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呀,我和他一起租了间_F_,同居一块儿,难免容易日久生情。
我和他,便是谈了场长达六年的恋爱。
六年时光,我们之间不咸不淡,改变或多或少,比方,我一开始不爱吃茄子,因为夏至生很喜欢才开始接受这种蔬菜。
可惜,我们还是分手了,在我二十九岁这一年。
分手的原因,不是我们中任何一个人酿出了无法挽回的重大过错,只是他家里边不同意而已,准确说,是这个世俗不同意而已。
夏至生工作的地方位于鹿城的郊区,他忙起来,常常几天不回我们的住所。
因此,是我到郊区找的他,提了分手。
他跟我说,“昌文,谢谢你。”
我很镇定地回他,“不用谢,祝你和王小姐幸福美满。”
这一天的傍晚,鹿城下着瓢泼大雨,雨势很猛,足矣沟平壑满。
为了避开下班晚高峰,我随意找了家便利店避雨,心血来cháo,便买了几瓶小酒饮料,即兴T酒。
始料未及的是,在这里,我竟偶遇了一位多年未见的故人,我的第一个学生——奚择。
他的右眼眼皮上缀着一颗小小的黑痣,五官过于清秀漂亮,即便岁月将他拉扯成熟,我还是能第一眼认出他来。
而他,望着我的眼神却充满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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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有趣的让本该不再有jiāo集的我们重逢,接下来,又借着阅卷的由头,给了奚择七天时间想起我到底是谁。
——「那个人是你。」
阅卷结束以后,回家的路上,我坐在出租车里,收到了这个小怂包的短信。
我一手支着脑袋,最终决定不回复他的讯息。
是我?
我是他曾经错过的人?
开什么玩笑,他错过了什么呀,错过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我援手么?
然而我并不需要他的道歉。
我早已靠着自己的实力,在鹿城完成了我想要的华丽转身。
无需谁的雪中送炭,无需可有可无的安慰,亦无需闻者落泪的同情。
☆、告白
十三、告白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杜拉斯《l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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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去秋来,由热转凉。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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