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住,回过头看我,那一刻笑得很灿烂,眼镜下的大眼睛亮闪闪的。
我也突然很_gan动,想想几年时间飞快溜走,攒下的信已经那么多,我们都已经做了那么久的朋友,久得像有一辈子了。小杰笑着说,要保存好喔,以后谁要是出名了,就把这些信出版成书信集,到时读这些信的人,不知笑成什么样。我说去你的,谁要出名A。
他偏头看着我说,谁知道呢,你写作文这么好,以后说不定会是一个作家。
我哈哈大笑。
高中三年就在一封封书信记载的欢笑烦恼里过去了,单纯的少年时代也过去了**那些夏日知了吵吵闹闹的午后,窗外的梧桐树,绿得凉悠悠,教室顶上的吊扇摇摇晃晃,黑板上粉笔的印子还留着上一堂课的数学方程式,生物老师却在展示着他的糙履虫图片**
我jin_ru了大学时光,小杰继续无所事事地悠闲生活。
我一头扎进大学的图书馆,开始读教授们列出的长长书单,迷上在影视课上放映的文艺电影。我想分享自己在读的书给小杰一起看,他一听外国作者那么长一串名字就提不起兴趣。
他也推荐他在玩的游戏,让我一起打游戏,那个时候网络刚刚兴起,游戏开始颠覆世界。
我哪里有时间去玩游戏,看书都看不过来,紧接着大三开始实习便是迈入社会的开端。
和小杰的通信渐渐变少,nei容渐渐变短,终于有一天,提笔觉得乏味,不知可以说什么。我的生活,他的生活,似乎各在一个星球。
几年间,我们一起读了那么多书,那些嬉笑怒骂,针锋相对,字里行间建立起来的友情,纯粹得像书里的世界,天马行空,高来高去,一旦落到现实里,却让人无所适从。
联系自然而然荒疏下去,即使有了网络,有了Email和QQ,我们每天上QQ都能看见对方在线,却没有什么可聊的话题,他的回答似乎永远都是,等一下,我在打游戏。
过了好久,有一天,他突然说要来学校看看我。
我在校门口等他,他远远走来,懒懒散散的样子,穿件格子衬_yi,模样一点没有变化,还是那个初中男孩。
他看着我,很错愕,好像看见另一个人。
我只是留长了头发,化了淡妆,穿着裙子和带一点高跟的鞋子,这是一个初入职场的实习生很平常的打扮。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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