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我答应一声,乖乖跟着。

心底有些遗憾。如果此时我等不在这乱七八糟的战场上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像一块糖稀一样黏在沈冲身边,哪里也不去。

公子虽搅乱了秃发磐的局,但天亮在即,鲜卑人不会一直被糊弄下去。荀尚的兵马经过先前的劫营,已伤了元气,而公子只带了八百人,就算He兵一处,想退回遮胡关也须得与鲜卑人恶战一场。

这般风险实在太大,我须另外打算。

公子起初想找到秃发磐,将他斩首。可惜战场那么大,他就算知道秃发磐在何处,那般大队人马,也须得经过重重厮杀。相比之下,孤身一人则容易得多。

于是,在沈冲终于与荀尚大军会师之时,我趁着无人注意,在混乱之中不着痕迹地neng离,往北而去。

鲜卑人不像中原那样,喜欢给统帅配个大旗,好在混战时告知所有人上将首级在此。不过,仍有迹可循。比如,他们都喜欢高瞻远瞩,停留在高处。再比如,他们传令靠发号,而chuī号角的人,一般就在主帅身边。

不过当下,这些都用不着。

秃发磐是个多疑而惜命的人,这使得他能在诸侯混战之时崛起于西北,在秦王的围剿下残存至今。夜色未褪,秃发磐一时弄不清偷袭者的人数和来历,自是坐不住。此地四处旷野,无险要可藏,秃发磐要安稳,只有躲进石燕城。

我挑着隐蔽无人的地方往石燕城走,正策马奔驰,突然,一个鲜卑人出现在我面前。他奔过来朝我嚷着,一身酒气,似乎在问我是何人,为何独自来此。借着黯淡的光照,我仔细辨认他的模样,是个百夫长。四周除了他并无旁人,大概是把守附近要道的守军头目,撇了手下来找个偏僻的去处解酒瘾。

他和我差不多年纪,看打扮,当是出身不错,兴许也同公子与沈冲一样,是个初入行伍就得了高位的贵胄。

这样的人,钱大约不管用。我对着他笑笑,从马背上拿起一个酒囊,朝他摇了摇。

果然,他神色动了动,贴近前来,一把从我手中将酒囊拿过去。他打开塞子,闻了闻,登时露出满意之色。

就在他仰头灌下的时候,我突然上前,用手臂圈在他的脖子上,将他扑倒。

那人猝不及防,被我带着摔落在地上,压在身下。他显然不曾学过如何拆这等杀招,挣扎着想喊,却是徒劳。我的手臂死死箍在喉咙上,他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我使劲力气,另一只手将他的头一掰,只听颈骨折断的声音传来,他即刻瘫软了下来。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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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郎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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