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有何用?
其实当年,他只要一步也不退就行了。
他的对手是自己的父亲,那不是寻常人,那是镇住山东地界几十年,眼里只有权力和鲜血的白总督。和这样人jiāo手,怎么能退?
他不该像狗一样摇尾乞怜,想着立更多军功,给自己和那人讨一个将来。他该从始至终,像虎一样,警惕地守在那人身边,谁敢靠近,就咆哮着把来犯者撕成碎片。
也许虎终归斗不过狠辣的老狐狸,也许终归要被老爷子手底下那群野狗咬死,然而又如何?
他能在那人还活着时,让那人知道自己坚定的心意。
他能像白雪岚一样,不顾惊世骇俗,管他疯魔癫狂,毫不讲道理人情,把白家权势大好江山,通通看成一个无足轻重的屁,只为心里的一个人,就把自己的血和命,毫不足惜地抛洒在白家大宅的金砖地板上,斩钉截铁地告诉老爷子,要动手,您老人家就先替自己的骨血收尸。
在乎那人,就该守着那人,一步不退。
哪怕敌人排山倒海而来,你只有双拳,也应kua前一步,把在乎的守护在身后,哪怕仍不免败局,但你终归守了,守到人生尽头,守到死。
可是他没有守,他接了命令,出了城,留下那人孤单的赴死,从此只剩那句「与君初无一日雅,倾盖许子如班扬」。
白承元垂眼望着地上的血,猩红刺目,真希望那是自己的血。倘若当日不离开,能为那人嘶吼,反抗,淌一地滚烫的血,那多好。
爱就爱。
生就生。
死就死!
如何不胜过这些年来,如妇人般执拗的含怨与思念?那毫无用处的年华!
果然是,自己傻,才让他孤单地死在前头,才让自己落得这般田地。
白承元垂首,用磨得斑驳的皮鞋尖蹭一蹭地上快凝固的血渍,心忖,自己如何就没想过,在那人还活着时,为他流出自己的热血?为什么要等那人不在了,才追悔,才发狂?
太迟。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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