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邪》作者:失寄
文案:程煜:“我们家小笙最腻害了,会唱歌、会跳舞、会演戏、会弹琴、会做饭、会洗衣、会瞪我、会打我、还会咬我......”
顾笙一脸冷漠地说:“不,你错了,这些只是我的副业......”
1v1 主攻 HE 几乎全程无nüè,甜的哦!
内容标签: qiángqiáng 娱乐圈
第一章
这是顾笙第一次坐飞机,看着地面上的建筑渐渐远去,逐渐消失在了自己的视野里,他心里无端产生了一种空dàngdàng的,无从着力的感觉。
事实上,顾笙经常会产生这样的感觉。不知道是从那个人离开这个并不像家的家开始,还是从自己离开家一个人走上这条前途未卜的路开始。
和他的沉默不同,柴狄上了飞机就很兴奋,一直在他耳边小声嘀咕着。
“阿笙,这是我第一次坐飞机啊啊啊!感觉自己兴奋的快要冒烟了!”
顾笙侧过头看了他一眼,“公司不应该把你带过来。”
柴狄很迷茫地问:“为什么?我可是凭借自己无与伦比的实力以超常水平的发挥通过海选的。”
顾笙眯了眯眼,“因为飞机上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
“......阿笙,你的冷笑话真是千年如一日的冷啊!对了,我听说这次有很多特别优秀的人都会参加这个节目的,其中还有已经出过唱片的和已经演过戏的呢!”
“是吗?”顾笙本来以为这次又是一个参加过就石沉大海的选秀节目,不过看来似乎是他想错了。
“是啊,是啊,你记不记得前几年有一个特别火的电视剧叫《绯月》,听说在《绯月》里演少年顾念安的那个童星,姓程的那个,叫程什么来着,诶呀我忘了,反正就是长得特别俊的一个小子,他也要来参加这个节目呢!”
“程煜。”
“啊,什么?”
顾笙又重复了一遍,“我说他叫程煜,‘煜煜夕日,逝何忽兮。’的煜。”
柴狄一脸懵,“阿笙,我真的是水土不服就服你啊!你明明知道我书都没读过几本的!算了,管他是什么金玉银玉的呢,反正你只要知道他很牛就好啦!”
顾笙皱了皱眉,觉得自己说错了话。“对不起,我就是昨天看书的时候恰好看到了这么一句,没别的意思。”
柴狄噗嗤一下乐了,“诶呦,我说你有什么意思了吗?你这想象力怎么这么丰富?我告诉你啊,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有两个印象,第一是这人长得真好看,第二是这人真是拽啊。后来和你相处久了才发现,你这不是拽,是傻,而且是那种纯正的傻......”
顾笙绷不住也乐了,用空心掌假装拍了下柴狄的脑门。“笛子,我是不是太长时间没修理你了?这枝杈怎么都长歪了呢?”
顾笙并不是一个擅长jiāo际的人,两年前来到这家娱乐公司,顾笙的第一感觉就是迷茫。同组的练习生有40多个,经过层层筛选,最后选出了他和柴狄等七个人进行所谓的更专业的培训。
柴狄是一个特别心大豪慡的人,也是这两年来唯一能和顾笙称得上是朋友的人,只有和他相处的时候,顾笙时刻紧绷的弦才能有些许放松。
顾笙自己也知道,如果想进入娱乐圈,自己这样的性子绝对是不行的,但改变,却是如此难以让人下定决心。
柴狄还在分享着他打听到的情报,“据说,还有一个小子,曾经是一个什么什么组合的,还出过歌呢!但后来组合不知道为什么huáng了,他今天也要来这里和我们这些人一起重新摸爬滚打了。”说着说着,柴狄就有点蔫儿,“阿笙,你说他们都那么牛,我们坐飞机飞这么远去这么一趟,会不会又是替别人打了一车酱油?”
柴狄很少会表现出这种失望的,低落的情绪,偏偏顾笙也没有什么安慰人的经验,他只好慢声说:“尽人事,听天命吧。见见世面也是好的,你说是吧?”
