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v孩张大了zhui巴,一副十分惊恐的样子。
小伙子十分温柔地说:“亲爱的,我们已经认识五年,在一起四年了,我希望我们可以安定下来,有一个属于我们的、自己的家,亲爱的,嫁给我吧!”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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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nv孩的脸上露出了明显的错愕,紧接着便是喜悦和激动中裹挟着的_gan动。
她有些颤抖地把手往前递了递,眼泪就这么流了下来。
她有些哽咽地说:“我答应你。”
一时旁边的客人看见这一幕,都跟着鼓起掌来。
小伙子把戒指给nv孩D好,把那一小束玫瑰递给了nv孩。
nv孩笑着问:“哪来的A?”
小伙子指了指旁边的顾笙他们几个,“他们给我准备的,这次真是多亏了他们了。”
nv孩拉了还跪在地上的小伙子一把,“行了,我都答应了,你还不起来?”
小伙子傻笑着站起来了,他一把抱住了最心爱的姑娘,仿佛在一瞬间就拥有了全世界。
旁边的顾客们开始起哄,“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
姑娘似是有点害羞,把头埋在小伙子的怀里不愿意出来。小伙子只好捧起她的脸,珍重而又虔诚的在她额头上留下了一个吻。
苏烨带头又鼓起掌来,一边笑,一边冲程煜说:“来,小煜,你给他们唱首歌,庆祝一下。”
程煜非常愉快地说:“好A,那我就唱永恒的爱吧,我记得顾笙带了吉他,笙笙,给我伴奏吧。”
顾笙此时还在想着为什么自己今天平白无故的被喂了这么多狗粮,就听见了程煜的召唤。
他一下就有些心绪失控了起来,“永恒的爱”,多么美好而神圣的词汇,这是民谣小子张廷川最著名的一首作品了。
顾笙从后屋拿出了吉他,闭着眼睛开始弹了起来。
“从前,我笑着看你的脸,月色不及你笑颜。
从前,我走过你的窗前,看你把依恋织成线。
我shen爱这里的山川,风chuī过碧波dàng漾的水面,你是我永恒的爱恋。
我爱这里的一切,青鸟把思念寄到天边,你是我永恒的爱恋。”
程煜的声音非常完美的切了进来,他的声音和张廷川不太一样,听着总有些无法忽视的亮色在,让人慢慢体味出词句中shen处的那种shen情来。
顾笙的吉他是小时候学的,当练习生之后,才慢慢捡起来,难得,今天没出什么差错。
一曲毕,大家都鼓起掌来,好像故障已经成为他们这些观众唯一能做的事。
沙安格笑着说:“看我们这两个小伙子,多能gān!BangBang哒!嗯,那我也说两句,就祝愿你们这两位幸福的朋友,长长久久、和和美美、比翼连枝、举案齐眉。来,小珉,给他们倒上两杯红酒,算我们请你们的,你们一定要幸福A!”
nv孩和小伙子笑着答应了。
这件事一直等到他们收拾东西回到别墅,都没让他们nei心中的xing_fen冷却下来。
这其中最不能冷静的就是程煜和顾笙了。
顾笙想着:两个相爱的人,走到了婚姻这一步,一定是非常非常不容易的。他们要经过最青涩的表白、最幸苦的磨He、无数次的争吵和无数次的妥协。
他们终于走到了这里,可是自己,连第一步都不敢迈出来。
顾笙又想起那个西餐厅老板和他怀里的那个人,顾笙愿意相信他们两个也是真心相爱的,甚至有些国家,这样的爱恋也是被法律所允许的,可是程煜,他明显能_gan受得到程煜对这样的_gan情存在着陌生和最基本的排斥。
是的,很多人都会排斥,自己是另类的、是不堪的。
可是程煜还是固执的以自己的方式对自己好着,这让顾笙无数次的想问三个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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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为什么?
顾笙从来没有这样急切的想要寻求一个答复。像是比飞蛾扑火来得更热烈一些。
顾笙早早就躺在了chuáng上,但是实在是睡不着,辗转反侧了许久,他起了身。
走到窗台边上,他掀起了窗帘的一角,发现程煜_F_间的灯还亮着。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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