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苒撑着头,也笑了,“马马虎虎,有大半年时间,我每周都去酒吧喝酒,大概能算半个酒鬼。”
“你以前去听他们**我是说shen黑乐队在酒吧演唱,对其中的哪一个人最有印象?”
“我印象最shen刻的是进到咖啡馆时听到的那首歌,至于乐队成员。”她侧头回忆,只记得那是由主唱,吉他手,贝司手和架子鼓组成的一支乐队,四个成员通通做朋克打扮,头发用发胶胶得竖起,D着耳钉,穿着皮夹克与破旧的牛仔ku,酷劲十足,可说到他们的具体面目,她只得招认:“想不起来了。”
“那首歌的歌词是主唱阿风写的,作曲是吉他手阿恒。他们四个人中要说到才华,应该是这两个人最厉害了。可惜他们都很早就不玩乐队,阿风开了汽修厂跟酒吧,现在只偶尔在他店里抱吉他唱首歌,阿恒去经营了一个小园艺公司,鼓手小乐去国外留学,再没回来。”
“一直坚持做地下乐队的确很难。”
“当时迷玩乐队男生的nv孩子不少。”苏珊以乎打开了记忆,“我后来才知道,这种nv孩有个专门称呼,叫做骨ròu皮,名声很滥,唯一的爱好就是收集摇滚乐队成员,可以跟所有人混在一起,只图打进那个圈子。”
任苒讶然,“groupie,这个词在西方很流行,我不知道国nei竟然也有。
“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后来笑我,说我可以算是资shen骨ròu皮。可是当年,我的想法真是单纯A,完全没有那些念头,只知道那个男人我喜欢,他做什么的不重要。跟他在一起,我有说不出的开心,唯一的愿望就是想要永远跟他在一起。”
这句话让任苒很有_gan触,同时酒jīng也让她松弛下来,头一次有了倾诉的愿望,“我就是在听那首歌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反正我们总会在那个年龄喜欢上某个人,不管他唱不唱歌。”
“是呀。我认识他的时候,只19岁。我从来就不是读书的材料,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索x从家乡那个小城市来到省城,上了一个所谓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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