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那时晕头晕脑的我哪里会明白,天各一方其实只需要一个夜晚和一个白天。

博文还是留下了他的Discman,留在了我家的信箱里。只是从此,我再也不喜欢听歌,那个嗜歌如命的夏天意仿佛在一夜之间得了恐歌症,走过音像店的时候,多半是呈半跑的夸张的姿势。

自从博文走后,我们便很少联系,偶尔的一封Email也只是很淡很淡的问候,我差不多要忘记,他修长的手指,阳光下孩子般的笑容和那些下了晚自习后一起回家的夜晚,在那颗开满不知名的白色大花的树下,他曾经给过我的恍惚的拥抱。

罢了。

年少的爱情,总是如此的一值不提。

还有三天就是高三了,假期显得冗长而无奈,不过我并不盼着开学。整个下午,我都在亦舒的故事里沉浮,如果有令我想起他的细节,我就毫无出息慌里慌张地跳过去。这样的阅读多少有些居心叵测吧,说是不想说是不想却又不可避免地牵出许多往日的回忆来。

我想合上书却好几次欲罢不能,直到老叶敲开了我家的门。

老叶是我爸爸的同事,住在我家隔壁。她喜欢穿大花的衣服,说话的嗓门也很大。见了我,指着门口的一大箱子书说:“天意,我知道你喜欢看书,你来挑挑,你不喜欢的我就全卖掉了。”

我知道这是老叶女儿的书,她的女儿是我的校友,叫吴媚媚。但其实她长得并不媚,个子矮矮的,脸上时尔会有因为读书而熬出来的青chūn豆。我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常常遇到她。她给人的感觉是一个高傲而冰冷的女孩子,不过我并不讨厌她,因为,她有高傲的本钱。

这不,她考上北大了。

一个我永远也望尘莫及的学府。

“你是不是也要去北京?”我一边埋头在那箱书里乱捡一边问老叶。这个老土的吴媚,她居然还看《简爱》,不过是中英文对照版。我放回去又重新拾了回来。

老叶说,“是啊,吴媚的爸爸一直就在北京工作,我反正也退休了,这下我们一家子可以团圆了。”说到这里她忽然想起来:“对了,我这里的房子租给一个才毕业的大学生了,他要过几天才会来,可我们明天就要上北京了,我把钥匙放在你家,让他到你家来拿,你看好不好?”

“好的。”我说。

吴媚的书真的是很多,不过全都是些没用的,我胡乱抱了几本到怀里算是给老叶面子。老叶挺好的,有时做了好吃的还往我家送送,在阳台上浇花的时候还喜欢把壶伸过来替我家的花也浇浇,和吴媚媚的冷完全不同,是个天生的热情的人。

她拍拍我肩说天意你要好好考哇,明年就轮到你了。

“我不及你们家吴媚媚一半。”我自惭形秽地说。

“我还不知道你!”老叶的嗓门真是大得让我难以忍受:“作文比赛第一名哦,我们家丫头才三等奖呢。”

“那是歪门邪道。”我笑嘻嘻地说。我知道这事儿是老叶的心病,索性自己讽刺自己让她开心一些。

她果然中招,不再与我罗嗦,笑呵呵地搬着一箱书下楼去了。

五天后,我见到了凌夏。

他抱着一只大音箱来敲我家的门讨钥匙,那音箱太高了,我好不容易才看到他从音箱后面探出来的头。

“等等,叶阿姨说要看身份证。”我咬着一只苹果对他说。

他笑笑,吃力地从屁股后面把身份证掏出来,的确是凌夏,一个听起来冷冰冰的烂名字。我把身份证和那串钥匙递还给他,他接过,转身开了门,再用牙咬住它,推着音箱进去了。门关上的一刹那我注意到他的牛仔裤,是LEECOOPER,文博很喜欢的品牌。其实文博很多时候比我奢侈,他会花掉所有的压岁钱去买一条看上去没什么两样的裤子,如果要送我巧克力,他一定会送我kisses.他有他的不凡追求,只是他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没能将他看透。

我还曾经遗憾过他不够聪明,现在想起来,傻得是我自己。

不仅傻,而且弱智,才会让“文博”这两个字见fèngcha针地来攻占我的记忆。

吃晚饭的时候,妈妈正在对我进行“很快就是高中的最后一年了要拼命哇”之类的劝告时,耳边忽然传来一阵激越的鼓声,然后是电吉它悠长的鸣叫,再接下来是低闷的贝斯和毫无章法的键盘。

妈妈愤怒地拍下筷子喊起来:“该死的老叶,看看她都把房子租给什么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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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即若离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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