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山笑了:“不过从青海回来才去领,现在算起来到家就一个月多点**嗯,算给自己的生日礼物,我一直想养小狗。”
“所以它还是叫‘xi雪碧’A。”
奚山握住雪碧的前爪拍了把池念的胳膊:“这个哥哥坏得很,乱给我们起外号。”
“喂,怎么还占我便宜?!”
“你今天反应很快嘛。”
“奚哥——过分!”
奚山摸着狗爪,又拍了池念一下。
没有说出口的故事还有很多,想养小狗的“一直”的起点也是从某个雨天开始的。随时害怕消失,又不肯和人建立亲密的联系,才希望拥有一只会动的温暖的小狗陪伴在身边,可以随时随地拉自己一把。
但那时奚山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直到现在状态好转,又刚巧遇到左前tui残疾的雪碧。他只犹豫了三秒钟,就下决心带它回家。
雪碧到家的第一天,奚山发现,他从23岁到现在所做的一切——纹身,跪下来求白小宛离婚,选择创业,不肯去思贤追悼会和祝以明吵架,每年自驾一次青海——都只有一个原因。
想保护自己,想活着。
从某种程度而言,祝以明没说错,他的确非常自私。
不觉夜色已shen,池念看一眼时间:“都要十点钟了!”
奚山诧异地抬起头,突然意识到池念还会“走”——池念不是住在这里的人当然到了时间就离开,让他待了这么久已经破例了。
但他居然有点舍不得,询问对方“有没有地方住”“钱够不够付_F_租”的心情去而复返。奚山当那些都是冲动,第二次再被类似情绪包裹,他不得不认真地审视自己,是否真的无意识地想留住池念。
“_F_子条件怎么样?”
“住得有够偏的。”
“钱够不够?”
潜台词都是:要不,你过来跟我住吧,我也是一个人。
心乱如麻,奚山的目光随他而动。
池念利索地收拾了垃圾桶,拎着一袋子包装纸走到玄关处,不忘叮嘱他关于伤口:“我今天先走了A,再晚赶不上末班轻轨只能打车喽**奚哥,你今晚最好别_have a bath_A,免得那块擦伤碰到水,医生说容易_gan染的——”
“池念。”
玄关处,已经脚踩进一只运动鞋的青年探过身,神情无辜纯良:“嗯?”
空白的尴尬,奚山看见身边的雪碧,某个借口立刻跳进了脑海中抢占唇*:“你看,我这几天没办法走路,早晚都要遛狗**”
“A?”
“你要不要,搬过来住?”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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