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天喜欢吊着他,用鞭子打他,没有技巧,胡乱抽着,r体在空气中爆发嘶嘶的惨叫让他听得很xing_fen,他看温与怜就像看一条砧板上的鱼,他越痛苦,沈天就越开心。
沈天还喜欢将他手臂绑着架在空中,然后在他胳膊上挂两三个重物,随后慢条斯理欣赏他胳膊变青变紫;这样挂着一两天后,还能听见骨头碎裂的声音。
温与怜的胳膊被他玩断过两次,后来纪淮怕他死了,让沈天收敛了点,他的胳膊才没有被废。
正因如此,沈天的手法越来越变态,也越来越残忍。
他给温与怜注she医学上的药剂,body麻木没_gan觉,脑子却异常清醒。
在不能动的情况下,眼睁睁地看着沈天在他身上用刀子割拉伤口,疼痛传到大脑皮层,但他却一点反应也做不出。
瞳孔印着顶上的顶灯,耳边是沈天刺耳的笑声。
——
温与怜洗浴完,换了chuáng单,侧卧在chuáng上想,自己能活到现在,还能见到周寻卿,大概还要_gan谢纪淮的一念之恩。
不然现在他早就是一堆烂骨头了。
作者有话要说:没有复仇这么老的梗,请接着看下去。
这张有孜然味的r香,我写了,没放出来,等完结后一并放出来,还有两三章,三四章的样子就完结了
想了下,还是把r发出来了,最新一条微博,评论里找,能不能找到随缘吧,可能会翻**
☆、告别
温与怜较平时早了一个小时起chuáng,在_F_间里磨蹭了很久才出了门。
壮壮边喝牛*边在玄关处穿鞋,不经意抬头看了他一眼,一zhui的牛*差点贡献给红木鞋柜。她眉毛惊讶的一上一下,两手就接着比划道:“你怎么把头发剪短了?”
温与怜顺了下昨天半夜忍着屁gu疼痛,跑去楼下二十四小时理发店花了五十块钱剪得头发,颇有些小骄傲。
“好看吧。”
壮壮迟疑回道:“挺好的,jīng神。”她忍了忍,又道:“你是去相亲?”
温与怜穿的这件_yi_fu的_yi领扣子有些紧,他往下拽了拽,松了点空气Jin_qu,不至于扼住自己x命的咽喉,说:“去追周寻卿。”
“周大哥?”
温与怜点了点头,说:“他回来了,我很想他。”也尤其想重新和他在一起。
壮壮打小就火眼晶晶,千伶百俐,将温与怜对周寻卿那爆炸的火花看的比蜂窝还通透,对他俩之间的爱恨情仇,不了解,也猜的十有八|九。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类往往对过去某一个人或者一件事物无法忘怀的理由,往往是因为其的某些特征或特殊的意义。”
以人做例子,该特征表现为说话的语气,口头禅,或者笑容,又或者是与动作的承受方约定的某些誓言之类的,在人类记忆长河中,被大风大làng带不走的,往往就是他们。
随着时间的积淀,这些还会被记忆shen处堆积的沙子太高,变得愈发忘不了。
这就是所谓回忆太高,吾愈发哀伤之因。
温与怜:“我看上去会年轻很多岁,是我在找回忆,这样做虽然有些卑鄙,但更卑鄙的还有,凡事总得循序渐进的不是么。”
壮壮叼着喝完的牛*袋,朝他竖了个大拇指,鄙夷褒赞兼具地比划说:“你总是把看不上眼的说的理所当然的样子。不过,我认同。”
她轻拄着拐杖走了两步,大部分重量还靠她双tui撑着,壮壮tui好的差不多了,扔掉拐杖乌guī慢爬可以走十米的路——除非今天学校义务劳动,她不用急着去上课。
“我等你的捷报。”壮壮说。
温与怜哼了一声以作应答,然后看着她身残志坚的背影,竟有gu想要流泪表示生活不易的冲动。
只可惜最后挤出的情绪被他定的闹钟打断了。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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