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是很轻松,但也只是想想。林阙实在舍不得错过他。
实在不忍心放过他。
三年前的夏谐,已经不好看了。
他和那个夏天一样,从头到脚都透露着浓重的苦味。那是穷的味道,是底层的可怜虫的味道,没有一点油水,没有一点肉味。
林阙看见的是一个身子高瘦的青年,不,应该是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年纪,他看起来很小,可能还没有成年,身子骨根本撑不起外面的工作服。
夏谐的面相是显年轻的,他那时其实已经二十一岁,在苦难的生活里已经挣扎了许久许久。
可是虽然年轻,却并不好看。
这人的脸被晒得通红,衣领没有遮住的脖子也是一片红色的晒痕。他脸上jiāo错着星星点点的新旧伤痕,有的贴了创口贴,有的草草涂了红药水。总而言之,一张脸面目全非,再加上一些晒斑和流淌的汗水,简直不想让人接近一步。
可是林阙在看这人的鼻子。
他是学艺术的,似乎天生有捕捉美的才赋。对面的人鼻子形状的确是很好看,高而挺,却又含着点秀气,并不夸张。
林阙慢慢将视线往上移了一移,撞进了那人的眼睛里,就像撞进了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那是埋葬万千人的沟壑啊。
对面的人刚从阳光下走来,他似乎有些看不清林阙,便眯着眼努力往里面看。
眯起眼的时候,上下睫毛碰在一起,拢住了深黑的眼眸。纯情又要qiáng,坚韧而勾人。这睫毛像是从眼眸里伸出的钩子,把林阙的心勾的鲜血淋漓。
这一切似乎似乎很短暂,又似乎很漫长。林阙耳边的蝉鸣似乎又被放大了无限倍,近乎轰鸣,震得他几乎要站不稳。
“林先生?”对面的人问了一句。他似乎有些疑惑,眉头有些蹙起,眼睛也比刚才大了一些。
更好看了。
林阙结结巴巴“嗯”了一声。
“您看一下,没有问题的话,请签收一下。”说罢那人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支笔,递到林阙跟前。
林阙接过笔有些用力地写下自己的名字,他的手好像有一些抖。“谢……谢谢你。”他听见自己磕磕绊绊地这样说道。
林阙坐在桌前,桌上摆着的是朋友寄来的礼物,送给他的母亲。母亲的生日恰好是在七月望。
关上门后,蝉鸣是远去了。可一步步走近的是自己的心跳声。他觉得自己都要站不稳了。
林阙慢慢摸上礼物——这是一卷手抄的地藏经。他想起那人离去的时候,刺眼的阳光包裹着他,浑身都散发着淡金色的光晕。
林阙总觉得那人才是礼物。送给自己的礼物。
第4章 04
林阙开始经常买一些无意义的东西。
只要是那个人所工作的快递公司送的。
此外,他开始调查那人。
林阙并不是急性子的人,他没有让那人所有的底被翻个透彻,被整整齐齐送到面前,而是如同游戏一般,一点点慢慢摸索着,并且保持着玩家的基本礼仪,不动声色,克制不放肆。
他首先知道了那人的名字叫夏谐。
夏谐,夏谐。林阙在唇舌之间咀嚼了两遍,爱屋及乌地觉得极其好听。
然而虽然名字里带夏,人却并不如同这夏天一般热烈活泼。林阙曾经有过一段从政的经历,因此练就了基本的察言观色的功夫。他在第一眼见到夏谐的时候,就察觉到了这人周身有股冷的气质,是骨缝里迸发的韧性,也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防备。
在送快递到离开的整个过程中,夏谐甚至没有对林阙笑一下。他所做的只是程式化地复述着必需的话语。
不圆滑,也不懂人情世故。这样的年轻人,在这座城市里活得必定是很累的。
林阙点十次单,可能只有一次是夏谐负责派送。他抓紧了这点少得可怜的时间去看夏谐,一眼一眼地看,十分小心,又十分贪婪。
夏谐的身影一直看起来很匆忙,但匆忙之中又可以看出他始终不忘的细致。他的手一直是那样脏污,把快递递给林阙时也始终没有忘记垫上那张餐巾纸。这是很难得的,林阙也不明白是什么让他坚持着这份难得。
在重复的见面中,夏谐没有觉出什么不对劲。也许在他眼里,这一切不过是在正常不过的工作中的一点巧合。他照常地摁门铃,送上快递,递上签收的笔,然后走着快步离去。
满是浮尘飘dàng的人世里,好像没有什么是值得他留恋的。
而林阙也只是无声地等待着他上门,然后和他重复那几句话,再看他离去。
林阙没有觉得什么无聊,或者厌倦。一开始,他很享受,很满足。每一次他都把夏谐的身子从上到下不动声色地打量一番,看他脸上又添了几道新伤,结了几块旧痂。每一次再看见他,林阙心脏的跳动就会变得更剧烈。
他开始有一种冲动,驱使他在夏谐离去的时候拉住他的手腕,请他到屋里坐一坐,喝一杯茶。
他的手腕会有多细,握上去会有皮肤下面经络跳动的触感么?他皮肤下的血是冷的还是热的,衣袖下面又暗藏着多少伤口?
