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并没有加入他们的队伍,作为一个貌不出众的军医,也没什么人会找到我。作为一个笔直笔直的男人,我需要的是一个nv人,而不是另一个男人。至于哈利,我一直当成那是个意外,不过我们都喜欢nv人,也不错。
熬过了战争,熬过了退伍后遗症,我相信神会保佑我,但是显然,有些地方是神看不到的,而已经沾染了血腥的我不知道是否还会得到神的庇佑。
在我看来,夏洛克生长在一个安全的人生,有那个控制yu极qiáng的哥哥保护,他本应该比我活得潇洒快乐。当然,一个又矮又瘸的退伍军人,和一个又高又帅的咨询侦探,很不搭边不是么?
但是夏洛克jin_ru了我的生活,或者说,他扭转了我的人生。他治好了我的心理疾病,只用一场伦敦追逐就做到了,然后让我离开了那个一看就会把人憋出毛病的小屋子,并且给了我一场又一场冒险的机会。是的,冒险,在这个伦敦,在光明中寻找黑暗,并把他拉出来重新归于光明。
夏洛克对我的称呼,从一开始就没变过。
john,他总会叫的很大声。
但我对夏洛克,从一开始的室友,到同事,到朋友,到现在我背着他穿过伦敦的大街小巷,这个人的呼xi打在我的耳朵上的时候,我心里有一个声音一直在絮叨个不停。
‘承认吧,john,他是你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瞧,你连临死的时候想到的都是他能不能过的好。’
即使全世界都对我说,嘿,小子,你爱上他了,但我仍然表示不相信。我有些烦,这个声音一直在我脑袋里盘旋不去,弄得我耳朵嗡嗡的响。
好吧好吧,我承认,我看重夏洛克超过一切,我容忍他的毛病,他欣赏他的睿智,我甚至喜欢他那头毛茸茸的卷毛头发,这一切看在我眼里都是出奇的和谐和顺眼。我作为笔直笔直的男人的经历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但是我不准备把这个定义为爱情,因为我喜欢两情相悦,我现在不知道这个睡得死死的男人到底懂不懂,什么是爱情。
该死的。
天已经黑了下来,但是我还是没有背着夏洛克走到家。艾琳走的时候说夏洛克只是累了,但是我在他的脖子上找到了针孔,显然,夏洛克只是被迫陷入沉睡,虽然他现在安静的好像一个孩子。
可以打出租车,但是我没有那么做,似乎全伦敦的出租车司机都看过了我们的脸,我现在正在选择人生中最重要的命题,显然在一个小空间里有第三个人会让我的脑袋转不动。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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