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墨理解任明卿的这种爱,给了他尽可能多的支持,不管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只要不影响他的body健康,做到基本的劳逸结He,庄墨基本上不去gān涉任明卿的写作。任明卿工作的时候庄墨不看电视不听音乐,连电话都去外头接,就是希望为他的小家伙提供最好的创作环境。
所以对于任明卿的充耳不闻,庄墨见怪不惯了,淡然地布菜:“有些人写作是因为热爱,有些人却把写作当成一种讨人厌的工作,一个月写600字还哭爹喊娘,要不是能yi_yebào富,压_geng懒得写。”
谭思:“**”
谭思:“休得血口喷人!老子明明写了700!”
任明卿终于停笔了,庄墨和颜悦色地问他:“写了多少?”
“7000。”
谭思卧槽一声:一个上午7000,这个人是红点写网文出身的吗?
庄墨笑而不语。任明卿手速非常可怕,平均每小时3千多,去写红点升级流都没有问题,然而他竟然是个实体书作者,如果按照日均1.5万的手速,他每半个月就能出一本单行,脑力惊人。
所以庄墨是要到处给他找项目,光京宇一家出他的书_geng本出不过来,任明卿现在完全是产能过剩。
“多吃一点。”庄墨忍不住给他碗里加了一只jītui。
这种手速意味着他现在正处于作家的巅峰期,比他年纪轻的没他有经验,比他年纪大的体力已经跟不上了。写作别看就是坐在那里打字,其实非常费体力,任明卿工作日的饭量是平时的三倍,平时就比他能吃,写完一天,能吃光半个电饭锅。
所以庄墨对这次比稿还是很有信心的。别的不说,谭思30岁,任明卿25岁,作家之间哪有5年可以差。谭思要走下坡路了,任明卿却还是早上八九点的太阳呢。
第66章
任明卿歇手之后也不到处乱逛,直接把显示器一关,坐到桌子边吃饭,谭思再次目瞪口呆。
谭思觉得任明卿就是个码字机,一点儿也不像个作者。哪个作者不摸鱼?哪个作者写完不自我陶醉?哪个作者没有个社jiāo网站展示自己,一天刷十遍八遍的数据评论?
“你一直是这样的吗?”谭思忍不住问他。
“怎样?”
谭思使了个眼色:“我看你连他的话都听不见。”
他自己就不一样了,有时候写着写着要去刷微博。
“我有听到他叫我,但是我正写到一半,不想被打断。”
“你牛bī,我在旁边听着都烦。”谭思瞪了一眼庄墨。
任明卿意识到谭思在跟他谈写作,有点受宠若惊,不好意思地摸了下鼻尖:“是吗?我没注意。”
“你开了结界吗?”
任明卿认真地想了想:“可能因为写作的时候,需要统筹安排的事情太多了吧。人物x格,行为逻辑,对白语言,遣词造句,矛盾冲突,抑扬顿挫,大剧情,小细节**而且这些都是并行的,不是做完一项再去做另一项,而是无论何时都得兼顾,所以只能将全部思维放在故事当中了。”他用力敲了敲脑袋,似乎对它不是特别满意,“这样一来,现实生活中的事情就无法顾及,就像电脑为一个程序贡献了太多CPU,运行其他程序就很慢,不灵光。刚才那个电话,我听见了,但我动不了,因为我还在推敲用哪个形容词;后来大概大脑放弃了对我的指挥,听觉就自动屏蔽了吧。”
谭思也是创作者,很能明白这种忘我状态,可是任明卿的注意力能够集中这么长时间,还能收放自如,还是让他对其有很大的忌惮。也许他真能一个人写完30万全稿也说不准。
庄墨全程在一旁笑得端庄雍容,那眼神好像在说:看看,我的太太,看看。
两只码字狗吃完饭以后休息了一个小时。谭思趁机打了会儿两局游戏,任明卿在chuáng上睡了个午觉。等下午重新上工的时候,谭思困得不行,不得已灌了一杯咖啡,但是jīng神状态依旧不如早上。
反观任明卿,码字已经变成他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他很享受这个过程,一旦把手放在键盘上,就能迅速jin_ru状态。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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