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远山喝酒,十年如一日的喝,是个老酒鬼。
脾气不好,很差,很bào躁,动不动就拿季shen秋撒气,但是季shen秋没办法,他小时候就没了_M,亲戚也很少走动,他几乎就这么一个亲人。
他回到家里,季远山已经睡了,地上都是散落的酒瓶子要他收拾,他走路慢,弯yao也不方便,但都已经习惯了。
他收拾好_F_间,_have a bath_,躺在chuáng上时又想起程煜行来。
他的生活很单一,无趣,他大学读了两年就辍学了,因为没有钱也没有jīng力再读,大部分时间都在打工,就像程煜行问的那样,这么多年都在打工吗?是的。
他望着外面透进来的月光,心底浮现出一丝丝甜意。
他没什么开心的事,但又遇到了程煜行让他一整天的yīn霾扫空,心底yu_yue。
他和程煜行有过两段故事,当然不是想象中的那种làng漫的谈情说爱。
第一段是在他很小的时候,和他这条tui有关。
那天季远山喝的很醉,在外面和人大吵一架,回来怎么看他都不顺眼,骂骂咧咧的,后来就开始打他,手边有什么就抄起什么往他身上砸,最后搬起椅子砸他的小tui。
他那时候几岁来着,十四还是十五,他记不清了,只记得tui上几乎麻木的痛_gan,他拖着tui往外跑,就撞上了程煜行。
程煜行比他小四岁,被他撞的后退一步,穿着一身gān净整洁看起来价值不菲的_yi_fu,在这个破旧的巷子里格格不入。
他们对视几秒后就抓起他的手跑了,他们跑过两个拐角,把季远山可怕的咒骂和脚步声甩在身后,那张gān净的小手捂着他的zhui巴,在他耳边低声说:“嘘,别怕。”
当然,到了晚上程煜行就走了,他也回了家,没有避免后面的毒打。
但人就是这样,在你最害怕,最崩溃的时候,无论是谁握住了你的手,都会对他念念不忘,以至于过了六七年,季shen秋二十了,还记得这个人。
他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_gan情,喜欢,_gan激,又或者从那时起就把他当成了救世主。
他记得程煜行身上好闻的味道,记得他gān净的眼睛。
所以,当他在打工的*茶店第一次看见程煜行的时候,就想起来了。
只不过程煜行不记得他。
第二段的故事就没有第一段那么纯粹美好了,甚至还有一点糟糕。
程煜行上高中时是个少爷,他那时候就一米八几,眉目俊朗,气质非凡,还有种天生骨子里带的傲气,一蹙一笑都撩的人nei心涌动,他那时候出名的厉害,连隔壁大学的学姐都要来跟他约会,季shen秋就是那所大学的。
当然,能跟他相提并论出名的,季shen秋也能算上一个。
也是因为漂亮。
当然,除了漂亮,还因为他是个瘸子。
人们总是喜欢把一些与众不同的人当作茶余饭后的话题,那么季shen秋便是最好的那个,没有M_亲,有一个酒鬼父亲,家里贫穷,没日没夜的兼职打工,比nv孩子还要漂亮,肤白貌美,眼睛gān净清澈,还有些nei向。
他太漂亮了,漂亮的一个对视就让人动了心,尤其是抿起zhui巴抬眼看人的时候,让人一时间就忘了到底想要什么口味的*茶。
那时候程煜行整天和他的朋友去店里喝*茶,季shen秋不敢直视程煜行,只能偷偷看他。
但还是被发现了。
是程煜行的朋友,私下偷偷问他,是不是喜欢程煜行。
季shen秋不敢承认也不敢否认。
大抵是从那时起,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开始了一个无法挽回的走向。
他不知道那个朋友是不是真的坏,又或者只是一个玩笑,也可能就是单纯的想看自己笑话和出丑,便告诉他。
‘其实阿程也很喜欢你呢,他经常跟我们提起你。’
‘你看校nei论坛上还有你们的帖子呢。’
‘阿程大少爷呀,怎么可能主动告白。’
‘喜欢一个人就要告诉他A。’
那之后他便沉浸在一种无人知晓的làng漫中,他会幻想他们的以后,他们恋爱,他们无话不谈,以至于在学校沸沸扬扬传了‘大少爷和小瘸子’恋爱的绯闻,他都觉得是甜蜜的。
但是他不知道,程煜行有多么讨厌。
他讨厌自己和那种不清不楚的人挂钩,讨厌这种空xué来风的绯闻,更讨厌把自己和‘小瘸子’这种称呼并列放在一起。
或许程煜行不是讨厌他的,但是绯闻传得沸沸扬扬,他心底也开始厌恶起来。
所以。
在季shen秋跟他告白时,他彻底发了脾气。
那天天气很热,一向脸皮薄的季shen秋背上都上汗,他那张脸红的几乎烧起来,紧紧攥着一封gāngān净净的情书。
他都二十几了,要跟一个暗恋许久的高中生告白,他足足失眠了三个晚上。
他本就nei向,容易羞涩,平日里连程煜行的眼睛都不敢看,现在却要当着众人面前告白,他觉得这大概是他这么多年来做过最有勇气的事了。
当他站在人群中,小tui颤抖的递出情书,开口说了:“我很喜欢你。”的时候,觉得自己灵魂都漂浮起来,在热朗的天空中遨游,他眼尾微红,带着甜滋滋的笑意,低着头,把那封情书递了过去。
然后,便被浇了一盆冷水,还带着尖锐而刺痛的冰雹。
程煜行拿过情书,撕碎,扔在了他的脸上。
“你凭什么喜欢我?”
“你觉得你配吗?”
“我为什么要跟一个瘸子联系在一起?”
“你知不知道你给我带来了多大困扰,你想做飞上枝头的凤凰吗,你要不要照照镜子看看你现在多么可笑。”
“给我滚。”
撕碎的情书,飞落的纸屑黏在季shen秋的zhui角,他用手拨弄了一下,是*的,他才知道自己居然哭了。
确实很可笑,他们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居然妄想跟他谈恋爱。
那时候他_gan觉不到心疼了,只觉得tui疼,小tui像针刺一样,密密麻麻的疼痛_gan接踵而来。
也是从那时起,他结束了自己长达半年的暗恋,或许更久,五年,七年,总之他终于看清了自己多么的傻,多么的可笑。
但是并没有结束,他的告白被人录像,夸大其词的放到论坛上,最后程煜行被扣上了同x恋的帽子,一时间沸沸扬扬。
一定对他的生活产生了很恶劣的影响吧,季shen秋顾不得自己难过,想去道歉,但是再也没见过了。
其实他想过,真的真的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吗?
程煜行从头到尾都在讨厌他吗?
那为什么会在自己皱眉时掐灭了烟,为什么在一群人哄闹时对上自己的目光后让他们小声一点,为什么主动添加自己好友(尽管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
这些都是他的错觉吗?
但不管怎样,这又是七八年前的事了。
他们明明接触的不多,连说的话也没有几句,可是程煜行就这样一次又一次闯进他的生活里,每当他想要彻底忘记时他就重新出现,每当他想要把这个人从生命中移除时,他又热烈的闯进来。
‘你还喜欢我吗?’‘你还像当初那样喜欢我吗?’
他说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什么呢,其实,或许,他也没有那么讨厌自己吧。
又或者,过了这么多年,他早就和从前不一样了。
季shen秋想不明白,但依旧觉得开心。
哪怕只是这样短暂的相处,还是让他觉得了无生趣的平凡日子鲜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