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正欲伸手拿第六个包子的王轩被噎了一下。

林琰笑着,突然想起来一事。

“叔,你听没听过迟骁这个名字?”

老王思索了一下,“迟骁?是那个迟校尉吗?迟大帅的长子?”

第3章 孩怕

其实林琰并谈不上爱花,也算不上种花好手。只是父母留下这个摊子给他,算是唯一的念想,还让他能顺便糊口饭吃。

在林琰的手下被折腾死的花草,真是数也数不清,当初刚开始接手的时候,入不敷出甚至还得倒贴钱,也得亏能去王叔那里蹭饭,不然饿死街头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儿。

后来折腾折腾着,慢慢摸着点门道,才有了每天喝茶的本钱。

只是,这好日子怕是要到头了。

林琰从王叔家回来,上楼倒头就睡。

明天还说不准能不能开张呢,如果黑衣客人,啊不对,是迟骁,迟校尉明天上门的话,后天可能就有新闻见报了——《老街花农何故引火上身?迟校尉大怒又为哪般?》

林琰合眼思考着,又安慰自己:也不一定,迟校尉日理万机百事缠身,也许那天生完气就忙忘了,这不这么多天都相安无事嘛。对,人不能自己吓自己。该来他总会来的,别想了。

林琰翻了个身,唉,泼谁不好,偏偏泼了这么位爷。

— — — — — — — —

迟骁坐在书桌前看公文,冷不丁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天气cháo冷,手边放着下人端上来的热姜茶,他顺手端起喝了一口,微微皱了下眉头。

难喝。

迟骁不动声色地放下茶杯,握住茶杯转了转,忽然回忆起那天在路边小花店喝的那口茶。不是什么好茶,却唇齿留香,回味悠长。

迟骁低头看着手头的骨瓷茶杯,被擦拭得洁白盈亮,他却想起了那截脖颈。

雪白,纤细,好像单用一只手就能掐住。再用力些便能在上面留下或紫或青的痕迹,赏心悦目。

甚至那截脖颈的主人,泼了他一身水还睁着无辜双眼望着他,仿佛在诘问他为何还在这里。

想到这,迟骁舒展了眉头,莫名心情大好,想来明日无事,该上门索要赔礼了。

北辰城年代久远,自古便是北方重地。当年迟大帅带兵来此盘踞,也是在北辰发兵平定内乱。自那以后,这座严寒北地也不乏达官贵人,商人巨贾,愈渐繁荣起来,竟有了副都气象。

可这些说到底,也与平头老百姓关系不大,照王叔的话说,就是“什么狗屁政权,打完这个打那个,老百姓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

说归说,王叔对这几年北辰城的发展还是满意的。

当年迟大帅立下赫赫战功即撒手人寰,各路政权蠢蠢欲动,均虎视耽耽盯着北辰城的动向。一时间,街头巷尾人心惶惶,怕再来一次十年浩dàng。

没想到,迟大帅长子迟骁动用雷霆手段迅速止乱,手腕和他父亲比起来只怕是有过之无不及,使北辰这座老城避免了一场浩劫。

江湖上传言迟骁手段狠毒,睚眦必报,连叛党家中三岁的孩童都不放过,是匹嗜血如麻的野láng。

凡是得罪他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只不过近几年北辰政权稳固,少有腥风血雨,迟校尉又鲜少抛头露面,人民生活幸福,便没甚么人再提起这茬往事。

如今林琰口中嚼着这个苦涩的名字,只耷拉着脑袋盘算怎样才能保得半条小命。

第4章 命苦

自打内乱平了以后,百姓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愈发qiáng烈,齐心协力把生活水平提了上去。

位于老城区的北辰老街是平民们消费活动最集中的区域之一,也因此一直没有改建。不过在政府的命令下,商贩再不能沿街摆摊,都肃整到了沿街商铺中。

林琰的店子就隐藏在其中,颇有点大隐隐于市的味道。

只可惜人民的物质水平提上去,jīng神需求还亟待开发。林琰的花店,常来光顾的客人基本都能叫得出名字:北巷的李婶、南楼的杨妈、西坊的闫大爷…

卖得最好的吊兰和仙人球,也最符合劳动人民的朴实气质:便宜,好养活。

王叔常常念叨,这裁衣服啊养花啊,都跟这人一个样。

这贵的衣裳,手艺jīng湛,用料讲究,做成之后要那富贵人家才罩得住,衣裳养得好了,十年八年的拿出来还跟新的一样,可要是让那平常人家穿,一年都兜不住,都得给糟蹋了。养花也是,那牡丹你说,拿去给闫大爷养,那不是糟践嘛,他哪懂得那花娇贵,他就会养个仙人球球。

王轩在旁边听不下去了,“爹,我们先生说了,现在可不比以前,人可不分高低贵贱…”

王叔拿起手边的擀面杖作势要打,“小崽子这会儿知道听先生的了,先生让你好好念书的时候你哪去了?”王轩赶紧往林琰身后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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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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