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心神,沈清拎了袋子,推门出去。
许倾玦从皮夹里抽钱递给帮忙送东西上楼的超市员工,然后在沙发里坐下,揉了揉蹙起的眉心。房间里没开灯,很黑,阳台上的风卷动落地窗前的深蓝色窗帘,和着甚是明亮的月光,在幽暗的屋角划出沉默的曲线。
许倾玦不知道对面搬来了什么人,只听见整整一天,门外传来嘈杂的脚步声,重物从地面拖过的噪音,以及乒乒乓乓的撞击声,一直到晚饭前后才安静下来。
在沙发上静静地坐了一会,他摘下墨镜,随手放在一边,刚要起身,一阵晕眩却又使得他不得不坐回去。面无表情地伸手摸向茶机的方向,一杯水早已凉透,冰冷的手指在同样冰凉的杯身上停留了片刻,最终静静收回来,按住隐隐作痛的胃部,他仰面向后靠去。
很浓的疲惫袭来,许倾玦的唇角牵出微小的弧线,没有温度——仅仅是下楼一趟,再回来便是如此疲累不堪。jīng神不济到了这样的地步,也许终有一天自己将会独自一人安静地死在这间屋子里而没人发觉。只是不知到时许家老爷子会是怎样反应?想到从前被骂作“不思上进的不孝子”,许倾玦轻轻嗤笑一声,黯淡的眼眸在黑暗中更加不见一丝光彩。有大哥的jīng明能gān顺从孝顺,恐怕他这个不孝子,也真的是可有可无吧。
明明已经到了初夏,许倾玦靠在沙发里仍然一阵阵发冷。摸到一旁的扶手,他撑着身体站起来,脚步缓慢却从容地卧室走去。
深夜,照例是沈清与林媚的八卦时间。
“见到许君文没有?”林媚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懒洋洋的。
“没有。”沈清有点心不在焉。既然住得近在眼皮之下,哪里还愁没有见面机会?况且,总不至于叫她冒冒失失地去敲许君文的家门,请他与她共贺乔迁之喜吧!
倒是方才遇到的那个英俊的男人,沈清觉得有必要和林媚分享。所以她说:“这个小区,住了个很帅的男人。”
“哦?!”林媚立刻来了jīng神。
电话彼端传来兴奋的抽气声,听得沈清轻嗤:“色鬼!”
林媚不以为意:“能得你主动称赞,那个男人必定不错。那么,他比许君文如何?”
沈清略想了下,原本是想说,那个男人的外表堪称极品。但又突然想到,适才并没能看见他的眼睛,五官之中,她一向认为那是最关键的,于是改口:“许君文只是俊朗,比不上他。”
“哈哈,看来情人眼里出西施对你并不适用。”
沈清翻了个白眼:“我只是客观评价。”
的确,单论相貌,今天这个陌生男子是她所见过长得最好的。可许君文之所以从大学时代便能吸引她,并不是靠着长相,而是因为那种阳光活跃的性格,以及手腕灵活事事拿捏妥贴的可依赖的感觉。
许君文,许君文。
挂了电话,沈清在心底轻念着这个名字,这才辗转睡去。
在城东,沈清仍有一份工作在职,只是这却要以每天四个多小时的来回车程为代价。所以,在城西重新谋得一份职业,对于嗜睡如命的她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在新工作没着落之前,沈清并不打算暂时停业在家。她自知做不到视金钱如愤土的清高,所以看在这一份优渥薪水的份上,再辛苦,她也认了。
每天早晨六点起chuáng,再回到家已是八九点,沈清这时算是深切体会到化妆品的好处了,至少它们使她不必顶着黑眼圈和苍白的脸去见人。
在公司,地铁,公车,与家之间来来回回五天后,终于等到周末的到来,两天的休息第一次显得如此可贵,以至于沈清直睡到正午才起chuáng。19楼a座,沈清觉得自己很好运地租到这个单位,因为这栋房子的前面再无别的遮挡,视野极其开阔。穿着吊带睡衣在屋子里肆无忌惮地来回走动,窗帘大开,却不必有随时可能chūn光外泄的担忧,这便是高层住宅的好处。
正当沈清喝着矿泉水,打开冰箱找吃的的时候,门外传来隐隐隐约约的敲门声。不是敲她的门,而是找对面住户的。来人放弃使用门铃,手掌拍在门板上的声音一声比一声大。沈清随意套了件外套,打开门探出头去。
手里捧着pizza盒的人穿着店里的员工制服,应声回头,带着一脸不耐。
沈清笑了笑。
她开门,只是因为急促的拍门声影响了她午餐的心情。她并不想多事,看清究竟后,随即再度掩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