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来救赎,无人可解neng。
他在笑,不知何时开始,一直一直,那么单纯而又直接的笑容,温柔而又带着淡淡的苦涩。那是他最后的美丽,绽放我在模糊的视线里。
苍白的脸和嫣红的唇,形成鲜明的对比。
他的目光还是那么温柔和沉静,那么专注那么心无旁骛。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世人说他冷心冷血。
为什么世人说他目空天下。
因为,他从来没有把这个目光投注在别人身上。
他眼中看到的,一直一直,都是我。一直一直,也只有我。
自从许多许多年前,那个飘着绵密小雪夜,我一身白_yi胜雪邂逅了同样白_yi胜雪的他。
他的视线,就再也没离开过。
傻的人是我,那么多年,都不曾在意过。
那么久的时间,却一直在逃避。
末了。
我明明已经失去了意识,昏厥过去。
一片黑暗和沉寂中,我却听到。
“我爱你。”
第一百四十二章醉笑陪君三万场
君之血咒已解,再无x命之忧。用心T养,不数日则恢复如初。
然由采补之术,君慎与人jiāo鱼水之欢,否则其x命堪忧。
你我之间,孽缘已尽。想吾数年来之痴心成狂,形骸làngdàng,今回想之,心亦甚悔。
乃今,吾苍颜白发,尘缘已了,吾心已死,吾再不yu与君纠缠,只yu相忘于江湖。若有朝仍得相见,你我唯形如陌路,咫尺天涯。
我是qiáng制着自己从qiáng大的困倦和疲惫中醒过来的。
然而,终究还是晚了。
一chuángláng藉,如同有过野shòu的厮斗。一室寂然,暗影憧憧,唯余烛火轻响。
他走了。
我qiáng撑起疲惫的body,慢慢走到桌边,看着那简陋小桌上留下的素白纸笺。
是那个人亲笔落拓俊逸的小篆。
以前我总是嘲讽他,简简单单的字体不用,非得写难认难写的秦篆。
后来想想也是。他姓秦嘛。
指尖轻轻触上那些冰冷的字。_gan觉他们有生命一般,在我指腹下无声的叫嚣。
形同陌路。咫尺天涯。相忘江湖。
几个字,如同尖利的刀子,狠狠ca入我的头颅。
一阵带着剧痛的晕眩,我差一点倒下去,手用力撑住桌面才勉qiáng站稳。
空气仿佛在变得越来越稀薄,我越来越无法呼xi,Xiong口窒息一般的疼痛和压抑。
这是一种怎样的疼痛呢。
无法形容,从来没有_gan受过。它痛在body的最nei里,任何人,包括你自己都无法触碰的地方。无药可救,无法可医。只能任那疼痛一点一点侵蚀掉你body最脆弱不堪的地方,那里是一片惨烈的伤。
然而越是疼痛我越是清醒。
从前我问过秦封雪,人为什么总要那么清醒?糊涂点不是更好?
原来。
不是我们不想糊涂,只是做不到。
我越发清楚的_gan知到,了解到,原来,早在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已经陷得那么shen,原来,我已经那么爱他,不可自抑,无法自拔。
对于段非墨。其实,我更多的是倾慕和依赖,因为他对我如兄如父如友如爱。他是在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个遇见的人,是走进我这个生命的第一个人。
对于段重锦,我的确是把nei心掩藏了太久太久对段非墨的_gan情转加给了他。对他,我更多的是亏欠,是想要弥补,想要守护。
然而,对于他,对于秦封雪**
我讨厌他!
我讨厌他的qiáng势,讨厌他的毒辣,讨厌他的睚眦必报,讨厌他的小心眼爱吃醋,讨厌他口是心非,讨厌他毒*爱讽刺我,讨厌他没事还喜欢耍我玩,讨厌他让我穿nv装,讨厌他整天粘着我不放,讨厌他一眼就能把我看透,讨厌他默默看着我笑着不说话,讨厌他指尖微凉的温度,讨厌他夜夜拥我入怀的Xiong膛**
我以为我自己最讨厌这个人了。
我告诉我自己我最讨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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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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