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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歌2》作者:连城雪【完结】

如果十年以后有人问莫初见:你人生中最幸福的是什么时候?他一定回答:十六岁,自以为已经城府的gān净年纪。

这么说并不是指自己已经不gān净了,只是岁月让他懂得了不去相信这世间的种种道理,活得再安静也是极累。

独自生活的这与世无争的岛,桃花遍地,落英如雪。

清澈的河dàng着它们入海,年年岁岁,却怎么也dàng不回不懂事时那在阳光下无牵无挂的一抹笑来。

莫初见自以为是看着完美长大的,后来他才明白,他之所以那么遍体鳞伤的去追求根本不存在的完美,是因为自己还没来的及看着完美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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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古话讲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也许那西湖垂柳夜泊枫桥就是代代文人梦中的人间胜景了,明明热闹的人声鼎沸,却又一定要带着点因为美丽和忧郁而产生的清高。

可是到了天朝,这世间最美最迷人的地方,却是秦城,它不知何时出现,你也不知它何日会消失于那终年的烟雨之中,黑白相间的优雅建筑鳞次栉比,在宽宽的街道旁,不经意间便勾勒出了一个城市的风骨来。

它是媚的,然而又总带着些若有若无的疏离,让你被吸引,却终究难以接近。

每一个初到秦城的游子都会对它产生片刻的迷失,再就是终生也摆脱不掉的记忆和喜爱,在他们眼里甚至秦城的人也是优美的,淡色的衣袂轻飘,转眼便消失在了街角巷陌。

那么秦城人自己又觉得如何呢?这并不好说,至少莫初见就没觉得有多特别,让他说起来秦城不过是个习惯附庸风雅的湿漉漉的家乡罢了。

提起莫初见便有许多可讲的了,首先他小小年纪便在江湖和非江湖上有了很多称呼:老人们多叫他造孽,年轻的公子会骂他流氓qiáng盗,姑娘们提起来只好红着脸摇摇扇子走了,唯一光辉点儿的大约只有那些所谓侠士的说法:大爷。

其实莫初见小时候是个顶普通的孩子,除了在村里赖着脸吃百家饭和偶尔骗些外地人,并没有太多过了格的行为。

重点在于五年前他拜了位很厉害的大师父,不仅学到一身上乘武功,也学了满脑子的怪想法,比如做事不那么讲手段,比如把人不用想太好,比如与其被算计不如先打好算计人的腹稿——当然,这些都是他那善良的小师父不知道的。

而且据说莫初见的爸妈也不是什么等闲人士,脱了小时候面huáng肌瘦的可怜样,他不经意间就把个子挑了起来,年纪虽小,却也是玉树临风的俊美了,只可惜下巴像是女人的尖俏,还生了对妖娆的眼眸,笑起来怎么也不像良家少年。

理论上他不缺金钱也不谋地位,活的应当不厌人才是,可惜不幸在于莫初见大爷有三个莫大的爱好,赌博,喝酒兼打架,而且以他的急脾气经常是喜欢同时进行。从前师父在好坏有个管束,但是他大师父喜欢带着小师父游山玩水,终于在莫大爷十五岁的时候由三天两头的消失变成了彻底甩手离去,真是走了师父两位,苦了全城百姓。

这日莫初见又睡到日上三竿,懒洋洋的从软榻上爬起来洗漱完毕用了午膳,照例带上随从司棋,把玩着他大师父给的风雅折扇,大摇大摆的光临了秦城最有名的赌坊。

昧着良心忽略老板的苦瓜脸,他款款坐在自己常年御座上,眯着狐狸眼暧昧一笑,便开始大把输钱大把赢钱,玩的不亦乐乎。

莫大爷的桌子永远是外地人最多的,说起来他确有天赋,真是不出老千十赌九赢,这些年已经把秦城的男人们折磨惨了,偶尔有几个勇敢者不服气来挑战一把,也是输的好几个月才能缓过劲来——这其中也包括为了让他戒赌的小师父韩夏笙,结果莫初见赌桌上绝对六亲不认,硬是把小师父从他相公那偷来的所有银子席卷一空,最后夏笙也不得不穷到叮当响抱着饭碗两眼含泪的感叹:初见的赌技可比他的武功好多了。

“不玩了,累了!”看到窗外的天色已经灰蓝,莫初见摇摇扇子宣布道,说着便要起身走人。

输的钱袋大瘪,那几个操着北方口音的大汉哪肯罢休,气势汹汹的站起来骂道:“你个小兔崽子输了钱想跑,哪那么容易,坐下陪老子继续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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