多,天生腼腆,说不上两句话便脸红,像只容易受惊的小兔子。长华颇喜欢他,便时不时送些从外头带进来的小玩意儿给他,譬如船模,太阳能mp3。
中书最喜欢的,还是那只mp3。戴上耳机就能听见好听的音乐,实在太神奇。他第一次拿到手时,眼睛都兴奋的红了,在长华的指导下笨拙地戴上耳机
,听著里头演奏的贝多芬的《命运》。
他问:“长华哥,人的命运是自己掌握的吗?”
长华说:“当然是。”
“可是,这世上也存在著宿命这种东西。”他暗淡的垂下眼,睫毛扑闪扑闪的,“我不想一辈子都老死在这落後的镇子里。不想。”
“既然那麽想出去,怎麽不行动?这里并非完全封闭,我既能进来,你便出的去。”
“你不懂。”沈中书的眼里透露著一股绝望,“长华哥,你不懂。”
沈中书的父亲与寄流自明他们一样,早些年就死去了,沈家长一辈的,只有沈世还活著。因此沈家大小事务,都由他做主。但长华并不认为是父亲不允他们离开。
那到底是何原因,让他们离不开这镇子?
长华没有细想。晚间,父亲过来西厢看他。
这是他病愈後初次见父亲,中间已隔七天。
几日不见,父亲似乎更清瘦了,穿著素净的长衫,眉心的朱砂妖冶红豔。他问:“好点了吗?”
长华恭敬地回:“好多了。”
父亲道:“嗯,明日你便收拾行李,离开吧。我已经帮你联系好了外头,到时候送你去美国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