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野靠着一身与大学生格格不入的气势,在喧闹的人群中辟出一片不被打扰的清静地带。他的目光静静追随着孙兆乐,看他的表情从懵bī到不慡,再到无语,然后便见他往这个方向看了一眼,转身和舞台侧面的人说了两句,拿了把吉他上来。
他抱着吉他在立麦前坐下,另一个拉他上去的男生报幕:“一首《触电》送给你们。”
十佳歌手比赛跟演唱会似的,台下观众立马捧场尖叫了一段。
在逐渐轻声的尖叫中,轻快活泼的前奏开始流淌。
从他们仅有的几次聊天中,秦野知道他小时候上过很多兴趣班,不过在孙兆乐zhui里,这些乐器他玩不过三天就扔了。他不像自谦的人,秦野当时听了也就信了,现在听他的现场**虽然他也听不出其中技巧,但单从流畅度来说,挑不出什么毛病。
可见他确实小瞧了自己。
孙兆乐垂着眸倾身凑向麦架。
“但请你不要太快揭开还沉默的情话,先让我多着急一下再终于等到解答**”
人群在他开口时翻涌,像烧开的水翻起白色的làng,口哨声一波接着一波。
孙兆乐说得对,阔别校园这么多年,他再回到这样喧闹年轻的场He挺不适应的,年轻人不会像他这样满腹心事,看什么都像怀念,导致他的格格不入。
他倒不是怀念大学时光,那段时间没什么可回顾的,相反称得上是他人生中最浑浑噩噩的时间。
二十出头的年纪,彷徨与自负并肩,少年秦野几乎将孤僻和独来独往发挥到极致。
大一一年下来,同班同学谈上了恋爱,秦野还没加入班级群。同寝室友的名字埋在心底,却一次都没叫过。如果不是他成绩常年霸占班级第一和年级第一,班里恐怕没几个人会对他有印象。
那时的秦野满心都是无法被世界理解的愤懑和无法理解世界的茫然,躲在自己的舒适区里怨天尤人,_geng本不在意和别人相处。
秦野视线轻轻落在孙兆乐身上,他身上这tao_yi_fu和早晨出门时不一样,显然是白天什么时候回家换过了。
秦野印象中孙兆乐很少穿白衬衫,耀眼的光线勾勒出隐约的少年的轮廓,锋利的下颔线,平稳坚实的肩线和柔韧yao线,衬得他整个人有种泛光的天真清俊。
这样恣意的时光要追溯到更久之前,久得秦野自己也想不起来了。
“开口跪A,孙兆乐这么会唱歌的吗?”
“我总算能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受欢迎了,会弹吉他的男生太帅了!!”
“哈哈哈可惜太晚了,他有主了,说不定他对象就在台下某个角落。”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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