“鉴于你安慰人的方法如此的生硬,我还是不要难过好了。”
“......”真是十分独特的缓解难过的方式啊!
a市与c市不同,光看机场就能看出天差地别。来自不同城市的风chuī拂过他的耳畔,顾笙觉得在飞机上的那些低气压一瞬间散去了。
顾笙他们到的时候已经凌晨两点多钟了,顾笙本来睡眠就浅,再加上刚才在飞机上眯了一会儿,今天看来又是一个不眠夜。
因为公司规模比较小,他们七个就只有一个负责人在管。负责人叫周闵,顾笙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他有点娘,他衣服必须是五颜六色的,色彩单一了不行,有黑白灰三种颜色不行,上衣太短了不行,裤子太松了也不行......头型几乎是一周换一个,平均一个月一个颜色。有一次他染了时下最流行的绚丽红,身上却穿了一身亮绿色的小西服,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朵不小心长扭曲了的食人花。
柴狄他们在背后没少吐槽他,但是当面还是得一个周哥,一个周哥的叫着。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人永远不可能真正随心所欲地选择和什么人相处,做些什么事,因为任性的代价往往是惨痛的。
周闵告诉他们要每天坚持看微博,时刻关注流量明星们的动向。他们做了些什么,晒了些什么,发了哪些照片,赞美或怒怼了什么人,都是要学习的。按周闵的话来说,身为练习生的他们就是一棵棵嫩绿的大葱,注定要在风霜雨雪的摧残下,在百折不挠的学习下,实现“长大后我就成了你”的宏伟目标。
柴狄对此不敢苟同,“我要做就要做一棵从一而终的大葱,gān嘛要把自己变成别人的样子?”
顾笙听见了他的吐槽,忍不住说:“从一而终这个成语不是这样用的。”
“......”
周闵把他们带到了预定好的酒店,就不知道上什么地方làng去了。顾笙简单的洗了个澡,把枕头靠在chuáng头漫无目的的刷着微博。
这周的新闻头条是有一个男演员患了抑郁症跳楼自杀了,顾笙没看过他的什么戏,对他这个人的印象只是单纯停留在他是一个演员这个层面上。可就是这样一个和自己毫无瓜葛的人,他死了,以这样一种轰轰烈烈的方式,顾笙觉得心里非常不舒服,像是有一块从天而降的大石头重重的压了下来,让人透不过气。
顾笙飞快地退出了这个页面,继续向下翻。突然,一个名字映入了他的眼帘,是两个字:程煜。
程煜演《绯月》的时候只有十四岁,和他演的顾念安同龄。他穿古装的样子是真的好看,十分当得起原著小说里评顾念安的“风华内敛,秀润天成”这八个字。
《绯月》是著名网络小说作家归云的成名作,主要讲述了顾念安跌宕起伏的一生。
顾念安是大燕永安王嫡子,本应十分安逸顺遂的度过他的一生,却奈何天不遂人愿。永安王是大燕唯一一个外姓王,因随先帝戎马一生打下大燕的江山,故得封王殊荣。然而在先帝去世后,当今圣上仅仅十二岁,于是朝政大权一直由皇太后一人把持。皇太后担心永安王生外心,于是在顾念安六岁时就把他接进了宫里亲自抚养,表面上是为体恤老臣,实则是为了控制永安王一脉。
顾念安和永璋皇帝及玖月公主一起长大,情谊深厚,他也曾一直天真的以为这份情谊能够一直保持下去。可是他的才情,他的聪敏全都被太后看在了眼里,皇帝性子仁厚懦弱,并无十分治世济民之才,而顾念安又是如此优秀的让人妒忌,专断果决的太后又怎能容得下他?于是十分狗血而又庸俗的,与心狠手辣的容嬷嬷辣手摧残娇艳如花的紫薇这样的情节非常相似的桥段就要开始了。
但是,在归云的笔下,那些少年的孤独,绝望,悲凉,和被迫磨平的棱角都显得那样的深刻和具体,那样的生动而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