林阙的心渐渐变得不满足了。
这是爱欲膨胀的后果。他已经不满足于“陌生人”这个身份了,他希望能够去触碰,去更多地触摸到夏谐。他想跪在他面前,把他手上的脏污一点点洗去。
他想问他:“你累不累,冷不冷,要歇一歇吗?”
然而林阙只是暗暗地按捺住这种冲动,继续站在门口的yīn影里,目送着对方的远去。
夏天就在这目送中渐渐消逝去了。
有一回,林阙照例是藏在暗处望着夏谐离去。然而夏谐走到半途,突然停住了。那一瞬林阙以为他已经察觉到了什么,就要转身过来,用质询的眼神望向他。但是夏谐只是低头压了压帽檐,继续抬脚离去了。
从林阙的视线望去,很容易错认为夏谐是在头也不回地逃离他。
这种被bào露,被抛弃的危机感bī迫林阙将手往夏谐的世界里探去,探得更深。
夏谐到那一年九月就满二十一岁,高中未毕业,自己一个人住。他日班在快递公司打八个小时的零工,晚上七点到凌晨在一个工地gān夜班,目前就住在那个工地的临时宿舍。
林阙开车去过那个工地。
夜晚七点的工地还是非常热闹的,脚手架上打着耀眼的qiáng光灯,照得工地一片通明。工人们带着简陋的头盔在尘土里来来往往。
林阙的眼里只有夏谐。
他原本以为穿着快递服的夏谐已经很瘦了,没想到建筑工人蓝色涤纶的衣服套在身上,把夏谐衬得似乎只有一把骨头。
工地上的扬起的尘土都快要把这具骨头给埋葬了。
可是骨头还是在尘土里努力地冲撞着。夏谐时常挑着一担担水泥,或是推着一车车砖块,在凹凸不平的工地上走着。他的后槽牙咬得紧紧的,每走一步,似乎都在骨头缝里挣力气。
像个不服输的可怜虫。
工地偶尔的那么十分钟休息时间,其他晒得黝黑的工人们围成一圈坐在土坡上热闹地聊起天来,他们汗水的热度在头顶上方挥发成一圈白色的蒸汽,挣扎着在夜空里网上盘旋,又湮灭。
夏谐一个人坐在角落,沉默地看着地面。然后打开一个已经瘪掉的矿泉水瓶喝两口,合上盖子,再继续沉默地看着地面。
地面上有什么呢,搬家的蚂蚁,狗的死尸,被踩烂的塑料袋,还是单调的泥土?
夏谐出神地望着地面,就像望着自己。白色的qiáng光灯打在他背上,把蓝色的工作服照得发亮,远远望去,像一堆发着蓝光的骨头。
晚上十点,工地收工。工人们陆续朝不远处的简陋宿舍走去,三三两两,勾肩搭背,手里提着几瓶廉价啤酒,撞的丁零当啷响。
夏谐留在原地,没有走。
自从工地开工,总有附近的人晚上跑来偷东西。起初是一些零碎的砖头和半湿不gān的水泥,后来胆子肥了,砖头也敢一车车搬了,水泥也敢一铲铲往袋里装了。于是工头便商量找个人守夜,看一看这工地的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